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闽政〔2011〕8号)和省、市、区文件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防灾减灾的主动性,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地做到不死人、少损失,结合我镇地质灾害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防治灾害领导小组

长:刘勇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林开辉(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鹅头村工作组长)

王碧山(镇党委三级主任科员、狮东村工作组长)

林明财(镇党委统战委员、人武部部长、槐山村工作组长)

庄燕红(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人选、岭头村工作组长)

连(镇党委委员、秘书、下朱村工作组长)

肖小斌(镇党委组织委员、东张村和玉山村工作组长)

邱东华(副镇长人选、大前村工作组长)

阮建姐(副镇长人选、玉湖村工作组长)

强(镇司法所所长、东凉村工作组长)

庄碧青(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鸠林村和界山村工作组长)

李文富(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河阳村工作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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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村要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协助受灾害点安全转移,一是做好安保工作,二是协助抗灾、救灾。

四、警报解除

当险情解除后,由领导小组负责联络各片及各村负责人通知各家各户或转移到安全地带的所有群众,并严密监视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