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不负韶华梦为马,匠者仁心放光华
——记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人物档案:
黄庆华,男,197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从事审判工作22年,现任灵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多次获得办案标兵、优秀法官、优秀共产党员、青年卫士、个人嘉奖、个人三等功、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2019年被评为“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拼命三郎”心中有尺度
长年坚守在刑事审判一线,黄庆华主动承担了庭里的大部分重大、复杂和疑难案件,工作日经常加班到深夜,周末也总能在办公室看到他的身影,同事戏称他为“拼命三郎”。
“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做出合法公正的判决”,是黄庆华对自己最基本的要求。他常对庭里的年轻干警说,我们要把每一个案件都看作是‘大’案,要认真谨慎对待每一件案件。因为司法案件中万分之一的错误,对当事人来说却是百分之百的伤害,甚至会影响当事人的一生。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灵山县法院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而该类案件往往涉案人员多、卷宗材料多、涉及的犯罪事实多,审理工作难度要比一般案件大得多。黄庆华不惧难、不避难,主动作为,带头把这块“硬骨头”啃了下来。
在主办灵山县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涉恶案件即陈某权等5人涉嫌寻衅滋事案件时,为了能及时、高效地审结该案,他每天加班加点阅卷,到看守所对被告人进行提审,认真审查证据材料,主动联系辩护人听取意见,整理简洁明了的庭审提纲……可谓是做足了庭前功课。在庭审过程中他坚持以公正之心,运用娴熟的庭审技巧引导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开展辩论,确保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在庭审结束后,他多次召集合议庭进行合议,加班加点撰写出了共23页13154字的一审判决书并及时完成宣判。
该案宣判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并在自治区高院开展的全区基层法院“三个一百”评比活动中荣获“百个优秀庭审”。在说起办案过程中的艰辛时,黄庆华总是一笑而过,他说:“涉黑涉恶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老百姓深恶痛绝,作为刑事法官,我们有责任尽快审理结案,早日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还一方安宁。”
“铁面包公”心中有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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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黄庆华说,“我最大的心愿,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把法律知识传递给更多的人,让更多的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从源头上尽量减少和避免违法犯罪的发生。”
作为刑事审判庭的“领头羊”,黄庆华还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在他的带动和影响下,灵山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宁彩霞、李媛等一批法官和助理也俨然成为能够独当一面的普法能手。2019年,该庭利用工作之余就开展了“让庭审走出法院”、“送法进企业”等各种形式法律宣传活动共计34场,让全县数十所学校、数万师生及群众近距离感受法治的力量,以实际行动用不同的方式传播法治正能量。
经过22年的积累沉淀,黄庆华用数十年如一日的付出与奉献诠释了什么是不负韶华,用平凡执着的坚守展示了初心和梦想的力量,用追求极致完美的工作态度和为民情怀绽放最美光华。也正是有千千万万个黄庆华般的法官,才能共同汇聚成普照大地的司法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