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三十年思考

改革开放**年来,党的基层组织在不断创新的进程中,取得了较大的理论突破和长足的实践推进,增强了各类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了党组织作用的发挥。对此,总结基层党组织**年来理论方面的重大突破,提炼实践中探索出来的新鲜经验,明确今后进一步发展的方向,必将推动基层党组织乃至整个党的建设改革和创新的进程。

一、制定并不断深化指导方针

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上,首先要依据实践的发展,制定改革创新的指导方针和基本思路,否则,将会失去前进的方向,造成思想上的混乱、行动上的放任自流。

早在19**年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便首次制定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四项指导方针。这就是:第一,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用完成本单位任务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第二,必须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运用已有的成功经验并进行革新和创造,改进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第三,必须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弘扬正气,反对歪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基层党组织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第四,必须立足于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期规划,又要抓紧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

四项方针的提出,主要是针对农村实行承包制、企业改制后,不少党组织处于软弱涣散、甚至瘫痪的状态,党内出现了在企业、农村还要不要建立党组织以及党组织干什么的困惑。四项方针不仅明确了在企业、农村必须要建立党组织,而且提出了党的工作改进的目标与方向,即必须用改革创新的精神改进基层党建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以后,在这一方针的指导下,农村、企业的基层党组织不仅全面恢复起来了,而且开始探索扭转党建与经济工作“两张皮”的现象。进入**世纪以后,面对非公经济组织、社区等新兴领域的出现,20**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基层党建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的方针,而且首次在党章中增加了非公经济组织中、社区中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与职责。这一方针的提出,不仅强调了在农村、企业中要强化党组织,而且突出了在新的领域中也必须建立党组织。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重申“全面推进农村、企业、城市社区和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归纳上述基层党建工作指导方针的要点。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拓宽领域、扩大覆盖面;三是强化功能,改进方式。以上三方面要点,既是今后深化改革实践的需要,也是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方向和重点。

二、从游离中心到围绕中心

党的建设必须紧密围绕党的政治路线,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这是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最根本的指导方针,也是基层党建领导内容改革创新的主要依据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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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种“交叉任职”的体制才刚刚开始,不同类型的基层党组织“融入、进入”的程度,特别是随之而出现的监督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五、从单一“单位制”到拓宽领域、扩大覆盖面

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应是依据社会组织的变化而确立其形式。战争年代,我们创立了“支部建在连上”这一党的组织形式,保证了党对军队的有力领导。计划经济时期,我们创立了“支部建在村、企业、机关里”的模式,保证了党对所有“单位”人员的覆盖,然而今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出现了大量的无行政隶属关系、无行政主管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出现了大量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员、农民工等无“单位”的“社会人”;出现了大量的不同物质需求、不同兴趣爱好的自发群体。这些组织和人群大多规模小、分布散、流动快、变化大,使得以行政单位为依托建立党组织的模式难以覆盖,使得在一个一个新兴组织中建立独立支部也难以实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拓展党的工作的新空间,深化群众工作的新领域,向有群众的地方延伸,向有社会组织的地方扩展。但是,采取什么建党模式延伸和扩展呢。新社会组织之间没有资产纽带关系,更不存在科层化的等级关系,也没有严密统一的组织系统,然而,他们之间却具有共同的地方,那就是社会空间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服务需求。他们工作、生活在商务楼宇、工业园区、专业市场、居住点,共同的工作与生活环境,使他们面临着一些共同的问题与困难,这就使得“支部建在楼上、建在园区内、建在市场上、建在居住点上”成为现实的可能,而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模式也应运而生。这种不同于“单位建党”的“楼宇建党”模式标志着,党组织开始从“单位”走向“市场”,最终将走向“社会”,对此,基层党建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凝聚社会、整合社会,将成为党建工作的战略性调整和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