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半年小结范文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心组织“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
省厅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了司法部及省厅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谢万顺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政治处、纪检、公证、律师、基层、宣教、法援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同时,建立了领导联系点制度,每名党组成员及中层干部都确定了1——2个基层所、处为联系点,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确保各个阶段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至此,我们已开展了一次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人员参加的以“法律服务如何发挥构建和谐社会基石作用”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并结合实际,党组成员分赴各联系点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调研活动。动中,针对发现的法律援助经费短缺、人民调解员素质偏低、青少年法律意识薄弱等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改进,及时上报,从而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队伍服务和谐社会的自觉性、针对性。
二、着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增强全民法律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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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第一,律师工作,不断强化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以规范树形象,以管理保质量。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案件305件,为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119家;代书456份;义务法律咨询2309人次。一是抓好政府法律顾问团(组)的工作,县政府法律顾问团、乡镇法律顾问组的全体成员要为县政府和各乡镇政府当好法律顾问,当好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我县政府法律顾问团(组)自成立以来,遵照《香河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组)工作规则》,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组)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县、乡两级政府领导决策以及其它涉法、涉讼事务,提供了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半年来共为各级政府代理诉讼案件9件,参与涉农民事纠纷调解129起,成功调解112起。二是充分发挥机关、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一方面是为顾问单位的涉法事务当好参谋,掌握好法律的方向,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并定期对法律顾问单位进行回访;另一方面还要为他们的职工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有效地提高了职工们的法律素质。目前,我县的宝成律师事务所和正昊和律师事务所分别分包了我县的安平开发区和家具城的法律顾问,正昊所为安平开发区的28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宝成律师事务所为我县家具城的30家商户担任着法律顾问。如正昊所的薛凤元律师每年都要为格林尼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举办两期法律知识培训班,宝成所的李桂芬律师也定期为县妇联组织的法律知识轮训班授课。第二,公证工作,围绕不同时期的农村工作重心以及影响干群关系和社会秩序的热点、难点问题,开拓业务领域,深化服务层次,为农村公益事业的决策过程、村民代表选举、剩余劳动力转移等事项提供公证服务,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前共办理公证案件1945件。第三,法律援助工作,紧扣“规范、创新、发展”主题,在开展“法律援助规范年”、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同时,一方面通过统一指派,统一管理,规范了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义务的履行;另一方面,整合资源,壮大力量,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招聘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全县初步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法律援助工作格局。我县的法律援助工作经验得到了市局的充分肯定。共办理2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受援人数达百余人。今年三月份,法援中心通过香河县联众广告公司做公益宣传,在县城内各小区、县华联超市、民得利超市、县委广场等处使用大屏幕电视宣传,与消费广场报刊共创法律宣传园地、向全县中小学生发放警民联系卡及在全县9个乡镇、县团委、妇联等县直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选配联络员等形式,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范围,积极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全面法律援助。第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以规范管理、巩固提高为重点,进一步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县9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359家,办理各类案件268件。第五,司法鉴定管理工作,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强化监督与指导,对鉴定程序、卷宗等方面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规范,司法鉴定工作逐步纳入了规范化轨道。
五、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整体素质
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日、周五干警学习日等阵地作用,在全系统内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把队伍建设抓紧、抓实。继续推进和深化岗位练兵活动,真正在提高执法素质、岗位技能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等方面,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我县淑阳司法所侯会文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他的先进事迹在全市进行了巡回宣讲。一是及时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通过整顿活动,重点查摆解决是否存在作风松散、思想懒惰、效率低下、违反规章制度等问题。要求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全系统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二是扎实开展“三公”教育,提高“三执”能力。把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与“三公”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加强“三执”能力建设。在执言上,抓学习交流。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并采取“以案找法”,组织开展辩论赛、演讲比赛等语言交流活动,以增强干警说话的积极性、灵活性。在执文上,抓写作评比。通过进一步健全三项制度:健全信息调研制度,形成信息调研写作之风;健全调解文书写作制度,形成文书写作规范之风;健全调解文书点评制度,形成文书质量评比之风。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在执法上,抓质量提速。做到抓规范、抓质量、抓效率,进一步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三是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正规化培训力度,突出新知识学习和执法技能训练,年内分期分批对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法律工作者进行政治、业务集中轮训,大力提高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打造一支能干事、想干事、干成事的高素质司法行政工作队伍,为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我们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