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强化对招商引资的认识
1、明确招商引资工作的重大意义。招商引资是改革开放的内在要求,是项目建设的必要前提,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县各级组织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不断优化环境,切实转变作风,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扩大开放,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当前,全县发展正处于夯实基础、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经济总量不大、产业结构不优、统筹发展不够等仍是影响我县跨越式发展的瓶颈制约。同时,招商引资工作存在着投资环境不宽松、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落地不够快,大项目少、工业项目少、高科技项目少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此,全县上下要充分认识招商引资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举措,使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
2、抢抓招商引资工作面临的机遇。随着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和资本加快向内地转移、中部崛起战略的加快实施、省会经济圈的加快打造、合肥市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的辐射带动,为我县吸引投资、加快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我县区位、交通、资源和人文优势比较明显,加之近年来快速发展打下的坚实基础,为进一步扩大开放、承接辐射带动、加快利用外资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有利条件。全县上下必须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千方百计开创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
3、突出招商引资工作的战略地位。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解放思想是第一工序、招商引资是第一要事、环境是第一要素、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观念,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提升工业化、加快城镇化、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壮大民营经济的突破口,作为全局性、带动性的工作来抓,坚决打破一切束缚对外开放的条条框框,坚决清除一切制约招商引资的障碍,以互利共赢的理念,扩大开放,借力发展;以优良环境、优势资源和优惠政策,抢抓机遇,合力攻坚,在日趋激烈的区域竞争中创造新优势、实现新跨越。
二、进一步强化举措,真正提高招商引资的成效
4、加强开发区和工业聚集区招商引资工作。龙岗开发区、*新区、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东部新城和撮镇、元疃、店埠、众兴、白龙、梁园、八斗等乡镇工业聚集区,在加快建设进度、完善园区配套、提升服务功能的同时,都要成立招商中心,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专职负责,抽调足够的力量专门从事招商引资工作。其他乡镇和相关单位也要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和从事招商引资工作。
5、加强重点区域招商引资工作。全面开展县外境外招商引资工作,在珠三角、长三角等发达地区形成声势浩大的招商攻势,将福建、广东、浙江、江苏等沿海发达地区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区域,每一区域确定一名县级领导、成立一套班子、组建一支队伍,全权负责本区域内的招商引资工作,掌握该区域的产业动态,主攻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招引一批优质项目,积累一批客商资源。
6、加强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坚持多产业并举,围绕打造省、市重化工业建设基地,加快发展支柱产业,重点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牵动性强、产业关联度高、社会贡献率大的工业项目,加强现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大力引进旅游开发、专业市场、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项目。根据产业类型,由相关县领导统筹负责全县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和社会事业的招商引资工作,确定一个县直单位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全力做好服务和配合,力争取得产业招商新突破。转变招商理念,改进招商方式,大力开展亲情招商、委托招商、网上招商、代理招商和以商招商。
7、加强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突出重大项目的支撑作用,对新引进的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确定一名县级领导联系协调,全程跟踪,全方位服务,相关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项目责任人,协调解决项目洽谈、核准、开工建设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对于事关全县发展的重大项目,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牵头负责,确保重大招商项目顺利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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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6、积极营造公正严明的法治环境。严格执行企业“宁静生产日”制度,维护投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除重大事故、重大刑事案件等特殊情况必须到企业现场检查、执法的外,凡对企业开展检查的,必须报县整治优化发展环境领导组批准,实施相对集中的联合检查、综合执法,坚决避免多头执法、重复处罚等现象。政法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强装强卸、强揽工程等不法行为,从严惩处各类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17、积极营造规范高效的服务环境。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对涉及投资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除特殊情况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外,一律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办理,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限,严格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办事制度,全面推行首席代表制、审批专用章制,坚决杜绝“两头办”和“体外循环”现象。各乡镇要按照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的要求,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为投资者创造规范高效的服务环境。
18、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诈骗、欺行霸市、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向投资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大力培育各类行业协会,积极发展和规范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加快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类有形要素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