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系统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2009年是“五五”普法的第四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一年。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全市财政系统2009年财政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常财法[2009]1号)精神,为做好今年我区“财政宣传月”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财政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副局长王建军同志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财处,负责全系统宣传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实施时间
宣传活动主要集中在2009年5月1日—6月30日,部分活动因工作需要,可安排在其他时间开展。
三、宣传内容
在国际、国内经济形式面临严峻挑战的背景下,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国家和省、市、区“保增长促发展,保投入促调整,保民生促和谐”各项财税政策。要密切关注经济走势和财政政策导向,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理念,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财政法制宣传活动,全面推进建设法治财政进程。今年“财政宣传月”活动的主要内容是:
1、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宣传国家税收政策的同时,宣传区政府“落实政策,优化服务,支持五大产业振兴”相关财政政策;
2、开展“送政策进社区”活动,向老百姓宣传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惠民政策;
3、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向农民宣传“三农”、家电下乡方面的惠民政策和农业保险政策;
4、开展“送政策进机关”活动,向行政事业单位宣传财政资金安全法规及财政改革的各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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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6、经监处。有针对性地开展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负责组织举办财政资金安全法规到单位活动,组织相关惠民政策宣传稿件。
7、各镇、街道财政所要对照方案,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所要将开展“财政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于6月25日前报区局企财处。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严密组织,上下联动,扎实推进各项宣传工作,确保本次宣传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