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消防安全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遏制火灾发生势头,确保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持续稳定,决定从9月1日起至12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办年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使治理范围内的建筑、场所基本情况清楚,消防安全组织制度健全,消防设施安整好用,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提高;建筑、场所装修材料普遍符合消防标准要求;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违规使用电气设备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擅自停用建设筑消防设施、消防安全不合格擅自违法接入使用等行为基本根除;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用火用电管理规范,各项防火措施落实;社会各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运行,火灾隐患预防和整改机制行之有效。

三、专项治理范围

(—)“三合一”场所;

(二)餐饮服务场所;

(三)高层建筑;

(四)在建工程施工工地

四、专项治理内容

依法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布局

1、建筑、场所建设是否符合城镇消防规划要求;

2、建筑、场所周边公共消防设施是否满足灭火救援实际需要;

3、建筑、场所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4、“三合一”场所、城中村火灾隐患整治是否纳入城乡改造和村庄治理工作;

(二)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

1、建筑、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2、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在营业期间是否锁闭、堵塞;

3、消防、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是否正常运行;

4、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并符合登高作业等使用要求

(三)消防设施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为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2、室内外消防栓、消防水泵结合器是否正常好用;

3、灭火器材配备、应急照明、消防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4、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制度是否落实;

(四)装修材料

1、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真有防火性能;

2、建筑内部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其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要求

(五)用火用电

1、电气线路、燃气管路的敷设、电器产品、燃气用具选用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2、各类建筑、场所是否建立健全用火用电管理规定;

3、各类建筑、场所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超负合用电、违规实用电气设备和明火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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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广泛宣传,营造整治氛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各村委会、五类场所等单位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专项治理活动之中,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积极举报火灾隐患。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本着边排查、边整改、边建设的原则,立足抓当前管长远,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与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推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相结合,与推进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消防职业资格认证相结合,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建立五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社会消防本质安全系数。

(五)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单位自查责任制、部门审批责任制和消防监督检查责任制,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原则。对未按要求开展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并责令重新组织专项治理;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