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创建妇幼卫生工作先进市方案

一、目的

1、建立健全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和监管体系

2、不断完善妇幼卫生服务功能和保障体制

3、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创建内容和方法

(一)创建工作的主要内容

1、组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2、建立健全县(市)、镇、村三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

3、完善妇幼卫生服务功能

4、严格妇幼卫生监督管理

5、强化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6、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方法步骤

建立市政府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实施,妇幼保健机构具体承办,基层单位负责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制定规划、落实政策、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培训队伍、提供服务、加强督查、总结评估等步骤,使创建内容逐条逐项加以落实。

三、创建系统的建立

(一)成立*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和市卫生局局长为副组长,发改委、财政、公安、物价、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广电、妇联、总工会、卫生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分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构建创建网络。市、镇、村及相关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专人负责。

(三)培训专业队伍。市卫生系统要充实专业队伍,培训专业人才,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

(四)建立保障机制。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在保证创建指标中规定的妇幼保健资金定额到位的前提下,将适当安排专项创建资金,保证创建工作的有序进行。

(五)确立创建模式。本次创建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指标要求高、专业技术性强、持续时间长,必须坚持市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密切配合,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在政策到位,保障有力,队伍健全,分工明确,措施有力的基础上,对照创建指标,逐条逐项加以落实,循序渐进地开展各项妇幼卫生工作。

(六)市政府及各部门职责

1、市政府

①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②出台加快发展妇幼卫生工作的政策措施

③制定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进行考核

④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工作

⑤将妇幼保健纳入公共卫生体系

⑥安排妇幼卫生专项资金

2、卫生部门

①制定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考核

②协助政府部门做好妇幼保健工作的督查

③对妇幼保健工作给予行政支持

④帮助妇幼保健机构解决实际问题

⑤负责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⑥组织妇幼保健相关工作的考核验收

⑦负责市、镇、村妇幼卫生网络建设

3、发改委

①将妇幼卫生事业列入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②对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予以政策倾斜

③向上争取妇幼卫生扶持资金

4、财政部门

①把妇幼保健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②及时足额拨付妇幼卫生经费

③保证用于18岁以上妇女的卫生保健经费人均不低于2元

④建立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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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妇幼保健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100%

19、妇幼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落实情况

20、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