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县委组织部同全县各党(工)委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掌握全县各党(工)委在开展党建组织工作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全面提升全县党建组织工作的整体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建组织工作联席会议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主持召开或由部长委托副部长主持召开,参加人员范围包括县委组织部部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全县各党(工)委党建副书记、组织委员及部风监督员代表

二、党建组织工作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时间安排在每个季度的第一周,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三、党建组织工作联席会议的召开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县委组织部提前5日将会议的主要议题、召开时间及地点通知各参会人员,并做好各项会务工作,各党(工)委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做到会前充分准备,会上积极发言

四、党建组织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传达上级党委及组织部门的指示精神;总结上季度工作,安排部署下季度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县各党(工)委在开展党建组织工作中好的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升鄯善县组织工作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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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针对党建组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委组织部同各党(工)委共同探讨和研究解决办法及措施,并总结党建组织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五、会后形成会议纪下发到各党(工)委,要将在组织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和推广,并抓好落实

六、全县各党(工)委要通过联席会议所提供的学习借鉴、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的平台,充分展示本党(工)委对党建组织工作的思考和实践,在相互学习、交流和研讨中受到启发。同时,要注意将交流学习到的经验与本党(工)委实际相结合,积极开展特色组织工作,实现工作创新,全面提升党建组织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