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财政局限时办结制度

xx区财政局限时办结制度

为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限时办结制度。

壹、限时办结制是指各科(室)、所、中心工作人员依据财政法规有关规定,对管理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的制度。

贰、办结时限。

1、人大、政协的“两会议案”,必须在当年四月底前办理完毕,并上报办理结果

2、单位领用票据,手续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应予当日内办结。特殊情况3日内办结。

3、单位报账,手续齐全,符合财经法规的,应予当日内办结,特殊情况7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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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对群众来访事项能马上办理的,立即办理;需要会议研究决定的10日内办结,复杂问题1月内办结;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耐心解释,做好思想工作

11、对基层的请示报告,7日内给予答复,30日内办结

三、凡承办科(室)因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有关事务,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失的,按失职追究制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