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党员交流
为积极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保持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不断增强党在非公企业领域的影响力、号召力,努力探索非公企业党员发展工作的新办法、新途径,从党员发展规划、企业环境、组织设置、对象培育、制度建设等五个环节入手,不断提高非公企业党员发展工作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
确定目标,合理制定非公企业党员发展的规划。根据省、州要求,科学制定非公企业党员发展工作的5规划和年度计划,出台了《加强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通知》。在规划的制定上,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规划的系统性。党员发展是个系统工程,规划的制定是一项系统的工作,在制定非公企业党员发展5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时,把上级对非公企业党员发展的要求、上个5年党员发展规划、全县非公企业的职工现状作为重要参考系数,使规划与以前工作不脱节,与上级精神相吻合,与企业现状相适应,具有系统性。二是坚持规划的可操作性。为了把非公企业党员发展工作落到实处,我县对全部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的党员情况、职工人数、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岗位设置、工作能力、思想状况开展了系统的调查摸底,从而在年度工作任务分配中确定每个企业党员发展工作的具体指标,使规划在执行过程达到目标明确,切实可行。三是坚持规划的发展性。既注重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现实状况,同时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来调整党员发展计划,根据职工数比例明确入党申请人的新增数及入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对象的比例。到2**2年,使全县50人以上的企业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100名以上企业有8名以上正式党员,每年在非公企业中发展党员数不低于全县发展党员总数的10%,从而确保党员在非公企业中比例的不断提高。四是坚持规划的合法性。按照《党章》的规定和党员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在坚持党员发展的四项基本原则的同时,又大胆创新,注重“重点发展”,对党建工作比较扎实、党组织设置科学、党员形象好的非公企业中的优秀分子,不受名额限制,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并按照党内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好入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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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夯实基础,完善非公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抓紧在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组建党组织的通知》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建了工作专班,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三种形式组建非公企业党组织。近年来,通过与非公有制企业联系,调查摸底,与业主配合,认真选配,把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懂经营管理、善于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员选拔到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并成立了企业党支部,使党组织在企业经营中发挥重要作用。到目前为止,已经单独建立党支部的非公企业有8家(1家建立了党总支,6家建立了党支部),共有党员**9名。他们大多数已成为企业各管理层和重要岗位人员,在企业发展和管理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成立了巴东县信陵镇商会党总支,除8家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以外,其它的170多家非公企业都是会员单位,这些非公企业中的党员能够定期参加商会党总支的组织生活,使全县非公企业党员都有了党组织,使党组织在非公企业的覆盖面达到100%,为非公企业的党员发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质量为先,注重非公企业员工的教育管理。县委把非公企业员工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增强企业党支部的凝聚力,发挥党员的先锋作用,夯实非公企业党员发展的基础。一是加大宣传。利用集会、板报、广播、座谈会以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向广大员工宣传党的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扩大党的影响,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增强广大员工争做一名共产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为他们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创造必要的条件。二是加强教育。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每月对所在企业员工进行一次党课宣讲,宣讲的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如对于部分青年人对党的历史缺泛了解,理想信念缺失的现象,有针对性的对他们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使他们明白革命成功之路的艰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紧迫性,从而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扩大培训。全县非公企业主十分重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保障企业员工的培训时间和培训经费,同时,安排企业中所有35岁以下的年青人轮流参加全县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通过培训,提高了员工素质,普及了党的基本知识,为非公企业党员发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创新方法,规范非公企业党员发展的程序。为规范非公企业党员发展工作,建立健全发展对象培训考试制、公示制、无记名投票表决制、责任追究制、党员联系制、动态培养制度、入党预审制度、入党后跟踪制度、企业支部报告制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规范非公企业党员发展工作,创新党员发展思路,采取“双票双考”的模式发展党员,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党员发展工作的意见》。一是规范了“双票双考”的内容,即满意票、赞成票、理论考试、组织考核。二是明确了“双票双考”的操作环节。分为四步:第一步,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必须先召开单位全体职工(农村包括村民小组长、群众代表)大会,在介绍人介绍情况、本人作入党动机和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的汇报后,由群众以“满意”或“不满意”的方式投票表决,党员以“赞成”或“不赞成”的方式投票表决,凡是群众“满意”票、党员“赞成”票不到半数的不得列为积极分子。第二步,对已列为积极分子的,定期进行集中培训,支部定期进行全面考察,培训结束后,组织闭卷考试,上级党组织在必要时不定期对积极分子的理论素质、学识水平进行现场测试,凡是考试不及格和测试不过关的,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第三步,在考察培养期满、拟确定为发展对象时,再一次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先由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个人汇报培训期间的心得体会、思想认识以及工作情况,支部组织委员报告上级党组织考核情况,最后由群众以“满意”或“不满意”党员以“赞成”或“不赞成”的方式投票表决,凡是群众“满意”票、党员“赞成”票不到半数的,视具体情况作出不纳新或暂缓纳新的决定。第四步,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召开党员会议,通过评议,以投票方式表决预备党员是否按期转正,并将入党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查,上级党组织派员深入单位走访职工、群众,再次进行考核,对入党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及其本人。三是全县统一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发展党员时,严格按“双票双考”的内容和环节操作。发展党员“双票双考”制度的提出坚持了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发展党员的程序和环节上实现了群众监督与党内监督、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的有机结合,为党员与群众、党员与组织、组织与群众三者之间行使监督与被监督、选择与被选择提供了有效载体,保证了人民群众在党员发展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