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土地管理会讲话

一、正确估价形势,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贯彻加强宏观调控的自觉性

自去年2月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和《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细致地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显著的成绩,促进了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一是严格按国务院、省政府要求整顿各类开发区(园区)。各类开发区(园区)从54个减少到10个,下降81.5%;规划面积从362.4平方公里减少到119.75平方公里,缩减67%,比全省平均缩减率75.6%少8.6个百分点。二是依法查处了一批土地违法案件。并通过梳理分门别类地进行了行政处罚。三是认真落实了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经营性用地全面实行市场化配置。今年以来共组织经营用地招、拍、挂64宗,面积216.9公顷,收益16.7亿元。四是启动和初步落实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今年以来共办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补助)7251人,收取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21亿元。五是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今年以来,共完成土地整理24.8万亩,取得建设用地指标3.6万亩,在“三个暂停”的情况下报批农转征用面积18869亩,完成供地564项,面积16929亩,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3.5%和17.2%。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与中央加强宏观调控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些差距,表现在:一是乱占滥用土地,违法占用耕地现象还比较严重,甚至顶风作案问题也时有发生;二是一些地方土地信访问题十分突出;三是征地补偿和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措施在一些地区迟迟到不了位;四是部分已农转土地因建设项目进入较慢,造成闲置、抛荒的现象较为严重。因此,我们必须对我市土地市场秩序形势有一个正确估价,只有正确地估价形势,才能统一思想认识。

我们必须认识到,国务院决定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是实现宏观调控国民经济,保证经济平稳运行的需要,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中央为保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强宏观调控,特别是4月29日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要求集中半年时间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在治理整顿期间实行“三个暂停”,即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暂停新批的县改市(区)和乡改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暂停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的各类规划的修改。这对制止乱占滥用土地、防止突击批地、抑制一些行业投资增长过快有重要的作用,是完全正确的,也是很及时的。

我们必须认识到,中央加强宏观调控决不是人为地放慢经济发展的步伐,而是要按客观的经济规律办事,把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保护经济平稳较快地发展,防止经济大起大落。“三个暂停”从根本意义上讲,不是限制我们发展,而是为了更健康的发展,就是通过“暂停”土地审批来加强宏观调控,减少新的投资场所,控制投资规模,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通过“暂停”引导我们改变经济增长方式,走土地集约化利用路子,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同时,我们一定要按照温家宝总结提出的“果断有力,适时适度,区别对待,注重实效”的要求,采取积极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促进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我们一定要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要求来巩固开发区整顿成果,规范开发区建设,促进开发区健康发展;我们一定要大力倡导科学合理利用土地,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尊重经济发展规律,顺应经济发展要求,科学合理利用土地。

当前,我们只有正确地理解和执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土地管理工作中才不会消极等待、相互埋怨。我们只有正确地理解和执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土地管理才能有所作为,才能充分挖掘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才能使土地管理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确保经济平稳较快的发展。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运用土地杠杆确保经济平稳较快的发展

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既要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坚持暂停农转用审批半年的措施不动摇,严格土地管理;又要积极采取措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做到有所作为。当前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确保省政府验收通过

当前我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虽然基本完成了阶段性任务,基本达到了省政府验收标准,但反弹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因此,必须坚决地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努力巩固前段时间治理整顿的成果,做到在巩固中深化,在深化中巩固。首先要在思想上深化。要自觉地克服治理整顿土地市场是权宜之计及厌倦情绪,克服“可以松口气”的思想,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加强宏观调控,确保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策上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坚决维护中央宏观调控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其次,目标上要深化。治理整顿土地市场不仅是为了规范土地市场,更重要的是中央为了健全宏观管理土地的手段,加强宏观调控,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积极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确保中央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再次,要在工作上深化。要认真坚决全面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紧急通知》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扎扎实实搞好土地占用、土地审批、耕地占补平衡、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和使用、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补偿与安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等六项清查工作。各有关部门务必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确保10月份省政府验收通过。

(二)积极盘活土地存量,充分挖掘土地潜力

据调查,我市各地都有一些存量土地,1999年至2003年全市已农转征用土地16.88万亩,其中已办理供地手续的土地仅为9.6万亩,占57%,尚未办理供地手续的土地7.28万亩,占43%,当然这里有一部分土地已违法占用了。但从中也可以看出,我市供地率明显偏低,尚有较大面积已农转未供地。因此,我市建设用地供应还有相当的潜力可挖,我们要千方百计盘活存量土地,抓好后备土地资源补充,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一是各地组织好非农建设用地清查,要对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的批次用地情况再次进行清查,彻底搞清已农转征用未供土地的数量和区位,对闲置两年以上的土地要坚决收回,重新供应急需的、效益好的项目;对尚未构成闲置收回条件或使用效率低下及停、缓建项目,通过协商与合理补偿等办法,动员业主退出土地,及时调给急需的项目使用二是各地要结合固定资产项目清理工作,对需要供地的项目重新分析排队,尽力解决拆迁安置用地,优先安排急需的投入产出效益好的项目和已签约的外资项目,调整项目用地,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已撤消的开发区(园区)不得供地三是深入开展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在完成去冬今春25万亩土地整理任务后,今年确保立项15万亩,力争20万亩,同时要加大造田造地力度,结合实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加快旧村、旧城改造,盘活存量土地,加强我市规划范围内废弃矿山整治,使废弃矿区土地得到合理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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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部门要十分重视土地信访工作。一是要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加大信访办理力度和办理效率,力争把土地信访占总信访量的比重降低到5%以下。对土地信访没有明显下降的地方,要给予黄牌警告。二是因土地问题发生集体重复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县(区),在未处理好之前,相关的用地项目一律暂停报批三是凡到市里的信访案件,市国土资源局都要派人调查,把信访问题搞清楚,没有问题的,给农民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有违法违规问题的,要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各县(区)也同样如此,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逐件抓好落实,力求通过多方面的努力,把土地信访量降下来,为建设平安**,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作出贡献。

(四)要优化服务有所作为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在土地管理上要有所作为,为经济发展尽心尽力。一是要全面积极地理解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二是要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确保使应上的建设项目能尽快上;三是对4+4项目要疏理排队,提高报批质量,国土部门要严把报批关,加强与上级国土部门的沟通,力争早批快批;四是在盘活土地存量、提高投资密度、节约用地等方面要严格把关,各部门要当好参谋,使有限的土地发挥最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