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站交接班制度

污水处理站管理制度

总则

1.为加强污水处理的设备管理、工艺管理和水质管理,保证污水处理安全正常运行,达到净化水质、处理和处置污泥、保护环境的目的,制定本规程

2.污水处理的运行、维护及其安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一般要求

1.1运行管理要求

1.运行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厂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与技术指标

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本厂处理工艺,熟悉本岗位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和技术指标

3.各岗位应有工艺系统网络图、安全操作规程等,并应示于明显部位

4.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按要求巡视检查构筑物、设备、电器和仪表的运行情况

5.各岗位的操作人员应按时做好运行记录。数据应准确无误。

6.操作人员发现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或上报主管部门

7.各种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无漏水、漏气等

8.水处理构筑物堰口、池壁应保持清洁、完好

9.根据不同机电设备要求,应定时检查,添加或更换润滑油或润滑脂

1.2安全操作要求

1.各岗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启动设备应在做好启动准备工作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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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各种机械设备除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外,还应按设计要求或制造厂的要求进行大、中、小修

9.检修各类机械设备时,应根据设备的要求,必须保证其同轴度、静平衡等技术要求

10.不得将维修设备更换出的润滑油、润滑脂、实验室废水及其它杂物丢入污水处理设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