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大拆违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显改善;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提高;辖区市民的规划意识、法制意识以及文明意识明显增强。我们的做法和体会是:

一、在认识上注重一个“高”字

街道把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从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高度来认识,把查违工作作为检验干部作风、能力的一个标尺,作为检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紧抓好。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街道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街、居两级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制定了实施方案,形成街道主要领导分片包干等制度为主体的工作推进机制,实行以“两级”捆绑联动问责。同时出台了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真正体现党委、政府“言必行、行必果”的工作作风。街道把自身的违法建设作为查违起动点,率先拆除自身的违法建设1000多平米,直接房租损失近40万元。我们认为这种损失只是暂时的,拆违后,优化了投资环境,会更有利于投资者进来,街道的财力会更好。

二、在宣传发动上注重一个“深”字

街道坚持把宣传工作贯穿大拆违的始终。层层召开动员会,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共印发致居民一封信等宣传材料1万多份,悬挂条幅50多条,设立宣传站7个,还把《合肥晚报》刊登的有关领导讲话和居民带头拆违的事迹印发至每户。街道的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登门入户做思想工作,往往做通一户工作需上门10多次。对有的“钉子”户,街道主要领导亲自上门做工作。有一次一个老太太到办公室破口大骂,我们说:“老人家,如果你骂我们,这样你的心情就好受一点,或者就能解决你的问题,那你就骂吧。”最后,老太太被街道领导的真诚所打动,表示理解也支持街道工作。

三、在工作推进上注重一个“带”字

由于街道地处老城区,辖区违法建设量大、情况复杂。街道注重在选准启动点、推进重难点、发挥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等方面狠下功夫。一是发挥党政机关的带头示范作用。尤其是街道自身的带头作用,在2005年4月份,以修建四古巷为契机,在全市率先对四古巷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同年7月份在全市绝大部分还在观望徘徊时,拆除了街道在淮河路上黄金地段的8间门面房,因而在本辖区的省、市、区级单位纷纷行动,共拆除违法建设4.9万平米,占拆除总量的64%。市科技局、市老干部局、合肥四中等单位率先拆除了自身的违法建设。二是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街道把拆违工作作为检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试金石,坚持机关和党员干部带头拆违,共拆除2475平方米,发挥了很好的表率作用。三是抓重难点,带动整体工作。长江路被称为安徽第一路,商业门面价值很高,根据市区部署,我们仅用一周时间,拆除了12家单位3000多平米的违法建设,还对沿线进行了集中美化、靓化,对周边群众振动很大。紧临城隍庙市场的黄山巷,违法建设侵占消防通道,造成环境脏乱差,仅110米长的小巷,有违法建设90多家,1500多平米,近20年来,屡次整治都没有明显效果,屡败屡战,是历年来市容创建、消防安全的老大难问题,群众意见很大。为此街道专门成立工作组进驻黄山巷,化解各种矛盾,在前期就顺利拆除了巷内的全部违法建设。此外,对影响消防、占压水、电、气管道等四类重点违法建设紧抓不放,共拆除5处2488平米违法建设。由于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带头,重难点问题的强力推进,查违工作势如破竹,锐不可挡。

四、在救助帮扶上注重一个“宽”字

街道坚持“以人为本、有情操作”。在拆违推进过程中,积极做好救助帮扶工作,成立帮扶救助工作组,分管副主任任组长,遇到重大问题,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办理,做到街、居联动。设立拆违现场帮扶救助办理点,为拆违中的困难户办理低保、廉租房、介绍就业等,做到违法建设拆到哪里,帮扶救助工作就做到哪里,对拆违工作中的帮扶问题特事特办,做到认真统计,摸清底数,及时上报。本着先进来再规范的原则,做到降低门槛,设置条件尽可能地放宽,目前共办理拆违低保60户,160人,发放低保金13340元。同时积极为符合条件的拆违户联系加入区百帮服务一条街,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此外,在街道网站、宣传栏上公布就业信息,向具备廉租房办理条件的家庭宣传政策,指导办理有关手续。组织机关、社区党员干部,对因拆违而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进行帮扶、慰问。由于帮扶救助措施到位,为拆违的顺利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在约束激励机制上注重一个“严”字

要求每个社居委和街道分工联系的干部,必须按时完成每个阶段的任

第二篇:拆迁拆违的三大争议与思考拆迁拆违的三大争议与思考

各地频频上演的拆迁事件表明,拆迁问题已到了不得不解决的时候了。

土地所有权界定之争

从法律上,国家对公民的房屋和土地的使用权是如何进行界定的。国家对公民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界定相当宽泛:比如《宪法》、《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当数量的其他法律、规章及政策,均对保护公民私有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作了明确的规定。

而事实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在制定对房屋所有权变化的现状上反映并不充分。原来的房屋绝大部分都是单位的公房,其所有权归国家,现在绝大部分住宅的房屋所有权变成了个人的,显然现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还有进一步修改的必要。

条例》违《宪》之争

目前全国各地强制拆迁公民合法私有房屋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制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拆迁条例》的两个主要问题。首先是对城市房屋拆迁项目的性质未做任何区分。无论是市政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还是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其所涉及的房屋拆迁均属于《拆迁条例》的调整范围。但在市政、公益项目的建设拆迁中,因限于政府财力,不可能提供与商业开发项目相同的补偿安置标准,因而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妨碍了市政、公益拆迁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市政、公益项目建设拆迁与开发经营项目拆迁在目的性上有根本的区别,后者明显是营利性的,但根据《拆迁条例》却同样能以“城市建设需要”进行拆迁,还可以借助行政强制措施作为最后的保障,这不仅在法理上违反了民事活动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基本精神,而且在实际运作中,也由于双方实力对比不平等,而使得拆迁人——即开发商的利益得到更多的体现。

其次,在现有的房屋拆迁实践中,由于现行法律中的空白,一般对土地使用权都不予补偿。这是我国所奉行的地产分离的管理模式相适应的:房屋拆迁涉及的问题由房产法调整,不涉及土地的问题,土地问题则归于土地管理法的调控范围内;但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立法原则,如果受让他人正在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应支付地价款。因此,随着近年来各城市地价的不断上升,那些从优质地段迁出的被拆迁的房屋土地所有人,根据《拆迁条例》的规定居然无法得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显然与情理不符。特别是在商业性开发的拆迁中,土地使用权被开发商无偿取得,而广大被拆迁人还得承受迁居偏僻地段后所带来的工作、生活、就医、购物、入学等诸多生活的不便,这也有悖民法上公平的基本精神。

《宪法》对私产的认定与保护。《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按《宪法》、基本民事法律及专门法律规范,强制拆迁只能强制被拆迁人依法履行自己与拆迁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协议义务。

北京晟智律师事物所律师王晓涛对国务院制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认为,《条例》中有关强制拆迁的规定本身严重违反《宪法》及《立法法》,按照《立法法》第8条规定,涉及对民事基本权利及财产权利的调整只能由基本法律调整。而根据《宪法》第62条之规定,基本法律的制订主体只能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此看来,《条例》中有关强制拆迁的规定是立法权的严重越位,甚至是滥用。

政府角色之争

一个简单的事实是。政府在城市拆迁中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在诸多拆迁纠纷中,可以看到,政府或多或少的都起了作用。有的地方的拆迁办公室,看上去是一个行使政府权力的机构,摇身一变马上又变成为直接的拆迁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这种定位上的不清楚,再加上在拆迁运作中,有的拆迁行为笼罩上一层社会公共利益的外壳,瞬时变得很冠冕堂皇。这种做法不但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也使得现在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华东政法大学行政法教研室主任朱芒说,在商业拆迁中,政府拆、政府判难以保证拆迁户的权利,政府代理开发公司的拆迁实质上是不恰当地介入市场的行为。而一旦介入,政府难免倾向地区投资商而侵犯原住居民的权利。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费安玲教授认为,所谓社会公益性是来源于公众的利益,应直接造福于民众,而不是首先造福于商人,而千方百计“绕道”公共利益谋取商业利益无异于犯罪。

第三篇:先锋街道拆违控违工作实施方案天心区先锋街道拆违控违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开展“史上最大规模拆违行动”的要求,提高我街道拆违、控违工作效能,有效遏制新增违章,逐步消除违章存量,深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区形象。我街道决定2015年在街道范围内大力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六个走在前列”大竞赛活动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部署,坚持“拆控并举、拆建同步”原则,全面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强力拆除街道范围内各类违法建设,对违法建设实施“零容忍”,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长沙形象。

二、目标任务

街道要从严控违,实施动态拆除,实行“零指标”管理,杜绝新增违法建设出现。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先锋街道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黄红旗

常务副组长:郑州

副组长:李凌波、陈丹、周军、鲁意芝、李昌林、

魏铁奇、皮文奎

成员单位:城建城管办、城管执法中队、党政办、安监站、综治办、计生办、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司法所、各行政村、社区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城建城管办,由皮文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喻亦文为拆违控违专干,联系电话:89715060。宣传组由蔡慧萍任组长,拆除组由喻亦文任组长,维稳组由蔡敏任组长。

四、人员安排及职责分工

办公室。负责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总调度。

宣传组。负责整治工作的宣传,将整治工作纳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总体部署和文明创建督查考评工作体系。

拆除组。负责对违法建设进行调查摸底,对需要拆除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

维稳组。负责综合整治过程中的维稳工作。

五、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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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坚持以拆促控。巩固成果,继续开展强拆整治行动,公安介入维持现场治安,逐村进行滚动式集中整治,始终保持拆违控违的高压态势。

4、实施专项清理一是清区域内违章材料(暂扣、购买等),二是清理包工头及建筑队,三是清理看守违建场子的“活闹鬼”,派出所干警上门强制训诫等

5、强化督查指导。街道党政班子6个工作组,继续深入村(居)蹲点指导,加大对各村居的控违工作督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