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建设座谈会发言——关于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锻造坚强有力的党组织的思考建议

近年来,我们深入持续开展系列党内教育活动,通过严肃纪律规矩、严格党内生活、严实作风整改,各级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得到增强。但通过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来看,抛开客观的诱发因素,从主观上去反思溯源,根本在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弱化、软化甚至退化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结合党建工作实践、平时调研了解,我就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提出如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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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关于教育管理对象的问题。锻造坚强有力的党组织,根本是要有一支坚强过硬的党员队伍,在这个方面我感到有2类情况值得关注。一是干部入党的“自来熟”。《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定》明确,从干部中发展党员,不限定比例,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而在基层一些党组织实际执行过程中,对吸收入党的问题,往往是“有一个,算一个”,甚至有的还不想入党就“被入党”,导致形成一种不管符不符合标准要求,只要成为干部就意味着拿到党员“准入证”的“怪圈”,这种没有原则、没有标准的发展党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对此,建议严把党员“入口大”,必须严格按照流程来发展,而且质量标准必须始终是“硬杠杠”“硬指标”,绝不能无底线、无原则的发展党员。二是大龄党员的“逆生长”。正常来讲,随着党龄的不断增加,党员意识、党性观念应该是越来越强,但从实际来看,有些“老党员”“老干部”出现身份老化、意识淡化、作用弱化的问题,有的“老同志”交纳党费靠“收”、参加党日靠“催”、思想汇报靠“问”,这类党员虽然行为上没有触发实施纪律处分的条件,但在作用发挥方面也没有达到合格党员的标准,同样应该受到处理,甚至淘汰,这样一定程度上能破除“无错也无为”的错误思想。对此,建议进一步严格规范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流程和标准条件,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形式,对党员出现什么行为、违反什么制度、如何作出处理,进行系统明确,便于各级党组织操作执行,切实通过处置不合格党员实现党员的“优胜劣汰”,实现党的自我革新、自我净化。

第三,关于教育管理方法的问题。随着党内主题教育接续开展进入第二批次,对广大党员的教育管理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严格,但同时也感到在教育管理的方式方法上还有一些与新时代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一是先进典型“荒漠化”与反面典型“群体化”的反差。目前,我们党内学习宣扬的优秀共产党员还主要集中在焦裕禄、牛玉儒等一些老典型、老模范身上,虽然这几年也涌现出了一批新典型、新代表,但他们留给大家印象最深的主要是业务工作、牺牲奉献等方面的突出事迹,而作为先进党员的身份并不是特别深入人心。相反,近几年随着正风肃纪反腐的纵深推进,一些级别较高的党员干部被处理被开除党籍的案例逐步递增,这种“一正一反”的反差带给同志们思想上比较大的冲击,也使我们党的形象受到的负面影响超出了正面感染。对此,建议进一步深入挖掘和宣扬全国优秀党员中的先进典型,加大正向激励力度,让东风压倒西风、正气荡涤邪气。二是政治领导的“内在性”与行为规范的“外在性”统一。这几年,我们党内相继出台了《条例》《准则》等一系列法规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但有的同志感到,随着法规制度的增加,需要落实的内容越来越多,在贯彻执行上反而更加无所适从,不知从何做起。对此,建议进一步强化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特别是要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出台具体化的措施,既要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也要加粗紧固笼子的荆条。三是组织生活“硬化”与岗位践行“弱化”的割裂。随着党内法规制度的配套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规范越来越系统、落实越来越严格,全体党员遵章守纪、遵规守矩的良性局面也逐步形成。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有些党员“说的”和“做的”还不够统一,特别是急难工作面前“看我的”“跟我上”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甚至有些党员等同一般群众得过且过、混水摸鱼,没有将严格的组织生活要求转化为具体的工作岗位实践,存在知行“两张皮”的现象。对此,一方面建议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的同时,注重强化全体党员先锋意识和先进观念;另一反面建议常态化过好用好民主生活制度,发现问题随时通过谈心交心、教育提醒等形式开展相互批评,加强相互监督,真正把批评与自我批评用在平时、融入经常,发挥最大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