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认识,努力探索非本市户籍人员普法的新路子

提高认识,努力探索非本市户籍人员普法新路子

==街位于经济繁荣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区的中心地带,经济活动频繁,劳动力需求大,非本市户籍人员较多。我街现有非本市户籍人员三万余人与户籍人员基本持平,是一个庞大的特殊群体,她是我街经济发展不得或缺的力量,也是社会的一个不稳定因素,这给我街普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他们的法律教育及时与否、到位与否、成功与否,都直接会影响到我街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一年来,我们充分认识到开展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探索对非本市户籍人员普法的新路子,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从非本市户籍人员的社会作用,提高对他们进行普法教育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

非本市户籍人员是一个数量庞大、总体素质不高、流动性强、工资待遇普遍较低的社会群体。这类人群在心理上容易陷入失衡状态,又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极易做出不符合社会道德和法律的越轨行为。所以,我们从多角度分析和解剖了非本市户籍人员的特征后,就能意识到开展针对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的必要性:

1、非本市户籍人员数量大,是我街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难点,对他们的普法教育工作的成功与否,对南岗街的社会稳定有直接、根本的影响,甚至是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倘若对这样一个庞大的特殊群体疏于普法教育,或者进行普法教育不及时、不到位,比较容易发生越级、集体上访及治安案件、甚至是刑事案件的发生,引起社会的不稳定。我街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农民为主,他们主要集中在一些劳动密集型的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也有是建筑施工、货物运输,也有是酒店、餐饮、服装等服务行业。而在九个社区中,以沙步、南岗转制社区招商引资的企业中非本市户籍人员居多。

2、非本市户籍人员流动性强,对他们进行普法教育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区、依法治街的基本内容。我街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绝大部分是以谋生为目的,工作待遇是决定他们去留的主要因素,他们在一个单位工作的时间普遍是一到两年,因此他们的流动性是比较大的。既然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流动性强,为什么还必须对他们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呢。从全区、全市的大局来看,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对某个非本市户籍人员进行了普法教育,以后不管他们到哪里去做工,能遵纪守法,那么全区、全市就会减少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社会就稳定了。

3、非本市户籍人员普遍素质不高,缺乏很基本的法律常识。我街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平均文化程度普遍是初中文化,他们法律意识淡薄、并且缺乏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的观念。文化知识的局限直接导致了他们中的一些人不懂法、不知法,因此就谈不上守法和用法,更多时候他们对违法和犯罪的法律知识了解不多,往往自身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甚至是触犯了刑律却一无所知。因此,非本市户籍人员成为社会稳定中的重要因素也是普法教育的重点。采用活泼生动、深入浅出、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对他们进行普法教育极其必要的。

4、我街违法犯罪案件的实施主体约四分之三是非本市户籍人员。据有关数据显示,xx年全年我街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中约有四分之三是有非本市户籍人员实施的,这一点引起了我们的足够的重视。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勿庸置疑,不懂法、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是主要的原因之一,通过全面的法制宣传及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年非本市户籍人员的这种现象才出现较好的好转。从这点来看,对非本市户籍人员进行普法教育,用法律知识“武装”他们的头脑,让他们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对维护这个社会的稳定和谐和正确保护他们自身合法权益是极有必要的。

5、非本市户籍人员是我街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发展的重要力量通过普法学习,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很有必要。三万余人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约占我街总人口的50%多,他们为我街的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从大局和长期的眼光看,用法律去引导他们更好地发挥聪明才智、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我街的经济可持续性发展和现代法制化建设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6、非本市户籍人员大部分是重体力低收入阶层,对其进行普法教育是政府关心扶助其的一种表现,有助于缓解平衡心理。社会学理论指出,利益被相对剥夺的群体可能对剥夺他们的群体怀有敌视或仇恨心理。当弱势群体将自己的不如意境遇归结为获益群体的剥夺时,社会中就潜伏着冲突的危险,甚至他们的敌视和仇视指向也可能扩散。犹如经济学上的“水桶效应”,水流的外溢取决于水桶上最短的一块木板,社会风险最容易在承受力最低的社会群体身上爆发,从而构成危及社会稳定、影响社会发展的一个巨大社会隐患。因此,帮助非本市户籍人员这些社会弱势群体减轻来自经济、社会和心理的巨大压力,应是各级政府部门的责任,而对他们采取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从保护他们切实利益出发普及法律常识无疑能让他们感到政府的温暖和关怀,能缓解他们的失衡心理,防止做出他们非理智行为。

针对以上非本市户籍人员的特点,我们从思想上有了根本转变,从过去上级“要我抓”,为现在的“我要抓”,把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普法工作作为综治工作、司法行政工作及街道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主动出击,真抓实干,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出文明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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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本市户籍人员自觉守法、用法,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得到提高,因不懂法而产生矛盾纠纷的现象明显好转。通过行之有效的普法教育,我街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法律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企业、工厂、个体商铺、建筑工地非本市户籍人员之间已形成学法、懂法的良好气氛,~年我街没有出现非本市户籍人员因未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而发生的劳资纠纷。非本市户籍人员自觉守法、用法是普法教育取得实效的表现,~年我街未发生非本市户籍人员实施重大犯罪案件,也未出现非本市户籍人员越级、集体上访滋事事件。

3、企业对非本市户籍人员普法工作所持的态度有明显好转。主要表现在企业越来越认可对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普法宣传,主动要求我们讲授法制课、举办法制培训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实践证明,经过对非本市户籍人员长期有效的普法工作,许多企业从中尝到了甜头,主动变“要我抓”为“我要抓”,自觉把它作为企业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及时抓住这个机遇,主动出击,真抓实学,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文明的法制环境,使基层社区居委会及时摒弃一些错误观念,认为普法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普法教育是虚工作、软任务,无钱无权,没抓头、没干头”等“无价值论”。因此,事实证明,从当前和长远来看,抓好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对开展各项工作都是极其重要的。

xx年四月十九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