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 六月各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汇总
湖南湖南。困难中小微企业有望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为进一步促进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发展,6月,湖南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对困难中小微企业可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该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减、免、缓”办税流程。对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基地,经审批,可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有特殊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经批准可以延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筑设施竣工投入运营之日起,其经营单位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批,给予减免税照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享受法定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
另外,不得违规向中小微企业提前征税或者摊派税款。同时,要落实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湖南省出台30条举措支持中小微企业
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湖南省人民政府6月10日推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财税、金融、转型发展、公共服务、全民创业、优化发展环境等6个方面30个举措为全省中小微企业提供支持。
根据《实施意见》,从2013年起湖南省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将全部合并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从1.4亿元人民币增加到1.6亿元。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考核奖励资金也将适当增加,以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政府采购预算也将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要安排总额的30%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60%。《实施意见》提出的30个新举措重点包括:
——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要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并把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从2%放宽至了5%。
——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林权、矿权、商标权、专利权、股权、仓单和农业保险保单等权利类抵质押物贷款和不动产等资产类抵押物贷款,拓宽企业的抵押物范围。
——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鼓励积极探索科技银行、社区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财政支持力度,综合利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方式,提高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融资担保能力。鼓励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更加紧密的业务合作,并逐步建立风险分担机制。
——实施中小微企业成长工程,从2012年至“十二五”末,每年新增营业收入过4亿元的大企业100户以上,新增营业收入过亿元的中型企业1000户以上,新创办小型微型企业30000户以上。提高中小微型企业的创新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参与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国家和地方科技计划项目及标准制定。
——要加快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专利产品的中小微企业,引导中小微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支持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集体商标认证、注册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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