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年度工作总结
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年度工作总结今年,优抚安置科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国防这个重任,全面落实抚恤优待和安置政策,不断健全完善双拥工作机制,现将2013年优抚安置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落实政策为重点,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各种权益。
1、认真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确保优抚资金及时、安全、准确到位。全年共发放优抚固定经费1043.4万元,发放春节期间优抚对象一次性生活补助111.6万元。
2、落实好伤残军人的有关政策。对要求更改残疾军人证的4名伤残军人,及时按程序上报了材料进行了更改。
3、做好优抚对象数据库的数据更新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及时更新上报了数据。
4、帮助广大优抚对象解决看病难,大力推进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2013年为重点优抚对象支付门诊补助1664人,
37.5万元;支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96人,35280元;支付农村合作医疗1234人,74040元;支付住院补助152人,74527元;送治75名优抚对象到xx市优抚医院治疗,支付医疗金30万元。
5、积极实施“关爱行动”,帮助优抚对象解决住房难、生活难。2013年共完成对17户重点优抚对象的危房改造,投入资金20万元。春节和“八一”期间对708名优抚对象进行了慰问,支付慰问金26.4万元,临时慰问优抚对象4人,支付慰问金3000元。
6、按照新标准在8月及时兑现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013年我市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达到10445元,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达到9221元,全市共需发放490人义务兵家属优待金634.1万元。
7、以褒扬烈士为主题,继续加强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抢救保护工作。2013年向省厅申报了襄西革命烈士纪念碑和部分散葬烈士墓的维修保护资金32万元,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4万元,并对已经完成维修保护工程的纪念设施进行了检查和验收,同时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长效管理和建章立制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8、年初我们修改了《xx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现已上报市政府等待审批。我们大幅度提高了重点优抚对象的门诊医疗补助,住院医疗补助不再受报销次数的限制,提高了住院报销的比例和最高限额。
9、协助有关科室完成了襄西革命烈士纪念馆移交民政部门的工作,同时协助襄西革命烈士纪念馆搜集整理有关资料,做好了向上申报省级烈士纪念馆的准备工作。
二、以政策创制为主线,深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以规范管理为抓手,大力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1、做好了退伍军人的接待工作,整理好了退伍军人档案。2013年共接收退伍军人230人。我们对需要岗位安置的1名转业士官及时按政策落实了工作岗位。对选择自谋职业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我们已和他们签订了自谋职业和自主就业的协议。2013年共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4.3万元,自主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279万元。另外争取上级财政补助1万元对一名住房困难的退役士兵危房进行了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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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继续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抢救保护工作。
3、做好各项政策的落实,搞好资金的发放。
4、做好广大优抚对象的信访维稳工作,宣传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