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个人对照检查
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个人对照检查
自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积极按照局党组主题教育计划要求,主动想事、干事,本着对组织、对岗位高度负责的态度,聚焦主业,务实担当,较好地完成了市委赋予的任务。近日,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又印发了《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的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主题教育中对照党章党规,进行自我检查。按照局党组的安排,下面,重点对照《党章》《准则》《条例》,结合自身实际,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对照党章党规,思想境界有差距。作为党的领导干部,深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和现实意义,也做到了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做,但是受个人理论水平制约,距离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还有差距。有时认为只要看过、学过就行了,对“怎么学、学到什么程度”缺少一个整体计划,系统性、研究性学习还远远不够,影响了理论学习效果。比如,对《党章》《准则》《条例》的学习还不够深入,对涉及的创新理论缺少深入解读,对涉及的焦点、重点、难点,仅仅停留在理解的层面,还缺乏互动和思想交流。
(二)对照党章党规,干事创业有差距。一是主动担当意识还要增强。对党建工作缺乏认真研究,重视不够,在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党性原则等方面,还是缺乏见底到边、较真碰硬的作风和韧劲。比如,落实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受日常工作繁忙这一因素干扰较大,有时不能及时研究重大问题,有时又因为上会议题多而赶进度,没有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影响了民主集中质量。二是攻难克坚精神还要强化。工作上进取意识不强,指导创新的能力有待提高,统筹协调、科学谋划工作能力欠缺,有时还不愿面对棘手的事情,不敢直面矛盾和困难,很少有意识地去针对具体问题改进工作方法、优化工作方式,工作上缺乏新意,缺少亮点。
(三)对照党章党规,为民服务有差距。到重点扶贫乡镇调研多,到非重点扶贫乡镇少;到扶贫任务重的贫困村多,到软弱涣散村少。只是重视关注了个别因病、因灾、年老体弱致贫的群众,对其他贫困群众的关注度有所欠缺。浮在机关多、走进基层少,真正到群众家中、田间地头调研得更少;到镇到村到户调研不打招呼、直奔一线,“一竿子插到底”还未形成行动自觉和工作常态。和群众面对面少,就了解不到带“露水珠”的一手资料,制定政策、做起决策来就缺少了依据。有时部署工作多、一线督导少,致使一些部署出现了“虎头蛇尾”。
(四)对照党章党规,自我要求有差距。走上领导岗位以来,我一直告诫自己:处于特殊位置,不搞特殊待遇;负有特殊责任,没有特殊权力。但有时觉得自己是一名老党员,党性观念强、底线思维牢,是非观、大局观从未偏移,作风方面不会出问题,因此不自然就忽视了党性修养的锤炼,思想上也不自然就会有宽松现象。特别是受社会一些庸俗思想的影响,放松了自我要求。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作真抓实干的表率。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本职,切实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始终坚持严守信念不动摇,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新要求新部署;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和细化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工作措施等,经常性开展主体责任落实的自查自纠。二是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和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的勇气,坚决克服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消极心态,用足用活政策和机遇,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全力抓落实、创一流、争上游,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满意的成绩。坚持把创新作为工作的灵魂,在实际工作中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管理服务手段,推进本职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三)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作一心为民的表率。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艰苦奋斗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只有把自己工作融进到为群众服务中,才能实现自身价值,唯有时刻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才能杜绝问题的产生。下一步,我将进一步鼓起干劲,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彻底摒弃“喘口气、歇一歇”的想法和行为,干好工作,干出实效。要坚持多下乡,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推动工作,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一些实事、谋一些好事,切实做到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利益上维护群众。
(四)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作清正廉洁的表率。按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和《准则》《条例》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职责要求,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对照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净化自己的思想、校正自己的行为,养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从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做起,带头严于律己,带头艰苦奋斗,管好管住工作圈、生活圈,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坚持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做真正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