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党建问题思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个体私营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国生产力新的增长点。但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现状令人忧虑,大力加强个体私营企业党的建设,是当前各级党组织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
一、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个体私营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虽然有个别地区、个别部门和个别企业做得不错,但总体来说还是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思想认识不足,党建工作抓得不力。
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努力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各级党委和政府给予了极大的关注,订计划、下指标、上项目、工作做得扎扎实实,盼望能尽快给当地财政带来大量的利税。但对这些个体私营企业党的建设问题却重视不够,存在着明显的重经济轻党建的倾向,随便翻阅各地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报告、文件,几乎全讲经济问题,很少涉及党建工作,至于深入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党建工作面临的具体困难的就更少。错误地认为个体私营企业党的建设抓不抓都无所谓,反正这些企业既不是国有的,也不是集体的,抓党建不会增加利税,不抓也照样上缴这么多利税,不抓还可以空出时间和精力来做别的工作。再一个就是这些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不好管,他们又没拿国家的工资,自负盈亏,凭什么去管人家,导致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往往无人问津。尽管个体私营经济在上缴利税方面已是“三分天下,必有其一”,但在党的建设方面却是“被遗忘的角落”。
第二,党员人数稀少,党的建设困难重重。
在个体私营企业中建设好我们的党组织是一件新生事物,党还处在探索之中。但是,目前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可以单独建立支部的个体私营企业,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都为数不多,只是个别党员甚至没有党员不能独立建立支部的占绝大多数,从就业对象来看,主要是城镇待业青年、农民、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和自谋职业者,这些人从事个体经营或到私营企业务工,主要是为了挣钱,大多数人入党意识不强。据江西省于都县调查,全县91家私营企业中,有3名以上党员的还不到5家,约占私营企业总数的5%。95%左右的私营企业只有个别党员或没有党员,个体户中虽有部分党员,但星罗棋布,遍及城市乡镇,工矿农村,至今为止,全县仅赣南金达公司1家私营企业成立了党支部。山东省临朐县的情况也大致相似,在全县125家私营企业中,党员过3人的只有2家,占1.6%,有个别党员的37家,占29.6%,无党员的86家,占68.8%。个体私营企业党员人数稀少,原有基础薄弱,虽然有的组织部门想把工作做好,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党的建设困难重重。
第三,隶属关系不顺,党建工作难以开展。
对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的设置,隶属关系的确定,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有的地方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归从于工商部门或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党组织领导,有的归属于经委或乡镇企业管理部门党组织领导,有的划归于所在乡镇党委或街道党组织领导,有的业务上按条条、党建上按块块受“双重”领导,五花八门,如四川省乐山市,全市有个体工商户党员2345人,共建党组织10个(绝大部分没有建立组织),其中7个归乡镇党委领导,2个归工商局党组织领导,1个归街道党组织领导。职责不明,关系不顺,上级组织部门不知从何了解个体党员情况,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也不知向谁反映自己的心声,支部活动无经费,支部书记无报酬,党的活动难以进行,党建工作难以开展。
第四,管理教育不善,党员作用难以发挥。
个体私营企业党员流动性很大,但我们的管理却依然沿用传统的属地化管理模式,即由党员户口和行政关系所在的单位或街道、行政村支部管理,党员的静态管理的管理格局与党员经营活动的流动性不适应,导致党内生活制度松弛,党组织对党员管理监督不力,“有权管的看不到,看得到的无权管”,从事个体经营和在私营企业务工的党员实际上成了“两不管”的党员。在江西省于都县个体私营企业党员中,一年参加6次以上组织活动的只有5%左右,4次以上的约有15%,2次以上的占30%,一年参加1次组织生活的约占5%。而参加这次组织生活往往是年终,原党支部为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年报统计,才通知他们一定要参加,一年的党费也在这时一次性缴清,即使是这一次组织生活,寄份思想汇报,请人先代缴党费的现象也不在少数。随着个体私营企业党员所处的工作范围、分布范围、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党员教育人员难以集中、时间难以保证、内容难以落实的矛盾日益突出,这些党员多数实际上已中断了与原所在党组织的联系,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有些在个体私营企业务工的党员甚至还不愿向人表白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难以发挥,党员的政治影响力明显减弱。
二、改进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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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第五,明确职责,强化监督。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是企业的政治核心,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认清自己的使命。充分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1)组织党员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2)做好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企业遵纪守法,文明经营,照章纳税,诚实致富;(3)搞好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4)协调经营者与职工之间的关系,千方百计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搞好个体私营企业党的建设,还必须强化对从业党员的监督力度。在严格组织监督的同时,要将个体私营企业从业党员置于公众监督之下,使他们在文明经商、合法经营中带好头,坚决同偷税漏税,制造、销售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违法和不正当经营行为作斗争。应大力倡导个体私营企业从业党员挂牌上岗或佩带标志,设立“党员摊位”,敢于公开身份,接受群众监督。可以按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各行业类别,党员分布区域,对其他个体私营从业人员进行划分,向每个党员明确传、帮、带对象。这样,既可以强化顾客和其他个体户对党员个体户的监督,又可以收到“同行带同行,同行管同行”的效果,真正把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