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共产党员个人先进事迹
老百姓爱他,爱他公正无私,一心为民;不法分子恨他,恨他秉公执法,刚正不阿;亲戚朋友怨他,怨他不近人情,不顾家庭。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内涵。他就是优秀共产党员偃师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继轩同志。
徐继轩,1991年任偃师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至今,先后被上级院记一等功一次,三等功六次,被河南省政法委和河南省人事厅授予“优秀政法工作者”、被洛阳市院授予“十佳检察官”、洛阳市委市政府评为“十佳人物”等称号。
一、“让老百姓体验到法律的公正,是我人生最大的追求。”
在工作中,徐继轩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作为自己人生的最高追求,以自己为民执法,公正执法的行为,使老百姓体验到法律的公正。
在司法实践中,他发现村民自治组织有些主任、会计、出纳,账目长期不公开、贪污侵占、挪用公款,引起群众上访不断,而查处时他们却隐匿、毁坏会计资料,逃避打击,法律追究但主体模糊,成了法律的盲区,涉嫌此罪的犯罪分子往往容易逍遥法外,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他认真学习了《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和《刑法修正案》,认为此类主体应为一般主体,应依法打击,但在与公安局、法院等部门协调时,他们持不同意见。为此,他亲自带队,和公安、法院等有关同志,专程赶赴北京,拜访咨询了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公安部法制局有关专家等,得到的明确答复是:此罪的犯罪主体属于一般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隐匿、毁坏会计资料,情节严重的,均构成犯罪。国家机关领导和专家学者高度赞扬了他的认真态度和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此法律条文在后来综合治理庞村镇辛庄村、府店镇参驾店村、首阳山镇龙虎滩村时,都得到运用,共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广大群众拍手称快。
二、“让老百姓过上安稳的日子,是我最大的心愿。”
1999年以来,徐继轩带队治理了11个混乱村,针对“乱”村出现的社会治安混乱,上访告状不断,经济账目不清,人民群众不满等共同特点,他积累、总结出来一套治“乱”方法,曾被市领导称为“徐氏治乱法”:
驻村治乱两手硬——一手抓打击,一手抓教育;
治乱任务四件事——清经济,惩邪恶,抓党建,整班子;
治乱方法要四抓——抓宣传,抓查处,抓教育,抓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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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偃师市的“两会一部”是市场经济发展初期,形成的特定产物,1999年5月28日国务院决定将“两会一部”全部关停取缔,偃师市委、市政府1999—2002年四年期间,由市财政担保贷款1.55亿,清回贷款6000多万元,共计2.1亿元,兑付了储户存款60%,但还有1.5亿存款无法兑付,面临的现实是:财政不再支持贷款,以前的贷款还需去还,群众存款必须如期兑付,几万个储户人心动荡,一度出现了群众集体上访围攻政府机关的事件,形势非常严峻,任务之艰巨可想而知。徐继轩二话没说,毅然接受艰巨任务。他一是抓调研掌握可清资产;二是抓宣传,营造清欠氛围;三是抓案件,惩治清欠犯罪;四是抓执行,依法强力清欠;五是抓督查,现场攻坚解难;六是抓协调,形成清欠合力;七是抓兑付,确保偃师稳定。截止2004年12月31日,“两会一部”直接清回资金4600多万元,保证了如期平稳兑付。两年来没有出现一起挤兑现象,没有出现一起因兑付而引起的不安定因素,偃师市委书记原文涛多次在全市大会上讲道:偃师的社会大局稳定,徐继轩同志功不可没。
“自古忠孝难两全”。徐继轩的家里有患脑血栓的年近八旬老母和长年体弱多病的妻子,为了工作,家里的一切他根本顾不上。去年的冬季,他母亲因天冷病情加重,被送进市人民医院治疗,因为工作关系,他在医院仅仅待了不到5分钟便匆匆离去。今年三月,徐继轩的妻子一个人晕倒在家里,幸好被邻居发现将其送进了医院。他听说后,只是暗自咬了咬牙,什么也没说……
“兰芳不厌谷幽,君子不为名修”。徐继轩始终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践行着一个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