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党员的思想政治思考

认真研究处置不合党员工作的政策界限,探索准确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基本方法和工作程序以及做好不合格党员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是保持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中的一个新课题,尽管是“老话题”,但毕竟又赋予了新的内容,因此,如何做好不合格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准确界定标准

如何认定党员合格与否,必须严格符合党章规定。具体工作中可以划分成三个档次标准,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努力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和党章规定的党的干部应当具备基本条件的党员干部应该是合格党员;违的纪律,已受到党纪处分但不够开除党籍的党员;没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的党员;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但连续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的党员,应该是基本合格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应该是不合格党员。

二、严格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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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教育引导

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根本目的在于教育广大党员,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因此,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必须坚持组织处理与思想教育并重的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教人”的原则。同时要坚持加强教育同改进管理、严格党纪相结合,把教育与管理融为一体,运用好“畅通出口”的手段,做好个别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对那些经过教育仍然不转变,已经不具备党员基本条件的,坚决采取组织措施,清除出党,使党员队伍永远保持纯洁,充满活力,更好地适应时代赋予我们的庄严使命。

通过认真细致的具体工作,将不合格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透,既保证了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又教育了广大党员,又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所以,我们要将做好不合格党员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认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