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失地党员教育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征用农村土地的面积越来越大,失地农民越来越多,农村中出现了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失地党员。如何加强失地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失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已成为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最近,江西省余干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失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现状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深入调研。

由于体制、机制和管理等多方面的原因,这个特殊群体中的一部分人失地又失业,造成思想、工作、生活及教育管理等方面的三个变化。

调查发现,农民党员失地后呈现“两边倒”的变化趋势。有些头脑较灵活、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较低的失地党员,利用有利的地位优势和优惠政策,积极创业,收入有所增加。但大多数失地党员出现三个转变:

生活水平由高到低的转变。党员失地后,失去了从土地产生收益的基础,直接影响了其生活质量。一方面,失地党员的收入“缩水”。失地前,许多党员能发挥靠近城镇的优势,做足利用土地文章,除种植外,有的搞了大棚蔬菜,有的搞特种水产养殖等,有一定的收入。失地后,除一次性领取土地补偿金外,失去了从土地产出的其他再生收入。另一方面,开支“膨胀”。农民党员失地后,身份一下子从农民变成“城市人”,维持日常开支费用增多。对拆迁户的安置实现货币化补偿政策以后,许多因拆迁失地的党员只能购买商品房,一些没有买房的失地党员暂时租住房子或寄住在亲戚家里,居无定所,租住的房子安全隐患多,影响生活质量。

思想情绪由稳到乱的转变。失地党员不得不离开祖辈耕种的土地,生活方式也随之转变,对将要投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感到束手无措,对未来生活充满恐惧。失地党员进入城市后,“无地、无岗、无技术、无资金、无保障”,为了生存,他们甚至要从事又脏又累的工作,从而加重了他们的心理自卑感。他们大多认为对城市建设做了贡献,理应得到相应的回报,但目前征地的补偿标准又较低,再加上部分工作人员在征地过程中工作方式生硬,导致其思想情绪不稳定,出现逆反抵触情绪。

先进性发挥由强到弱的转变。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有部分党员没有发挥应有的表率作用,在群众中产生了较消极的影响。有的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对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征地政策不太理解,有抵触情绪,只管小家、不顾大家,失去了一名党员应有的大局观念、全局意识。土地被依法征用后,一些党员意志消沉,无所适从,整天沉迷于打麻将、搞赌博,党员的先进性体现不出来。调查显示,在失地后,有的以“党都不管我们了,还交什么党费”为由长期不交党费,有的以“失了土地后,没有心思参加组织生活”为由不过组织生活或外出务工,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

建立党员失地前管理、征地中发挥先进性、失地后进行有针对性帮扶的有效机制,是加强失地党员教育管理的根本途径。

出现失地党员这一群体是社会发展所致。加强失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迫切的任务,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党内和谐,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这一部分党员的教育管理,一定要防止被忽视或被边缘化的倾向,要努力让失地党员“心灵上不再失意”,“心理上不再失望”,“工作上不再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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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出务工失地党员,着力解决流动管理难的问题。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党员外出前,要及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教育其持好证、用好证;外出期间,指派专人联系外出党员,实行定人、定时、定目标的挂钩联系,及时全面掌握流动党员在外的情况。外出流动党员返乡后,要组织召开外出党员交心谈心座谈会或联谊会等形式,加强联系和沟通。

对生活困难的失地党员,着力解决生活保障难的问题。将解决失地党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作为征地工作的前提条件,把不妥善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就不允许征地作为改革征地制度和完善征地程序的重要内容,从制度上提供保障。在养老保险方面,要采取遵循“低进低出”的原则,降低社保门槛。把确实困难的失地党员纳入城市低保体系。同时改革现有的农村合作互助医疗经费的投入机制,改善医疗就诊条件,使失地党员从合作医疗互助中获得更多的实惠。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失地党员,可将其纳入困难党员救助体系,建立失地农民党员救助专项基金,用于救助生活困难失地党员,解决生活的后顾之忧。

对有劳动能力、有一技之长、有资金技术的失地党员,着力解决就业、创业难的问题。制定和出台合理的劳动力就业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实现城乡统筹就业,降低失地党员在就业和创业的“门槛”,使之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政策。制定各种政策,鼓励失地党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推行“党员贷款、组织担保”做法,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信贷中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