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企业党建工作应做怎样的思考

重组企业,系指国有或集体企业经改革、改制后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而重新整合、组建的非公有制企业。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温州于*年起,“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职工劳动关系处置为切入点,以企业制度创新为载体”,率先进行了国有和集体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竞争性领域的国有和集体资产全部退出,并按《公司法》要求,由经营骨干和职工入股重新以股份制形式组建了非公企业。据统计,所属单位从*年起,改制后共重组了42家企业,共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5000多名。其中,已建立党组织的32家(其中有4家企业已改革重组,但党组织名称未变更),占重组企业总数的76%。这些党组织中,党委建制6个、总支建制5个、支部建制21个。党员总数713人,单位党员数最多达125人,最少的只有5人。党的十七大精神,如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切重搞好重组企业的党建工作,不仅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企业中的有效贯彻,关系到重组企业再就业工程的落实及和谐、科学的发展,也关系到作为产业工人主体组成部分、已在国有和集体企业累积几十年党建工作的经验在重组企业的继承、发扬。

一、重组企业与非公企业的党建工作异同性重

组企业的经济模式普遍带有非公企业的特性,都是私有化的法人实体,应属非公企业的范畴。但是,重组企业与非公企业比较,也有其特殊性。就党建工作而言,主要区别表现在:

(一)党建工作的基础不同。非公企业的党建工作是近几年才被重视和发展起来的,时间短、工作成效差异大。一些经济效益好、规模大的企业能把党建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或改观了企业发展的软环境。而经济效益一般或滑坡的小型企业,则把党建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应付,甚至有一种排斥性;而重组企业党建工作是原国有或集体企业党建工作的延续。无论是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党员教育等均已形成了系统化的运转模式,工作基础相对扎实,不易因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造成严重的冲击。

(二)企业主对党建工作认同程度不同。非公企业的企业主,对党建工作认同程度的差异较大。大多数非公企业的企业主对党建工作的理念、对党建工作认识不一,心态复杂,怕党组织的建立影响或制约企业“自由”发展。有的企业主,因形势需要,无奈把党建工作作为一种摆设;而重组企业的企业主,大多是原国有、集体企业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有些还是省、市级劳模,省、市级优秀党员或党务工作者。据我公司系统已建立党组织的28家重组企业统计,26家企业主为原国有或集体企业党政负责人。他们大多长期接受了党的教育,有着多年的“从政”的经历,对党建工作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到位。

(三)股份组成主体的差异带来党建工作侧重面的不同。非公企业的股份一般相对集中主要经营者的“白领”阶层,大多员工是务工性质的;而重组企业因考虑到国有或集体企业改制后职工再就业和入股的权益,股份设置相对分散,凡改制重组后再就业的职工,基本上是原国有、集体企业的经营和生产骨干,大多占有一定的股份。据我公司已建立党组织的28家重组企业统计,国有或集体企业改制后留用的中层以上经营管理者入股率达到98%,留用的职工入股率达到89%。所以,重组企业大部分职工具有劳动者和投资者的双重身份。他们不仅关心自己的工资收入的最大化,还要关心利润(分红)的最大化。作为党组织,就要在工资增长与利润增长上找准平衡点,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来维护他们的权益。

(四)党员教育和管理的难度不同。非公企业的党员普遍年龄较轻,知识层次和文化程度相对较高。但其流动性强,管理难度相当大;而重组企业的党员相对党龄较长,长期接受了比较系统的党内教育,政治素质普遍较好,流动性不大,管理和教育工作相对较容易。但重组企业党员普遍年龄结构偏大,知识层次和文化程度偏低,教育和管理上仍沿用“老机制、老方法”,效果不明显。

(五)党组织负责人的工作心态不同。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大多是外聘的,普遍存在“务工”的心态;而重组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大多是原国有或集体企业的党组织负责人,而且大多也是企业的股东。据我公司28家已建立党组织的重组企业统计,党组织具体负责人入股率达96%,所以他们能以第一人称开展工作。

二、当前重组企业党建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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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有所突破。实现利润最大化是重组企业的主要目标,也是重组企业党建的中心工作。一是要切实搞好“双培双推”工作。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管理能手,把生产经营管理能手中的积极分子培养成党员;把经营管理层中的优秀党员推选为党务工作者,把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进入经营管理层的“双培双推”工作,作为促进企业发展的主要手段来抓。二是要切实做好党员的“形象工程”。增强党员在职工中的影响力和辐射带动作用。如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徽在岗位闪光”等活动。

第四、在切实维护多方合法利益方面有所突破一是要切实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这是维护党员和职工利益的根本。要紧扣生产经营中心环节,特别在产品结构调整、技术设备改造、新产品研发等重大经营活动中,多动脑筋、多出主意,增强党组织在企业决策中的影响。二是要切实维护党员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在集体劳动合同的签订、实施、监督和工资协商机制的建立方面,要根据重组企业实际,找准工资增长与分红增长的平衡点,更好地保护和调动党员职工的积极性。同时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依靠群众团体组织的力量,加强企业与职工的沟通,做好劳资矛盾和改制遗留矛盾的化解和协调工作,杜绝过激行为。

第五、上级党组织督导重组企业党建工作有所突破一要加大重组企业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党建工作的能力;二要加强经验交流和探讨,取长补短,创新党建工作方法和内容;三要把重组企业党建工作作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特殊群体和对象,合理、科学地谋划党建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计划,并出台相应政策措施。重组企业作为非公企业的特殊群体,党建工作也有着非公企业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所以,必须准确把握国有或集体企业改制后重组企业党建工作的变化轨迹,继承和创新并举,探索高标准履行职能的方式和方法,在转变中主动适应,针对企业实际,精心构建工作载体,不断凸现重组企业党建工作的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