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析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营经济迅猛发展,对国家GDP做出了巨大贡献,三分天下有其二。民营经济以其数量大、分布广、规模小、涉及范围广、灵活性强的特点在吸纳就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维持社会稳定发展等各个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经济增长不可或缺的力量。当前在全球经济复苏艰难和国内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的情况下,民营企业发展遭遇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融资难”“融资贵”已经成为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由于金融资源供给的错配,民营企业无论是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都未能获得良好的融资支持。因此,从金融供给侧发力,改善民营经济的金融供给是打通金融活水流向民营企业“最后一公里”的治本之策。
关键词:金融供给侧;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由小到大、由弱变强,影响力不断增强,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版图上一个最为庞大的群体,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截至2017年底,中国民营企业数量超过27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6500万户,注册资本超过165万亿元。民营经济在整个经济体系中的作用和贡献可以用“56789”五个数字来概括: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在世界500强企业中,中国民营企业数量由2010年的1家增加到2018年的28家。中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中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国际市场开拓等发挥了重要作用。[1]当前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逆全球化思潮泛起。日趋复杂的外部发展环境,给中国经济和市场预期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国内又处在“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这样一个三期叠加的特殊时期。在国内外因素、主客观原因等多重矛盾交织的背景下,民营企业面临资金、劳动力、土地等要素成本上升的压力,利润空间不断受到挤压,生存困境堪忧。一时之间“三座大山”成了许多民营企业不可承受之重,而中国民营企业90%以上是中小微企业,据《2017年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白皮书》:2016年,98%的中小企业主要问题是融资难、融资贵。2018年1月31日世界银行等机构联合发布的《中小微企业融资缺口》报告显示,中国的中小微企业潜在融资需求达4.4万亿美元,融资缺口达1.9万亿美元,有41%的企业存在信贷困难。[2]当前,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一般比大型企业高30%以上。[3]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成为长期困扰民营企业发展的一大难题。
1民营企业面临着金融排斥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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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1宏观金融环境变化导致民营企业融资难。实体经济效益下滑和虚拟经济的快速繁荣导致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空转,大量货币存于金融市场而非注入实体经济,资金“脱实向虚”趋势明显,造成流动性宽松和资产荒现象同时存在的困境。进入2018年以来,前期金融“去杠杆”的滞后效应开始显现,由信用紧缩带来的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困境进一步突出。随着金融去杠杆和强监管政策出台,社会融资增量呈现明显下降趋势。到2018年12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同比增长8.1%,与上年同期持平;狭义货币(M1)余额比上年同期低10.3个百分点。受表外融资委缩的影响,2018年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增长9.8%,不足10%。2018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19.26万亿元,比上年少3.14万亿元,增速比上年低3.6%。[14]社会融资增速回落从金融方面看,主要体现为银行表外资金减少,这是结构性去杠杆的结果,也与金融体系风险偏好下降有关。金融机构的低风险偏好造成央行投放的流动性淤积在银行间市场,难以有效传导至实体经济,加剧了宽货币、紧信用的局面。同时2018年以来影子银行监管趋严,银信合作新规、委托贷款新规、资管新规等陆续发布实施。在此背景下,非标融资规模大幅下降,2018年委托贷款余额占比6.2%,同比低1.4个百分点;信托贷款余额占比3.9%,同比低0.8个百分点。[4]2017年以来,金融去杠杆大大压缩了银行的表外融资规模,客观上降低了银行的经营风险,但表外融资是民营企业重要的融资渠道。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银行表外融资合计减少2.3万亿元,而上年同期表外融资增加2.94万亿元,同比少增超过5万亿元[15],这使得民企融资能力进一步受到抑制。在金融严监管的大环境下,银行收紧表外非标融资,使得民营企业从银行表外获得融资的规模大幅压缩,而这正是民企融资难和债券违约率高的直接原因。从长期来看,金融去杠杆有利于化解金融市场风险、维护金融市场长期稳定。但监管强化叠加经济结构调整,在短期内引发了市场情绪的波动,也导致部分正常经营的民营企业因外部融资渠道收紧而被“错杀”。2.2金融供给结构性错配。资源配置结构的扭曲是中国金融供给中的一大问题,信贷资金的投向与民营经济的贡献和需求未能有效匹配,金融供给出现结构性失衡。一方面,信贷资金不断流向国有企业;另一方面,民营企业资金需求难以满足。这一现象的背后,是金融资本要素供给价格的“隐形双轨制”,缺乏政府背书和隐形担保的中小企业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制度性约束问题,最终形成了扭曲的金融资本供给格局。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根源在于金融供给与民营企业实际金融需求有效匹配不足。从资金供给端看,央行释放流动性难以有效流入民营企业主要是资金供给结构问题。中国金融体系仍是国有银行一家独大的格局,缺乏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和加剧了金融资源的错配:大量低廉的金融资源注入低效的国有企业,而需要资金支持的大量运营高效、更具创新能力和欲望的民营企业却面临着严重的融资约束。银行偏好国有企业源于其拥有政府的隐性担保,而民营中小企业在与银行谈判议价过程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即使能获得贷款,也要比国有企业高两至三个百分点的融资成本。[16]由于金融二元融资结构和所有制歧视的存在,民企只能退而求其次,转向利率高昂的非正规融资,一旦资金链断裂,企业倒闭和企业主跑路事件便时常出现。2.3民营企业融资成本高。民营企业资金需求的特点是“急、快、频、小”,而银行出于风险管控原则,贷款手续繁琐复杂,批复周期较长,单笔交易的平均成本高。民营企业的“软信息”对于体系庞大复杂的大银行而言,信息搜集耗时费力,因而银行搜寻、获取和验证相关信息的管理成本较高。同时商业银行注重考核贷款规模、不良贷款率等指标,对信贷人员的惩罚和责任追究制度过于严苛,不合理的激励惩罚机制给基层客户经理造成心理负担,产生了“慎贷”的现象。2.4民营企业自身实力不强,融资风险大。民营企业自身缺陷是金融排斥现象产生的内部原因。一是民营企业治理结构不科学,企业管理机制不完善。根据全国工商联调查显示,88%的小微企业实行家族式管理方式。[17]公司治理状况差,内部监督形同虚设。二是在财务管理方面,企业资产与个人财产混同,财务制度和管理存在很大的漏洞,企业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信息,使融资决策面临着较大风险。有些中小民营企业信誉低,逾期还款次数多,甚至财务造假,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中介服务机构又不愿意为民企提供信贷担保,故而现有的金融市场机制对其融资定价就比较高。三是民企热衷于铺摊子、上规模,盲目追求多元化。四是企业主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诚信意识,想方设法逃避银行债务,钻法律漏洞,导致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民营企业还普遍存在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产品科技含量低,缺乏创新力和核心竞争力等问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加上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比较短,中国的民营企业大多生存时间仅为4~5年。[18]另据相关统计显示,中国小微企业的平均生命周期只有3年,与美国的8年、日本和欧洲的12年有明显的差距[19],因而金融机构在其寻求融资时不得不思虑再三。以上因素导致银行对民营企业投放贷款的不良率明显高于国有大型企业。为了规避风险,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进行融资决策时会设置较高的融资约束,宁愿“锦上添花”却不肯“雪中送炭”。2.5社会担保体系不够完善。统计显示,中国近56%的中小微企业是通过抵(质)押获得贷款,信用贷款仅占15%左右。[20]目前,社会征信系统不健全,社会担保机构存在担保能力不足、信用担保资金规模小,抗风险能力较差等突出问题。虽然中国大多数城市已经建立起民营企业发展基金、民营企业担保机构等组织,但是担保机构所承担的义务与实际需求之间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例如,2017年中国某担保公司为近三万的民营企业承担了贷款服务,融资金额约为600余亿元。但是,在保企业的具体数量仅有两万余户,总金额不足300亿元。[21]由于社会担保体系的不完善,进一步增加了民企的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
3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路径
中民营企业融资难是阶段性、周期性、体制性因素叠加的结果,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则需要“政、银、企”协同发力,建立新型的适合民营企业持续发展的融资体系,缓解金融抑制困境。因此,构建结构合理、多层次的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体系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3.1完善民营企业融资的外部环境。要真正解决二元融资结构下的资源配置扭曲问题,当务之急是在金融政策上能够一视同仁,让民营企业享有平等的国民待遇。第一,政府营造公平、透明、高效的良好竞争环境,破除“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的行业准入壁垒,逐步消除因为所有制不同而存在的差别歧视政策,促进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间的平等市场竞争地位的形成。政府应减少对国有企业的隐性担保和政策补贴,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以竞争中性原则对待国有企业,减少金融资源的错配。第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贷款贴息、保险补贴等手段扶持民营企业发展。设立各类政府风险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加大对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支持,切实增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对民营企业不良贷款损失予以适度风险补偿,对不良贷款造成的损失允许在税前扣除,切实解决金融机构的放贷意愿和内在动力问题。同时各级地方政府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效应,成立政府种子基金,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创投基金、PE基金、产业基金、并购基金与PPP基金等的设立,支持种子期、初创成长型、起步期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第三,建立数据共享信息平台。政府部门应发挥“桥梁”的作用,打破信息孤岛,联合行业协会、银行以及其他金融组织、司法、税务、工商和海关部门,建立跨部门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通过大数据系统对企业的财务信息、商业信用信息、纳税信息等进行收集、整合、加工和分析,提高民企相关信息的透明度和可获得性,降低贷款调查、信息搜寻、甄别成本,缓解信息不对称状况,消除金融机构顾虑。第四,加快征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建立起一套按照市场规则运作的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对信用记录良好的融资方在利率、税费等方面给予减免,促进金融资源向普惠金融短板领域倾斜。二是加大对不良企业逃废债务和恶意骗贷行为的惩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商业欺诈、逃债骗贷行为,提高民营企业失信成本,解决贷款案件判决难、执行难的痼疾。第五,建立健全民营企业信用风险担保机制,抑制金融供给侧市场风险。首先,完善担保行业的法律法规;其次,各省政府出资成立面向民企的政策性担保公司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再担保机构,完善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最后,建立民营企业互助性担保机构。各级政策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以支小融资担保为主业,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各地财政对支小担保业务占比高、增长快的机构给予风险补偿。第六,建立并完善民营经济的法律保障机制。一是加快构建小微企业法律政策扶持体系,使金融资源更多地流向小微企业。建议出台类似于美国《平等信贷机会法》《社区再投资法》等专门的法律来提升金融服务的公平性及信贷资源的匹配性,切实扭转传统金融机构“嫌贫爱富”“重大轻小”的歧视倾向。二是建立与多层次资本市场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对不同层级市场制定相应的上市退市制度。通过建立健全股市交易政策及监管法律法规,从上市申请批准程序、组织方式、运行规则、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提高股票市场信息披露水平和质量,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有效性;严格规范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IPO程序中的行为准则,对违反行业准则的行为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建立健全转板机制和退出机制,确保资本市场健康运行,有效服务实体经济。三是制定民企信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民营企业信用评级标准和实施办法》等,根据民营企业特点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减少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四是出台民间融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民间金融市场合规合法经营。同时建立民间融资的监测体系,加强对民间金融市场的监管,规范新兴互联网金融业态。3.2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目前,中国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体系尚未健全完善,经济运行仍主要依靠以商业银行为主的传统金融机构,间接融资比例高达80%以上[17],融资结构严重失衡,不利于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着力加强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需要增加金融供给,构建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为实体经济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第一,完善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优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为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民营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平台。健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发行制度,完善创业板市场组织机构和交易制度,降低对上市企业的净资产和盈利要求。推进新三板发行与交易制度改革,加快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第四板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同时吸引更多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处于初创期的中小微企业。在发展股权融资的同时,也应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的债券融资渠道,引导具备资质的民营企业借助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私募债和可转债等多样化债券融资工具,并鼓励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证券化,推动债务融资工具创新。第二,构建多层次、有差异的银行体系,实现信贷市场体系多元化。在中国整个银行体系中,近60%的存贷款增量被五大国有控股银行掌握[22],中小银行发展不足的短板,影响了金融体系的竞争活力和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从金融供给侧入手,放宽民营资本准入门槛,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以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民营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中小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形成多层次、有差异的金融配给市场,改善金融供给结构,形成“鲶鱼”效应,通过增强金融市场活力以解决民营企业融资的困局。第三,依托互联网金融完善民营企业的金融供给结构。互联网金融利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处理并深入分析挖掘海量的民营企业历史交易数据,减少交易环节,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政府要加强立法,规范互联网金融等非正规金融有序发展,扩大金融有效供给,更好为中小民营企业服务。3.3银行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液”,商业银行应深挖民营经济“蓝海”,构建银企命运共同体,让金融“活水”精准浇灌民营企业。第一,在授信政策上,打破所有制的歧视,优化信贷资源配置,重点挖掘和寻觅有行业前景的优质民营企业,对其进行重点投放。一是优化授信授权管理体系。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针对小微企业贷款需求“急、快、频、小”的特点,金融机构应优化完善授权制度和授信流程,适当下放授信审批权限,简化授信审批手续,开辟贷款审批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效率。二是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配置小微客户服务团队,为民企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应从供给侧入手,挖掘客户潜在需求,打造多功能银行,延伸金融产业链,实现资金链与产业链、交易链深度融合,向客户提供财务顾问、资产管理、资本运作等多元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比如针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合理设定贷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通过循环贷款等方式满足小微企业的短期贷款需求,为民营企业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第二,不断推进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创新,积极探索投贷联动、投保联动、债股联动、供应链金融等新模式,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更为充沛的金融活水。比如引入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由保险公司对民营企业贷款中的信用风险进行担保,有效解决民营企业抵质押物不足的问题;开展“银税互动”等业务,给符合条件的企业增信融资,提供无需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同时大力创新增信方式,降低对抵押品的依赖,综合运用商标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存货质押等方式,扩大小微企业融资质押品范围。第三,商业银行应加大互联网和IT技术建设,充分结合并发挥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技术,打造一站式、精准化的数字金融平台,提高金融运行效率,降低成本,增加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获得性和便利度。银行应及时了解企业的金融需求,加强数据分析,寻找企业需求痛点,实施“差异化”服务与营销策略。比如以互联网为依托,优化业务流程,实现线上审批,提高审批和放款效率,做实无形资产质押、仓单质押、保单质押、循环贷款等新产品,切实满足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资金需求。第四,针对金融机构的风险规避行为,改革和完善金融机构监管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加大正向激励、适当弱化追责”的原则调整政策。一是完善绩效考核激励制度,将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与内部考核、薪酬等挂钩,激发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二是健全尽职免责制度和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尽职免责实施细则,保护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三是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打消金融从业人员不敢贷、不愿贷的顾虑。第五,建立风控系统,加强风险防范,及时化解信用风险。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大数据、IT系统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深化与工商、税务、海关和第三方机构合作,改变信息碎片化管理现状,加强数据和信息的整合,完善风险监测工具和模型,全方位对企业进行风险研判,提高风险管控的效率。首先,提高信贷风险管理能力,坚持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复查制度。对于一些财务结构不合理、流动性较弱、风险问题突出的民营企业坚决拒之门外。在信贷投放中选择一些发展前景较好、主营业务突出、有市场、有技术的优质成长型民营企业。其次积极灵活地运用债转股、ABS等金融工具,最大程度化解潜在的信贷风险。当然,仅凭外部资金“输血”而自身“造血”功能不全的企业是没有生命力的。打铁还需自身硬,民营企业要彻底突破融资难的困境,必须练好内功,才能赢得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