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依法治村方略的思路和对策

实施依法治村方略的思路和对策

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市人大的领导和监督下,经过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特别是在抓农村基层的普法依法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推行依法治村活动,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大大提高。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法制化管理农村的一切事务,正在广大农村中深入开展。但是对照上级的要求和新形势的发展,我市的依法治村工作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相当一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对依法治村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措施不力;依法治村工作仍缺乏一套严密的工作机制;经费投入相对不足,使工作的开展受到极大的制约;随着法制建设和经济建设的深入发展,客观上对人们的法律素质有更多的要求,相应来说,传统的普法模式也需不断更新等。因此,我们有必要针对当前存在的现状和困难,联系具体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深入探讨,以理清思路,找出一条为实现农村经济发展、民主法制健全的新途径。

一、实施依法治村,必须提高对依法治村的重要性及其必要性的认识

依法治村是指广大农村人民群众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运用各种法律途径和形式,把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纳入法治轨道,从而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协调发展。依法治村工作是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基层依法治理、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举措。扎实有效地开展依法治村工作,对于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现实意义。首先,依法治村是农村健全民主政治的基本保证。在农村扩大基层民主,保证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都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只有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和法规去规范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才能保证村民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保证农村基层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其次,依法治村是农村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当前,农村基层工作在行政管理、土地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邻里关系、道德行为评价中,出现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直接影响着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迫切需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依法建制,以制治村,使农村工作有章可循,按制办事。第三,依法治村是适应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管理模式和生产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民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也在发生变化,在改革和发展中,解决农村基层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化解各类新的矛盾,迫切需要大力加强法治,来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村经济、社会秩序。

二、深化农村普法教育,是推进依法治村的重要途径

普法教育是依法治理的一项先导性、基础性的工作,特别是在普法教育相对滞后的广大农村里,更需要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寻找一条适合农村普法教育的新路子,以推进依法治村的进程。通过近几年开展的送法下乡等活动,我们从中发现在农村中开展普法教育仍存在一些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识难统一。有的农村干部把普法教育当成是听话教育,要求农民学法主要是要农民听话。当农民学法后,懂得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时,反面觉得农民学了法,不听话,不好管,因而普法的积极性不高。农民学了法,懂得维护自身权益,但看到执法人员不依法办事、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时,便动摇了学法的信心,认为学法无用。二是普法教育的权威性、重要性有所下降。当前人们只顾追求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对那些费时费力而又难见直接经济效益的工作,则持回避、被动、冷漠的态度,因而普法工作在一些人特别是部分领导干部心目中的份量就大大降低。三是普法的内容难理解。农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规范抽象的法律条文难理解,学不懂,记不住,影响了学法的积极性。四是效果难落实。由于农村普法存在着认识不足,人员时间难以集中安排,普法经费得不到充分保障等问题,尽管各级做了许多工作,但农村普法还是难以取得明显的效果。

对于当前农村普法教育所产生的这些困难和问题,无论是站在普法教育工作的全局来看,还是从社会发展的趋势上分析,都可以当作我们事业前进过程中遇到的正常现象。况且,在新形势下,农村普法工作的环境、对象内容、任务和方式方法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传统的工作方式方法已不适应要求。为此,要使普法教育能够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就必须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实现“五个突破”,做到“六个到位”,真正让普法教育深入人心,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首先,必须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村工作结合起来,而这其中的首要问题是要解决依法建制。实行依法治村首先要有反映农村社会发展规律,代表村民利益和意志的村规民约,只有如此,才能保证广大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实行民主管理。具体地说,农村应建立健全以下规章制度:一是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村两委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党员议事制度,明确议事内容和规则,确定活动方式、程序和时间,规定职责和权力;二是村务公开制度。要在村务公开的组织、内容、阵地、形式、程序、制度、档案、监督、整顿等十方面进行规范,变“要我公开”为“我要公开”;三是村规民约制度。要以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为依据,从实际出发,把握好个别和一般的结合点,制定出一套上合国家法律,下合村情民意,具体可行的村规民约。四是解决好制度化、规范化问题。在建章立制的过程中,应注意可操性,对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应怎么样做,不应怎么样做,做出明确规定,并尽可能进行定量分析,使之既便于遵守执行,又便于检查监督。

其次,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格的监督机制,既是依法治村重要标志的组成部分,又是实现依法治村不可缺少的手段和重要保障。一要明确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抓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克服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倾向,要把抓好这项工作作为各级各部门有关责任人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兑现奖惩,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二要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要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促使其转变思想观念,适应新形式下依法治村、民主治村的要求,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正确执行政策,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三要加强民主监督,做到“三结合”,“两突出”。“三结合”就是政务公开与党务公开相结合,政务公开与查处反馈相结合,政务公开与发扬民主相结合。“两实出”就是在内容突出重点,即重点公开大事、要事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在方法上真正监督。同时要建立干部廉政制度、民主评议村两委成员制度,加强基层干部的持为约束。

依法治村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消除旧的传统观念和人治影响,树立法制意识,也需要长期的过程,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作长期规划,长远打算,善于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逐步强化人们的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