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调查报告[推荐5篇]
第一篇:以房养老调查报告以房养老调查报告
北京等四试点城市已有22户家庭签署协议
以房养老政策在经历了一年的酝酿后终于呱呱落地。记者昨日从推出这款产品的保险公司获悉,上月底,有两户广州籍老人签署了以房养老合约。至此,四大试点城市北京、武汉、上海和广州都找到了接受以房养老的客户,共有22户家庭获得承保。这些家庭包括孤寡、失独、无子女、空巢和有子女老人。
拿房子换“活”钱养老
以房养老,就是老人将拥有的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分权,处分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xx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上议程,并在xx年7月1日正式落地。不过,虽然这种产品是养老市场的一种有益补充,但却与中国养老传统和房地产市场消费习惯背道而驰,即使保险公司显示出极大兴趣,但从设计到最终销售成功,则花了整整一年时间,而且到目前为止,也只有一家公司推出。
今年3月,保监会批复幸福人寿《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保险条款及费率,这也是我国国内首款保险版“以房养老”。首款保险版“以房养老”产品由幸福人寿正式推出,这也是目前仅有的一家保险公司推出的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根据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基于所抵押房屋的评估价值,在考虑抵押房屋的折扣、长期预期增值、预期的被保险人平均生存年限、利率、终身给付的成本等因素后确定。上月底第一个广州老人签署了合同后,这一产品在四个试点城市全面落地。
500万房产月入万
广州首批签署以房养老合约的潘女士、张先生去年看到相关新闻后,就主动联系了幸福人寿。在谈及为何选择这个产品时,张先生表示,女儿在国外,自己和太太的房子没有传承的需要,同时希望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按月领取一笔养老金,补贴每年不少的自费用药费用,改善老年生活品质,同时有充足的资金在身体条件还不错的情况下外出旅游散心。
幸福人寿方面向羊城晚报记者介绍,此款产品主要从老年消费者的立场和角度研发设计,力争满足孤寡、无子女、失独等特定群体老人的以房养老需求。截至目前,共约20户家庭承保或在投保进行中,家庭构成包括孤寡、失独、无子女、空巢和有子女老人。
“与这些老人的联系沟通、进行产品介绍,主要通过以下步骤:电话约访老人,面谈详解产品、确定老人投保意愿,签署投保意向书、进行房产价值评估及有效保险价值确认,再次与老人沟通确认意愿,签署投保单、产品说明书、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最后签署房屋抵押合同、对外办理抵押登记、公证等一系列环节,每个环节均需老人参与或到场。面对6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耐心细致、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讲解产品和相关流程,沟通的时间相当长,沟通内容细致,直到老人完全理解条款的每一条涵义为止,并给老人留足消化理解和投保决策的空间和时间。”
由于各地房价差异巨大,通过以房养老领取的养老金不是按房屋的面积和地段估算,而是根据老人与保险公司共同选择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的房产价值进行估算(养老金费率表已在保监会网站公布)。幸福人寿方面强调,这个产品的设计原则上是“保本微利”。以65周岁男性,房产有效保险价值500万为例,老人每月领取养老金为15155元,直至去世。如果存在退保利益和中途退保情况,同样条件下,这位老人每月可领取12340元养老金。
据了解,6月12日,国内第一批用户已领取了“以房养老”养老金。
大规模普及尚需时日
民众最关心的是房价波动问题。幸福人寿方面表示,最初的产品设计已考虑到房屋预期增值收益,在评估抵押房产价值时,会对价值增长部分调增养老金,提前把给付投保人房产预期增值收益因素考虑在内;其次,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如果将来房价上涨,抵押房产价值的增长部分将全部归属投保人。这一方式保证了老人可终身领取固定养老金的同时,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
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郑俊娟副秘书长表示,政府和监管机关都大力鼓励保险业积极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保险公司在养老领域将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谁能抢抓先机,在养老领域喝到“头啖汤”,谁就能享受到政策红利,抢占发展先机。但是即便如此,其他养老险公司目前还没有对这一项目有实质性的推进。“业务虽然有需求,但前期投入成本大,后续执行难。”
有大型养老险公司向记者表示,目前的推广难点除传统观念阻力外,民众对保险产品的理解认知上还存在一定障碍。具体到此类产品,因目标客户相对较窄,从寻找目标客户、进行沟通到最后执行,短期内还无法形成规模效应,不过未来产品具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
以房如何养老
以房养老,就是老人将拥有的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分权,处分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具体如何操作
电话约访老人→面谈详解产品→确定老人投保意愿→签署投保意向书→对房产进行价值评估→有效保险价值确认→再次与老人沟通确认意愿→签署投保单、产品说明书、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签署房屋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公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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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养老机构报告预测未来发展五大变化
机构与居家养老并举成趋势
据新华社电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昨日发布《中国养老机构发展研究报告》。报告指出,未来我国养老机构的发展将呈现五大趋势。
根据这份研究报告,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的老年人服务组织,其主要服务对象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基于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类别,养老机构应划分为自理型养老机构、助养型养老机构和养护型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应分别以自理老年人、半失能老年人、失能老年人为主。
研究报告分析认为,未来我国养老机构发展的趋势包括。民办民营养老机构将成为发展主体;机构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一体化将成为必然趋势;小型化、专业化、社区化、连锁化将成为养老机构发展主要态势;养老机构养医结合发展趋势将更加紧密;养老机构服务将向更亲情化、人性化发展。
研究报告指出,我国养老机构在取得较快发展的同时,还面临着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养老机构发展政策落实不到位、体系不完善;养老机构双轨运行,市场竞争机制不完全,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空间被挤占;养老机构自身建设滞后,服务水平较低;支持养老机构发展的社会氛围有待形成。同时,机构养老服务有效需求不足,“哑铃形”供给抑制有效需求,也就是市场上处于两端的豪华型养老机构和设施简陋的养老机构较多,真正符合大多数老年人的中档养老机构所占份额较低,呈现两头大、中间小的“哑铃形”,直接导致大量老年人的需求得不到满足。
第二篇:以房养老调查报告探索“以房养老”的可行性分析
“以房养老”模式是建立在金融保险工具和手段的基础上一种新的养老基金来源模式,在国外已经被证明是一种成熟的融资途径和有效的养老方式。集中探讨了以房养老模式的特征、在我国推行的背景和适用性分析。
“以房养老”也称“倒按揭”。它是指房屋产权拥有者,把自有产权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后者在综合评估借款人年龄、生命期望值、房产现在价值以及预计房主去世时房产的价值等因素后,每月给房主一笔固定的钱,房主继续获得居住权,一直延续到房主去世;当房主去世后,其房产出售,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其升值部分亦归抵押权人所有。它源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美国。不同于普通住房抵押贷款,一次抵押,分期偿还,“以房养老”相当
于逆向住房抵押贷款,分期发放,一次偿还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科学技术的进步,人民医疗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类在健康方面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人口平均寿命大大延长。在全社会人口中,年轻人口比重的进一步降低和老年人口比重相对的提高,最终表现为全社会人口中老年人口过快增长和比重的加大,即人口老龄化社会的提前到来。在这种状况下,我们更应当开拓养老金的来源渠道,放宽养老思路,使养老方式呈现多元化发展。“以房养老”模式起源于荷兰,发展最成熟的是美国,该模式在世界上20多个国家相继推出,已经成为全世界老年人改变
传统生活方式、享受高质量生活和实现生活效用最大化的重要途径。而我国面临了这样一些问题:
人口老龄化提前来临
据2005年底全国1%人口抽样显示,我国65岁以上人口达到10055万人,占总人口数的7.7%。按照老龄化评判标准,我国已成为人口老龄化国家。2010年我国人口总数将为13.39亿,2040年达到顶峰14.91亿后开始下降。与此同时,65岁以上老年人口2010年为1.12亿、2040年达到3.12亿后仍将继续上升。这组数据明确告诉我们,中国将面临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
养老设施尚不完善
截至2010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8亿,而同期全国各类老年福利机构只有39904个,床位314.9万张,床位占老人总数比例仅为1.77%。“一床难求”的现象逐渐严重;而另一方面,大量养老公寓却因价格昂贵入住率偏低而出现空置现象,其中民办养老机构的床位使用率只有57.8%。如此高的空置率,一方面是因为传统子女赡养的养老模式尚在发挥余热,另一方面则是高昂的入住费用不经意间提高了养老的门槛。公立养老院“一床难求”,民办养老院
则价格昂贵,这一现象也提醒我们,养老需要充足的资金,而充足的资金则来源自合理的规划以及早作准备。
“以房养老”的优势:
“以房养老”政策的出台,可以有效提高老人的晚年的物质生活质量,让老年人充分享受适合其生理特点的老年食品、老年保健品、老年护理、老年旅游产品等。尤其是空巢老人,可以进驻环境优美、设施完备、服务优质的老年公寓,得到全面而专业的照顾,真正让老人颐养天年。二十多年来,国家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的效果逐渐突显,70年代末以来出生的绝大多数孩子都属于独生子女,而如今,这些人也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他们的结合,直接面对的是在将来要抚养四位老人和一个孩子的压力。对于年轻的家庭来说,以夫妻两人的收入养七个人,负担可想而知。而老人以房养老,大大减轻子女负担。老人有房可养,是子女之福。
“以房养老”不仅挑战了国人传统观念。而且,老年人以房养老,减少了子女将来可继承的家庭财产,对于指望得到老人房产的子女来说是不能够接受的。关注老年人,让老年人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养,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以房养老”只是增加了一种养老方式,填补了我国养老领域一项空白,这种方式也会渐渐转变我们的传统观念,通过各种渠道,让老年人真正享受有高质量的晚年生活。
第三篇:以房养老试点方案以房养老试点方案
随着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发布,“以房养老”再次成为热门话题。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介绍,“以房养老”的试点方案,将由保监会牵头,会同民政部等部门,计划于xx年1季度出台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细则。
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认为,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经不长,我国住宅用地70年年限将成为“以房养老”的障碍。
国家老龄委的一位人士介绍,“以房养老”试点方案应该不会突破70年土地使用权的框架,而更多的是对产权限制和房价下跌的风险进行调整完善。
在70年产权年限的背景下,本报记者获悉,北京将通过推进“租房置换”的方式来进行,在产权不变更的背景下,通过出租房屋获取租金,最终通过租金收入来入住养老院的“以房养老”模式。
“以房养老”曾在南京、上海、北京等城市的个别金融机构自发兴起尝试,例如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曾试推过以房自助养老,中信银行也推出了倒按揭业务,南京亦下发文件,鼓励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但均效果甚微。
就试行效果甚微的原因,周天勇认为,我国住宅用地70年年限将成为“以房养老”最大障碍。
与此同时,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表示,目前房价属于上升通道,“以房养老”模式会随着房价下行而面临风险,再加上老年人的退休成本,人均寿命评估亦问题重重,风险无法评估。
作为“以房养老”重要的参与部门,银监会也曾就该模式进行过调研,对此银监会的相关负责人曾表示,不少国家都采取了“以房养老”措施,应对人口老龄化。但由于我国现有的制度——房屋产权70年,“以房养老”难以推行;其次,由于房屋质量越来越差,对金融机构来说也是风险。三是由于未来房价变化存在不确定性,有下跌风险,所以,金融保险业对“以房养老”业务一直很谨慎。
中信银行的一位人士在电话中告诉本报记者,中信自xx年就开始试点“以房养老”模式,但截止到现在,目前该项总体业务量不太大。
金永祥认为,从金融、社保、房地产、土地等角度来说,要实现“以房养老”,真正将住房资产有效地转化为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尚需在资产评估、土地制度、运作监管等方面着力。
从试点的另一方——老人——来说,金永祥表示,除了观念以外,目前并无成熟的机构和模式,不少老人对“以房养老”机构不信任,不敢轻易把房产抵押出去,部分地方推出的以房养老模式也很难真正提起老人的兴趣。
在金永祥看来,在公共财政无力兜底所有养老问题的情形下,‘以房养老’不失为解决养老难题的积极补充,也是未来一个大方向。
而解决“以房养老”试点的关键在于找到一个符合各方利益的商业模式。
国家老龄办的一位人士也向记者介绍,试点方案不会突破现有的法律框架,比如突破70年产权限制等,预计会在监管、风险防范方面做些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表示,北京“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有可能在月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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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其次,个人房屋对金融机构而言尚不属于标准化产品,价值评估比购买二手房所需的估价要复杂得多,除地理位置、房屋特征外还需考虑拆迁搬迁等问题。即使聘请具有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估价,定期评估本身也有一定成本,出资的金融机构和住房拥有者也会对估价的合理性存在争议。而影响反向按揭估价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预期寿命,要根据老人的健康状况作出准确评估在操作上也有难度。
最后,70年产权问题也使金融机构对此项新业务的开展有所顾虑。相比其他收益更高、风险更小的金融创新产品,银行和保险公司没有足够动力推行反向按揭。
基于以上理由,以房养老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普及和推广,现在还为时尚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