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党建交流

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是整个党内民主建设的基础,也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突破口。我们在回顾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做法与经验的基础上,对如何研究解决当前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出现的矛盾与问题,有了一些新的思考。

一、改革开放以来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探索与发展

改革开放**年来,当代中国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面对不断变化的形势,我们党在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实践中,不断取得重大进展。

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鉴于“”的惨痛教训,我们党早在《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就明确提出“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并在十二大《党章》中恢复了对党员的义务与权利的规定。党的十三大和十四大报告,分别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提出,要“制定保障党员权利的具体条例”,“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支持和保护党员依据党章规定的权利发表意见”。党的十六大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上升到体制机制层面,提出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党的十七大为“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提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这些不断升华的明确要求与制度法规,为保障和实现党员民主权利,进一步明确了抓手,拓宽了思路。

在基层党务公开方面:党务公开是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落实党员知情权的重要途径,也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提出的新要求。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各地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一是以党内文件、党内会议为载体,普遍设立党务公开栏,并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以及网络等社会媒介形式。二是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不断扩展,凡是本地区、本单位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机密,大都在党务公开范围之内三是实行发展新党员公示制和票决制。从实践的效果分析,党务公开不仅提供了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也得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一致认同。

在基层党内选举方面: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0年6月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1994年1月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使基层党内选举工作逐步向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主要做法包括:一是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酝酿上,坚持走群众路线,民主推荐、民主协商,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二是候选人考察过程公开三是在充分竞争基础上,实行差额选举。从具体情况看,农村实行“两票制”、“两推一选”、“三推两考一选”等方式,确保党的书记既得到党员的支持,也增强了领导班子的民意基础。此外,部分省市进行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由乡镇全体党员直接选举乡镇党委书记)的试点,也受到了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欢迎。

在基层党内民主监督方面。20**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制定与实施,既是党内监督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标志,也是保证广大党员参与基层党内民主监督的重大举措。在近年来的实践中,许多地方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情况反映制度和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和多层次咨询论证制度等。此外,党组织注重发挥党代表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党代表评议党委政府工作,列席党委会、列席民主生活会,参与当地重大事项决策等方式与途径;推行以“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三联”制度。在基层组织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监督渠道,使党内民主监督得到较好的落实。

二、改革开放以来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主要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从规律的高度,总结**年来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做法与经验,对于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未来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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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创新党内基层协商民主形式,深入研究和实践探索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直接选举。一方面,推进党内基层民主,要不断创新党内基层协商民主形式,通过各种形式使党员参与民主管理,使决策过程成为党员共同参与、民主协商的过程,从而激发和调动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如果说协商民主是一种过渡,那么直接选举则是一种更能体现民主本质与目标的、更为公开更为彻底的民主。在实践中北京市门头沟区的直选试点就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因此,我们认为,党内基层民主将随着“公推直选”试点范围的扩大,最终的轨迹必然通向直接选举。

第三,在注重原则性规定的同时,更加重视规范程序和控制成本。在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中,做出一些原则性、制度性规定是十分必要的。但从党内基层民主实践暴露出的问题分析,目前党内基层民主并不是没有原则性、制度性的规定,而是在运作过程中常常会出现“民主形式掩盖下的个人专断”,一些素质不高的人总能通过各种变通来应付过于笼统的制度规定。因此,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必须从程序的角度去规范,要通过具体的、刚性的制度和程序,使党内基层民主得到真正落实。具体说,一是要确立程序民主的科学理念和原则。二是要着手建立党内基层民主的程序规范。既要注意程序的科学性,又要防止其过于繁琐不适宜操作以及随意性操作所带来成本过高等问题。三是严格按程序办事,凡违反程序的任何做法,都应予以纠正

第四,坚持继承基础上的创新,通过创新激发党内民主的活力。推进党内基层民主不能否定传统,也不能一成不变地照搬以往的经验,而是要力图在原有基础上有新的突破和发展。改革开放**年来,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成功实践正是走的这样一条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创新之路。据此,我们认为,今后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科学路径,同样要坚持继承基础上的改革和创新,重点是进行党内基层民主的制度创新。要在增强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前瞻性、预见性和相对稳定性的基础上,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尊重和鼓励地方和基层的探索实践,注意把成熟的创新实践制度化,进一步激发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