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加强依法治校实施意见

为加快学校法制化进程,规范和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提高我市教育现代化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市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全国“五五”普法的要求,依法保障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遵循教育规律,将学校工作全面纳入法制轨道,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切实推进依法治校,发挥法制在学校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学校各项工作在法律框架内有序运行。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制度,依法治校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自觉行为。学校行政人员、教师和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形成和谐的学校育人环境。

三、工作要点

1、制定和完善办学章程。学校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章程的制定要保证程序科学、内容合法、格式规范,并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2、健全学校规章制度。以办学章程为依据,制定、完善保障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合法、科学、有序进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管理有章可循,权责分明。对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违背的学校规章制度,要及时修改或废止。制度要汇编成册,有效执行。

3、健全校内管理制度。落实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决策程序,确保依法决策、科学管理、民主监督。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举办的教育机构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的议事规则,完善决策程序。

4、加强教师管理。按照教师资格制度聘任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确保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学研究及参加进修培训的权利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得到有效保证,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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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经费保障。学校要设立依法治校工作专项经费,保证依法治校工作的正常运行。

3、加强考核评估。将依法治校工作作为学校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评估标准,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4、加强宣传推广。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的宣传和推广,营造学校依法办学的良好氛围,提高我市依法治教工作水平。以省、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为契机,总结推广依法治校典型经验,促进依法治校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