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扬尘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应采用围挡封闭

1、市区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2、围挡应连续设置,使用彩钢板或砖混结构制作,使用材料、构造连接等应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砖混结构应抹灰刷白,围挡制作应美观、整洁、牢固

3、围挡外立面应有公益广告,面积不少于围挡面积的三分之一

(二)施工现场应设置大门和门卫室

1、大门应采用铁质双扇大门,大门宽度不小于6米、高度不小于2.5米,大门上方设置企业标志,两侧挂设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名称标牌

2、大门内侧应设置门卫室,门卫室物品应摆放整齐,墙上挂设门卫管理制度

(三)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1、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减速带、洗车平台、沉淀池和冲洗设备等

2、减速带宜设置3至6道,间距1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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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出入施工现场车辆的实时监控

(十)施工现场门口应设置扬尘防治管理公示牌,明确责任主体扬尘防治责任人及电话、渣土运输单位负责人及电话、混凝土配送单位负责人及电话、外出车辆冲洗检查和施工现场保洁人员姓名电话等

(十一)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硬件设施建设完毕,施工单位必须组织验收,验收资料应放入安全文明施工资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