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图书资料治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关的图书资料治理工作,提高图书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的生产经营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图书资料指:机关购置和拥有的各类图书、期刊、照片、图纸资料等。

第三条机关的图书资料治理工作归口总经理办公室,财会部协助治理,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第二章图书资料的购置及报销程序

第四条机关各类图书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集中统一购置,机关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随时向总经理办公室推荐图书资料目录。一般情况下,经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即可由图书资料专管人员进行购置。

非凡情况下,经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可由各部门自行购置。

第五条如有非凡情况(批量大、价值高),由各部门向总经理办公室报送需求计划,计划中应说明需购置该批图书资料的理由、价格、数量等,由总经理办公室向主管领导报送签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图书资料专管人员按计划进行购置。

第六条图书资料购置经办人在办理完图书资料登记手续后,凭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的发票到财会部办理报销事宜。

第七条财会部负责核定机关每年图书资料购置的专项额度,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对图书资料购置的数量、价格进行总量控制。

第三章图书资料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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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