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年度自查报告(局机关)

一、工作总体情况

**市审批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工作要求,对照《2022年**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对2022年以来的政策性文件开展了全面自查工作。经认真梳理,2022年**市审批局新制定出台的1份涉企政策文件,按照《**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市审批局印发了《**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和法制审核工作的通知》《2022年**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要点》,同时,按照《**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审办〔2022〕*号)要求,对《**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基本工作流程,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落实起草科室初审再提交政策法宣科复审的内部“双审查”机制,要求局各科室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政策措施过程中严格履行自我审查程序,主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同时加强与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结合力度;政策措施出台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官方网站、报纸媒体等向社会公开,确保决策公开透明。

三、增量、存量政策审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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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专题培训力度欠缺,对公平竞争审查范围把握不够准确。在工作实际中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专业指导和培训范围较为局限,对于日常工作中涉及行政许可涉企行为是否属于其他政策措施,是否需要列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把握不够准确。建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创新培训形式,邀请有关专家、结合各局实际,定期组织开展条例解读、案例讲解等培训,多方面、多角度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普及力度,进一步提升各单位重视度。

下一步,**市审批局将积极主动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在出台相关文件时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和局内相关制度进行自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强化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研判,维护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意识,不断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