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的几点思考
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必要手段,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则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治本之策,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实基础。目前,我县一些地方基层组织仍不健全,综治人员不能到岗到位,经费难以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基础工作开展。我们必须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兼顾的工作思想,着力把思想观念、工作重点、经费投入都转移到“预防为主”上来,特别是要把重点放在基层基础上来,达到标本兼治之目的,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在夯实基层基础上下功夫。坚持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加强基层基础必须继承和发扬走专群结合的优良传统,既要发挥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又要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成立体式的防控体系。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首先要加强乡镇综治组织的建设,严格按照省市的要求,各乡镇都要成立综治委和综治办,配齐配强综治专干,与乡镇其他工作脱钩,专门从事综治维稳工作。同时,整合基层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政法基层组织力量,完善司法调解中心,发挥其在社会综治工作中的宣传、调解等重要作用。其次要大力加强以基层党支部为核心的配套组织建设,党委、政府要对治安问题比较多的村(居)委会加强领导,对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领导班子要及时进行整顿,选配好党支部一班人,特别要选好支部书记。要加强治保会、调解会的建设,做到组织、人员、工作、报酬四落实。村(居)委会要建立治安防范组织法制教育队伍,开辟常年的法制教育阵地,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基层政权组织为基础,村治保调解主任为骨干,村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员为主体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综治工作网络。二是配强基层综治力量。只有基础工作扎实,治安防范严密,才能扎紧篱笆,严管细防,有效维护一方平安。要配齐配强乡镇综治力量,综治委主任必须由党政一把手担任,综治办主任由分管副职担任,并且要按要求配足综治专干,基层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的人员都按要求配齐配强,充实基层综治力量,切实解决有人抓的问题。另一方面,应将那些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热心社会治安工作、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人员充实到村委会、治保会和调解会等基层组织中去,以提高处理问题的整体能力。同时,要以村组为单位组建义务巡逻队等群众自治组织,加强对村庄周边的巡逻,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并经常对这些自治组织进行检查督促,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发见义勇为热情,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积极与违法犯罪作斗争,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群防群治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强化对基础综治队伍的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综治调解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质,充分发挥第一防线的作用。三是建立完善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首先是人员编制问题,党委政府一定要为综治人员定足编、给够人,确保有足够的人员抓治安防范。其次是必备设施问题,要做到有活动阵地,有防卫器材,有台帐管理,有一定的物质设施,最后就是要在经费上予以保障,想完全靠财政解决是不实现的,可以采取“谁出资,谁受益”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办法为他们解决资金,也可以采取办理人身意外险和财产险的方式,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二、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在调处化解矛盾上下功夫。加强治安隐患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既可以减少治安工作成本,又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也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环节。笔者认为应该在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和责任落实上下功夫: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构筑纵横交错的工作网络。从县到乡镇到村,层层都要有矛盾排查纠纷调处组,实行专人专职,定岗定责,构巩县、乡镇、村三道防线,形成纵到底,横到边,责任到人,层层负责的工作网络,在此基础上制定责任制度、报告制度、奖惩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可以将收集的基本法律法规汇编成册,发放给基层工作人员,做到调处工作有法可依。在排查调处过程中,要把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对一个地区一个时期的突出问题进行调处,又要对各村、各乡镇、各单位定期排查调处,形成一套完整的
排查体系。二是要注意工作方法,增加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坚持抓早、抓小、抓了的原则,形成整合联动的机制,对一般性民间矛盾纠纷要经常性排查,随时调处,保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多发性民间纠纷则要细致梳理,登记造册,实行台帐管理;而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要采取集中时间集中排查的方式,掌握隐患苗头,要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中心作用,以自调为主,调防结合,经调解不能解决问题的要及时引导进入司法诉讼程序,以免激化矛盾。三是落实责任。只开会不落实,只布置工作,不检查,是无法落实工作责任的,所以,对每个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都必须确定责任人和责任领导。要把乡镇“一把手”列为第一责任人,联系该乡镇的领导列为责任领导,对矛盾纠纷要严格按照“五个一”的工作制度,限时解决,定期报告,对工作不力和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党政一把手、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管理,在安全防范工作上下功夫。按照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加强普法工作,加强对重点人口的经常性管理,是搞好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的战略性措施。一要深入开展全民的普法教育。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一些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学法的不断深入,推动用法的不断强化。既要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司法行政人员的法制教育,又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进行社会化宣传,促进群众学法的开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要建立街、镇法律服务机构,开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群众的道德水平,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道德教育,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相互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消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二要加强对综治工作的宣传。要采取多种方式宣传综治工作的方针、原则和任务,宣传综治工作的先进典型,推广基层单位的先进经验,宣传公民参与综治工作的义务,宣传、表彰见义勇为的英雄模范人物,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综治工作的积极性,以形成良好的法制氛围,夯实社会治安防范基础。三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要加强对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做好对无合法证件、无正当职业、无固定住所人员的管理工作,对身份不明、形迹可疑的人员,要及时向流出地发函调查,对受到依法处理的外来人员的情况要向流出地的公安机关通报,公安机关要掌握重点人口的去向,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流入公安机关通报,反馈函调材料,并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遣返人员的安置工作,预防减少犯罪的发生。四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要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就业指导,帮助他们拓宽就业渠道,尽可能的多创办一些过渡性的安置基地,以提高安置率,为他们解决就业难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健全基层帮教组织,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和参与安置、帮教工作,调动他们的内在积极因素,减少外界对他们的消极影响,消除社会治安隐患。
第二篇:加强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的思考加强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的思考
—-xxx农场政法委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实践证明,政法综治工作的重心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关键在基层,基层基础事业是整个政法综治工作的根基,是推动政法综治工作长远发展的基石,是必须高度重视、紧紧抓住、全面落实的重大政治任务,因此,笔者认为加强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一、强化“三个向一线”,提升政法综治队伍建设。
加强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组织及队伍建设是核心,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创造性地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及队伍建设,充分体现力量建设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科学性。
力量向一线加强。综治办是综合协调的“阵地”、联系群众的“桥梁”、化解矛盾的“公堂”,笔者认为一要普遍加强管理区和社区综治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综治专干,落实待遇、明确职责、强化培训、加强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基层平安建设中的组织者、实践者作用。二要充分发挥基层政法的作用,基层政法单位是维护稳定的“主力军”、收集舆情的“主渠道”、服务群众的“主心骨”,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法单位力量建设,工作在一线落实、经验在一线总结、成效在一线检验,建好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一线实战单位”。三是要加强组织能力建设,人民群众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主体,要十分重视居民委、维稳中心和巡防组织、保卫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信息员、调解员、巡防员、保安员,增强社会组织动员能力,发挥无穷的民力作用。
财力向一线倾斜。政法综治工作80%以上的任务在基层,80%以上的力量也是在基层。笔者认为解决基层“有钱办事”的问题,是保证基层力量根扎得下、劲使得出、事管得住的重要环节。一是要严格按照保障标准,将政法部门公用经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涉法涉诉救助金等足额纳入财政预算,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技防工程建设、基层平安建设、防控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强基层政法单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推进基层政法综治工作创造条件。以xxx农场为例,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如何提高群防组织的动力,是提高农场辖区防控建设增强群防群控的根本。笔者认为我们既要整合投入,又要进一步拓宽社会筹资渠道,按照“义务为主、补助为辅”的原则,多渠道给予补助,增强群防群治工作发展的“源动力”。
工作向一线延伸。只有把基础打牢,把基层搞活,政法综治工作才有“源头活水”。如何打牢基层,搞活基层,笔者认为,一要从治安管理和防范控制入手,改革创新警务工作模式,推进“警力向一线下沉、警务工作向基层延伸”减少非警务活动,随着三江经济逐步发展,公安非警务活动增多,制约着公安工作正常开展,我们应将基层警力全部投入到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社会面上,减少非警务活动,经非警务活动时间,全部投入到社会治安防范和社会稳定工作上来。二要结合法庭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推行法官、司法民警片区工作制度,完善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推进司法工作关口前移。三要加强典型推动,要善于把干部群众闪光的、点滴的思想和办法总结起来指导实践,为基层一线树立“旗帜”和“标杆”。四要发挥考核的杠杆作用,坚持重内容、重过程、重结果的有机统一,加强对基层政法干警的考核奖励,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引领和促进作用。
二、以“三个创新”,创新基层政法综治理念和机制。笔者认为,加强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理念和机制创新是动力。我们要以迎难而上的勇气、开拓创新的思维,在工作理念上、体制上、机制上寻求突破,充分体现机制建设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创造性。
创新思维理念。政法机关要牢固树立服务发展大局的理念,在“和”字上下功夫,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在“慎”字上花心思,慎重办理经济领域的案件;在“严”字上求实效,坚决打击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刑事犯罪,做到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的有机统一。一要牢固树立“大基层、大综治、大维稳”的理念,把基层综治维稳工作放到突出位置,深入实践、高位推动,以大基层促大综治,以大综治促大稳定,以大稳定促大发展。二要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的理念,把群众的意愿作开展政法工作的“第一信号”,把服务群众作为基层政法干警的“第一职责”,把群众的评价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尺度”,把群众的利益作为执法为民的“第一事务”,解决好执法、司法的人民性问题。
创新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体制。实践证明,农场成立政法委员会,配备专职政法副书记,适应了新形势下加强基层政法工作的需要。如何创新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体制笔者认为,要整合公安、司法、法庭、民政、信访等基层工作力量和资源,在“职责不打乱、统分结合干”的基础上,加强条块结合、力量整合、职能融合、工作配合,实现纠纷“联调”、治安“联防”、警务“联勤”、问题“联治”、平安“联创”,推进基层政法综治工作由松到紧、工作网络由疏到密、部门资源由分到合的转变,真正形成“一股绳”、“一盘棋”的新格局。
创新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在当今社会形势下,我们要建立完善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机制,树立“信息先行”理念,把情报信息贯穿于政法工作的全过程。一是建立完善政法部门“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机制,通过领导包案、集体会诊、督办回访等措施,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二是建立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行业协会以及建设、林业、水务等诸多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推进“三调联动”,从而实现独立运行向多方联动转变。三是健全完善应急处突机制,从预案、队伍、演练等全面加强处突准备,保证随时拉得出、用得上、处理得了、处置得好。
三、“四化并举”力求加强政法综治各项基础性工作。
现如今推进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做深做细各项基础性工作,我们就要更加重视贴近大局,全面抓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充分体现工作举措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主动性。以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调解“多元化”之路。要坚持“矛盾不上交”的理念,加强社区、管理区、治安调解、医患纠纷等调解组织建设,全面筑牢“第一道防线”。要完善“以奖代补”激励机制,有效调动各类调解组织的积极性,实时、动态、深入地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及时、妥善、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涉法涉诉“开门大接访”,力求“诉求合理的问题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置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抚救助到位”,最大限度地在基层政法部门环节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以深入推进治安防控为抓手,在实践中不断推进打防控“一体化”运作。要按照打防控“一体化”的思维理念,加强以情报信息为主的信息化支撑、以群防力量为主的社会化支持、以多警联动为主的一体化运作,发挥好业务警种的实战“尖兵”作用、派出所综合性战斗实体的“拳头”作用和人民群众的“辅警”作用,提高打防控整体效能。要深入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推动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治安问题。要下大力气解决防控布点、防控力量、防控措施、防控经费问题,队伍上形成“专业化公安队伍+职业化巡逻队伍+群众化协警队伍”格局,措施上做到“点”上有人看管、“线”上有人巡逻、“面”上有人控制,目标上达到“全天候、无盲区、精细化”防控。
以优质服务高效管理为追求,在实践中不断推进管理“社会化”进程。要把社会管理创新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把重点人员、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纳入有序管理之中,要重点管好流动人口中的高危人群,确保“管得到、管得住、管得好”;重点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邪教人员、吸毒人员、精神病人等的管控,确保“不漏管、不失管、不失控”;重点加强“特种行业”监管,做到“靠上去跟踪管、分类别侧重管、经常性反复管”,努力消除犯罪市场。要通过推动管理创新,理念上变“管理控制”为“服务管理”,体现以人为本;方式上变“单打独斗”为“多方参与”,体现综合治理;机制上变“突击管理”为“日常管理”,体现长效性;目标上变“松散管理”为“系统管理”,体现实效性。
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为要求,在实践中有效加强队伍作风“经常化”建设。政法综治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公仆本色,廉洁奉公,不徇私情,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用实际行动扎实推进政法综治各项措施的落实,力求做到“四深入”,不做“四种人”。即:一是深入群众,不做高高在上的“官人”;二是深入基层,不做走马观花的“游人”;三是深入一线,不做养尊处优的“闲人”;四是深入实践,不做脱离实际的“盲人”。
第三篇: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促进园区和谐稳定,结合园区实际,工业园区就进一步加强园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健全综治组织网络
(一)工业园区综治委主任由园区管委会主任担任,管委会副主任任副主任,与综治工作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同时配备1—2名专(兼)职综治人员,确保工作落实。
(二)园区各企业设立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企业老总任组长,一名副职领导任副组长,与综治工作相关的若干内设机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其综治办可挂靠在内设机构,综治办主任由所挂靠的内设机构正职担任,配备1至2名专(兼)职综治人员。
(三)由综治办牵头,整合管委会办公室、组织、纪委、宣传、工会、团委、人民武装、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事务、安全生产管理、信访等组织和部门的资源,紧紧依靠管委会和公安机关的力量,共同开展和谐平安园区创建工作。和谐平安创建工作由园区党工委统一领导,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实行矛盾纠纷联合排调、社会治安联合防控、安全隐患联合治理、和谐平安联合创建、为民服务联合开展的工作体系。
(四)加强综治干部培训。各级综治人员每年轮训一次,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学习内容、进度和时间具体明确,确保人员、内容、时间、质量“四落实”,人员培训率达到95%。
二、壮大群防群治队伍
(五)夯实基层基础,建立群防群治队伍,组织健全,人员齐全,机制完善,群防群治经费落实。
(六)园区管委会在辖区内应配备10—20名以上专职治安巡防员,由工业园区派出所管理,专门担负治安巡防任务。
(七)由各企业组建护厂队伍,担负护厂任务,确保企业安全。这支队伍由企业组建和管理。
(八)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培训,由其组建和管理的部门负责。专职治安巡防队伍每年进行一周以上的教育培训。其他群防群治队伍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教育培训。
三、加强综治基础工作
(九)完善视频监控体系。2010年底前,工业园区办公区、主要道路、企业进出口和要害部位的监控力争实现全覆盖。新建企业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应纳入企业建设规范,并与园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
(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建立园区、企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经常性、不间断、拉网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重点排查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隐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明确化解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的责任和化解措施及时限,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推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提高调解效率和成功率。
(十一)开展治安集中整治。充分依靠派出所的力量,加大打击犯罪力度,经常性地开展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增强排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和滚动排查、滚动整治,确保实现由乱到治、由治到安。
(十二)推进基层平安创建。健全“两图、八制度、十册、十簿”,抓好平安园区的创建,扩大平安创建达标面。大力开展“富民政策、法律道德、科技文化、纠纷化解、治安防控、扶贫济困、文明新风、平安创建”活动,力争实现园区零发案、零犯罪、事故零发生、矛盾零上交,促进园区和谐稳定。
(十三)加强特殊群体管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着力抓好以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管理,落实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治安责任;抓好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特殊家庭子女的教育、服务、救助和管理;加强和改进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外执行人员和吸毒人员的管控,防止其失控危害社会;加强对“社会人”的管理,把其纳入园区管理之中,健全新型的管理和服务机制。
四、完善综治工作制度
(十四)目标管理制。每年初,科学设计年度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规划,层层由主要负责人签订年度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半年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并兑现奖惩。
(十五)领导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综治委等五部委(厅)〈关于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发
[2004]24号)精神,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分管综治
工作领导、领导班子所有成员的综治工作责任。建立综治工作实绩档案,把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绩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十六)通报讲评制。对综治工作进展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通报,每季度进行一次讲评,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带动中间,促进综治工作平衡发展。
(十七)工作例会制。综治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综治办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工作,交流情况,查找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部署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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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6、强化人口管理,特别是加强重点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人口流入地要加强对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人口流出地的公安机关要掌握重点人口的去向。要加强对流动党员和流动团员的管理。
7、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建立、完善村级民事和经济纠纷调解网络,特别是要加强相邻地区、流动人口聚居区调解组织的建设。要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要当好基层人民政府、群众自治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运用调解、代理等手段,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