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发展环境承诺书 -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优化发展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的职能作用,努力建设现代开放型、创新效率型、群众满意型民政,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特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民政工作宗旨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宗旨,围绕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工作中心,依法办事,勤政廉洁,关心群众困难和疾苦,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支持和服务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活力萍乡、繁荣萍乡、和谐萍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和提供优质服务,优化发展环境承诺书。
二、民政服务承诺
1、干部职工以职业道德规范言行、爱岗敬业、关心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不隐瞒服务项目和服务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不对应提供的服务敷衍塞责,不以任何借口推委扯皮或拖延刁难。
3、不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物,不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不在执行公务中巧立名目乱收费,不损害党和国家、人民群众利益,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为自己、亲友或小团体谋取私利。
4、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反服务条款的当事人视情处理。
5、市民政局将提供优质服务,能办理的事务及时办理,绝不拖延;对不属于民政业务范围的、一时不具备条件或政策不允许的事务,也将给予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和服务引导。
二、民政服务事项
1、救灾救济。一旦发生灾情,市民政局将派人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进行查灾、核灾、报灾,紧急情况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妥善安排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监管,在救灾款物的分配上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做到专款专用。
2、城乡社会救助:加大对全市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设立救助工作举报电话:6763623;按照动态管理要求,一年内对全市的各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2次专项检查;对受理的上访和反映问题的信件、电话,从受理、调查核实到处理,在15日内完成并给予答复;在救助资金的分配上保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3、优抚安置。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每年年底或年第一季度一次兑现;伤残抚恤金和定补费,每半年或每季度发放一次。领取一次性抚恤费当天办理;评残材料齐全的,7日内审核完毕并上报省厅;追认革命烈士,材料齐全的,10日内调查审核完毕,并报省政府审定;退伍安置计划下达后60日内安置完毕;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在接到省军休办通知后90日内安置完毕;从部队到达车站后2小时内完成军事供应服务工作。
4、社会事务:收养登记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经调查核实,15日内发证;市殡仪馆(服务电话:6679088)实行24小时优质服务;市殡改办直接受理各种涉及殡葬事务咨询和投诉,电话:6826141。
5、社团管理。登记在提交材料齐全后15日内办理完毕;其他事务服务当天办理。
6、区划地名。对区划调整、设立、撤消、更名、乡以上驻地迁移在提交材料齐全后30天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审;对地名命名、更名在提交材料齐全后20天内报审或报批,本办审批的15天内办理。收到边界争议单位的申报材料后能调解的20天内调解完毕,调解不成的30天内报省民政厅。
8、对反映县(区)民政局及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各种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决不推诿扯皮,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在15日内完成并给予结果答复。
市民政局监督电话:6763602(办公室)、6763638(纪检监察室)
一、充分认识开展优化发展环境落实年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牢牢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切实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全国电瓷强县、江南生态名县、全省旅游大县、赣西和谐好县这一发展大局,进一步明确强化服务职能、狠抓项目建设的工作思路,大力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高质量地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能,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围绕工业强县战略要求狠抓项目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及赣发改投资字[2007]1751号文的有关精神,规范和完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并加强新开工项目的管理。加大跑项目、争资金的力度,千方百计争取更多的上级扶持资金投放芦溪。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做好统计服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科学、严谨;加强统计分析工作,努力为县委、县政府实施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严格培训审批制度、价格评估制度与听证制度。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加大价格调控力度,稳步推进价格改革,针对教育收费、医疗收费、涉农收费、药品价格、水价、电价、房价等热点问题,依法开展检查,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三、廉洁勤政,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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