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户籍制度改革是如何综合配套的

重庆户籍制度改革的突破和创新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缩小城乡差异、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的需要;是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率先突破的需要;是提高城市化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发展的需要;是根本改变城乡一元化户籍管理体制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城市人口集聚,加快城市化进程;有利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利,实现同工同权;有利于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促进城乡要素流动,盘活城乡资源;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集约化水平,推动农业产业化。在谈到重庆户籍制度改革有什么突破和创新时,徐强表示,在很多方面都有突破和创新,是我们统筹城试验区的一个重要的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配套政策体系的创新上有突破。以往其他城市开展的户籍制度改革,多数是就户口讲户口,就户籍谈户籍,这次我们的户籍制度改革包括了土地、社保、教育、卫生等等十多个方面的相关工作,我们实现了城乡之间的制度上的有效衔接。比如养老保险,允许退出宅基地的农民转户以后,可以参照农转非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提高转户居民的保障水平。第二个创新,我们在准入条件上有创新突破。我们适度放宽主城区,进一步放宽区县城,全面放开乡镇的户籍管理。通过分三级设置户籍管理的准入条件,重庆市将成为全国户籍准入条件最宽松的城市之一。第三个创新,我们设置了农村土地退出的三年过渡期,允许农民在三年过渡期内考虑退出承包地的问题。第四个方面,我们考虑了有偿的退出,退出以后都可以得到一笔补偿,可以在城市里安家落户。

1、为什么要开展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

答。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缩小城乡差异、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的需要;是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率先突破的需要;是提高城市化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发展的需要;是根本改变城乡一元化户籍管理体制的需要。

2、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有什么意义

答。有利于促进城市人口集聚,加快城市化进程;有利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利,实现同工同权;有利于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促进城乡要素流动,盘活城乡资源;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集约化水平,推动农业产业化。

3、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答:分两个阶段推进:

①2010至2011年,重点推进有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登记为城镇居民,解决户籍历史遗留问题,力争新增城镇居民300万人,非农户籍人口比重由目前的29%上升到37%

②2012至2020年,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进一步放宽城镇入户条件,力争每年转移80—90万人,到2020年新增城镇居民700万人,非农户籍人口比重提升至60%,主城区集聚城镇居民1000万人,区县城集聚城镇居民600万人,小城镇集聚城镇居民300万人

4、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按照统筹规划、自愿有偿、积极稳妥、综合配套、促进发展的原则,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5、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对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有什么要求

答。市委三届七次全会把户籍制度改革纳入了十大民生工程,本届市委任期内,用两年半时间,解决在城镇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200多万农民工及其家属、40万失地农民和70万农村籍大中专学生的户口问题,形成科学有序的人口城镇化机制,力争到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

6、重庆市户籍制度转户重点群体是什么。答:分两类重点群体:

①有条件农民工及新生代。包括在主城区务工经商五年以上、在远郊区县城务工经商三年以上的农民工、农村籍的大中专学生和新增退役的农村士兵。

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包括1982年以来全市已用地未转非人员、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失地未转非人员、城中村未转非人员和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

7、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是什么

答。以解决有条件农民工及新生代转户进程为突破口。因为重庆是“农民工输出大市、就业大市”,在市内务工的农民工已成为城市建设发展不可或缺的产业工人,在城市的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有较好基础,已初步具备城市生活条件。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强,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已与城市接轨,对子女在城市就学的诉求强烈,融入城市生活没有大的障碍。

8、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体系是什么。答。重庆对农民转户进城设计了“3+5”政策体系。

①“3年过渡”是指对农村居民转户后承包地、宅基地的处置,设定了3年过渡期,允许转户农民最长3年内继续保留宅基地、承包地的使用权及收益权

②“5项纳入”是指农村居民转户后,可享受城镇的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政策,实现转户进城后“五件衣服”一步到位,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真正体现“劳有所得、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

9、农村居民转户后有什么好处。答:有八大好处:①转户居民退出承包地,可以按照本轮土地承包期内剩余年限和同类土地的平均流转收益标准得到相应补偿。

②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的,将获得3笔补偿资金一是参照同时期区县(自治县)征地政策对农村住房及其构附着物给予的一次性补偿二是参照地票价款政策给予的一次性宅基地使用权补偿三是参照地票价款政策给予的一次性购房补助

③在住房方面,可申请公租房居住,条件成熟时,还可以登记为购买。同时,鼓励转户居民购买普通商品房,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廉租住房保障。

④在养老方面,可参加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到年龄后可领取每月至少500元养老金

⑤在医疗方面,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享受相应医疗保障

⑥在教育方面,转户居民子女可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就读城市学校,享受与现有城镇学生的同等待遇

⑦在就业方面,劳动年龄段的转户居民可以享受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城镇创业扶持政策,就业困难人员还可以享受“一对一”的就业帮扶,以及公益性岗位的托底安置政策

⑧在社会救助方面,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可按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0、重庆户籍制度改革有什么突破和创新。答:有四大创新突破:

①配套制度体系的创新突破。设计了土地、社保、教育、卫生等10个方面的政策,实现了城乡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

②户籍准入条件的创新突破。按照适度放宽主城区、进一步放开区县城、全面放开乡镇户籍的总体思路,分三级城镇设置了户籍准入条件,我市将成为全国城镇户籍准入条件最宽松的城市之一。

③土地制度设计的创新突破。实现了有偿退地,设置了过渡期,有利于农村土地资源得以有效盘活。

④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创新突破。允许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的转户居民参照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提高了转户居民的保障水平,是户籍改革社会保障制度设计的最大创新。

11、怎样概括重庆户籍制度改革

答。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综合配套,自愿有偿”。

①综合配套,是指我市户籍制度改革为了消除附着在户籍上的城乡差异,摈弃了“就户籍改户籍”的做法,综合配套设计了土地、社保、教育、卫生等10个方面的政策,形成了系统的制度体系

②自愿有偿,是指整个户籍制度改革的设计和推进过程中,都充分体现了尊重农民转户意愿的思想。同时,实行有偿退地,与现行无偿退地的转户政策相比,增强了转户吸引力。

二、户籍准入条件

12、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登记为城镇居民。答: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登记为城镇居民:①自愿就近就地登记为城镇居民;②购买商品住房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③在主城9区务工经商五年或在远郊31区县城务工经商三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13、在主城区购买二手房,可否登记为城镇居民。答。可以直接向购房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

14、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在主城区务工超过5年,申请到公租房,可否登记为城镇居民。答:可以将本人及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户口迁到公租房所在地入户。

15、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在主城区租房居住,可否登记为城镇居民

答。只要务工经商五年以上的,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就可以在主城区落城镇居民户。

16、在远郊区县务工2年的本市籍农村居民,能否将户口迁入远郊区县城落户。答:在远郊区县务工经商三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才可登记城镇居民户。

17、农村居民在远郊区县城兴办实业,能否将户口迁来入城镇居民

答。只要满足三年累计纳税5万元或一年纳税2万元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就可以登记为城镇居民,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随迁。

18、本市籍优秀农民工可否登记为城镇居民

答。凡被评为优秀农民工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登记为城镇居民,不受务工经商年限的限制。

19、大中专、中职技校录取的新生如何登记为城镇居民

答。可以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办理,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20、在校的大中专、中职技校学生,可否登记为城镇居民。答:可以将户口地迁入学校集体户或就地登记为城镇居民。

21、农村居民可否投靠城镇父母,登记为城镇居民

答。我市农村籍成年子女可以自愿投靠到城镇赡养身边无子女的年老父母。

22、农村父母可否投靠城镇子女,登记为城镇居民。答。可以向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3、农村居民投靠农村子女,可否登记为城镇居民。答。可自愿在子女户口所在地登记城镇居民户。

24、农村居民可否投靠城镇配偶,登记为城镇居民。答。可以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转户申请。

25、农村居民投靠农村配偶,可否登记为城镇居民。答。可自愿在配偶户口所在地登记城镇居民户。

26、农村五保对象可否登记为城镇居民

答。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就近就地登记为城镇居民。

27、农村籍现役士兵,退伍时可否直接转户为城镇居民。答:在退役的时候可以自愿申请登记为城镇居民。

28、已退伍的农村籍士兵,可否申请登记为城镇居民。答:可以自愿就近就地申请登记为城镇居民。

29、购房迁移登记为城镇居民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答: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入户申请书;

②本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③房产证、购房合同;

④配偶、子女、父母随迁的需提供结婚证及亲属关系证明

30、符合务工经商转户条件,登记为城镇居民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答: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入户申请书;

②本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③务工经商证明;④住房证明;

⑤配偶、子女、父母随迁的需提供结婚证及亲属关系证明

31、符合投资兴办实业转户条件,登记为城镇居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答: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入户申请书;

②本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③纳税额度证明;④住房证明;

⑤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结婚证及亲属关系证明

32、农村居民就近就地登记为城镇居民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答: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入户申请书;

②本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登记为城镇居民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答: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入户申请书;

②本人及子女的户口簿;③住房证明;

④本人与未成年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

34、夫妻投靠登记为城镇居民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答: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入户申请书;

②本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③住房证明;④结婚证

35、父母投靠子女登记为城镇居民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答: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入户申请书;

②本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③住房证明;

④结婚证及亲属关系证明

36、农村居民在哪里申请登记为城镇居民。答。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转户申请。

37、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农村移民转为城镇居民有哪些程序

答。在移民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向市国土房屋管理局申报核批农转非指标。根据核批的农转非指标,区县(自治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负责办理移民农转非相关手续。

38、已征(占)用地未转非人员如何转为城镇居民

答。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向市国土房屋管理局申报核批农转非指标,公安机关根据核批的农转非指标办理转户手续。

三、宅基地处置

39.农村宅基地退出的主体是谁

答。农村宅基地退出的主体是指符合我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规定的准入条件、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村居民。

40、农村居民转户后是否可以保留宅基地

答。整户登记为城镇居民的,可在3年内继续保留宅基地;部分家庭成员转户的,其家庭宅基地可继续保留。

41、农村居民整户登记为城镇居民,是否可以退出宅基地。答: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退出。

42、农村居民转户后退出宅基地,能否得到补偿

答。农村居民整户登记为城镇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应当给予补偿。

43、农村居民转户退出其宅基地,可得到哪些好处。答:有三大好处:

①农村居民转户退出宅基地及建(构)筑物,可获得参照征地政策规定的农房及构(附)着物给予一次性补偿,并以及购房补助

②具备条件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在城镇规划区内统一规划建设转户居民集中居住点。转户居民可按区县(自治县)的规定申请购买。③符合城镇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的转户农村居民,转户进城后可纳入保障性住房的保障范围

44、整户转城镇居民,退出的宅基地及房屋如何补偿

答。参照退出时区县(自治县)征地政策给予一次性补偿,并参照地票价款政策一次性给予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及购房补助。今后征地时不再享有补偿权利。

45、家庭部分成员转为城镇居民,宅基地及房屋如何处理

答。保留其在以后整户退出时获得宅基地及建(构)筑物的相应补偿的权利,不再享有取得宅基地的权利。待家庭成员整户转为城镇居民时,退出宅基地及建(构)筑物并按整户退出时的标准补偿。

46、农村五保对象转为城镇居民,宅基地及房屋如何处理

答。转户后由民政部门统一安排集中供养的,由农村土地整治机构建立专户、专账管理,所取得的土地利用增值收益按有关规定支付给民政部门,专项用于农村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

47、申请退出宅基地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程序依次为:农村居民向入户地公安部门申请转户,批准转为城镇居民,向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退地申请,签订退出宅基地协议,区县(自治县)审核审批,农村土地整治机构发放补偿费用,农民退出宅基地,补偿费用由农村土地整治机构为转户居民代缴养老保险。

48、申请退出宅基地应提交哪些资料。答: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自愿退出宅基地及建(构)筑物申请表;②农村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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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村居民登记为城镇居民后,因多种原因形成的贫困家庭,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按照低保审批程序申请批准后,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99、农村低收入家庭登记为城镇居民后,可否享受医疗救助。答: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医疗救助。100、农村特殊困难家庭登记为城镇居民后,可否享受临时救助。

答。因患危重疾病、子女上学或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可申请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