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充分整合卫生资源,建立健全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服务,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坚持人才为本、质量优先,加强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坚持分类指导、均衡发展。通过努力,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水平一流、人民满意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全区建立基础设施齐全、基本装备配套、人员素质较高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转变服务模式,完善综合卫生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努力为群众提供低成本、广覆盖、高质量的基层卫生服务,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家庭服务为主要服务方式,切实减轻居民医药费用负担,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突出矛盾。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政府投入保障机制,明显改善农村基础卫生状况,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提高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

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指标:

1.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村卫生室全部改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100%,并根据人口数量的要求,本着方便群众就医的原则,适当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0*年至20*年每年建成12家,根据需求到2010年再建成若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2.20*年通过创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验收,20*年争创全国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

3.所有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都能够提供“六位一体”的综合性卫生服务

4.基层所有社区医护人员完成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培训。20*年,全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率达到100%。

5.60岁以上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95%以上

6.到2010年基层从事临床的医务人员,学历本科以上达到95%

7.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知晓率为100%、综合满意度达95%以上

8.到20*年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方便群众就医

认真制定和组织实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与利用。促进优质卫生资源向社区转移。加快村卫生室改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步伐,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科学规划,加快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便群众就医。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原则和标准:

1.原则。以居民健康需求为导向,依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行政区划等综合因素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以一级医院(街道卫生院)为基础组建,服务5-10万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不到的居民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人数达到5000人口以上的再建数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2.基本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设置科室时,要做到布局合理、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及体现无障碍设计要求和方便、实用、温馨等特点。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一般不低于5000平方米,设社区卫生服务部、医疗康复部和行政部,并按照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任务,根据居民需求等可设置相关科室与一定数量的床位。能够解决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开展适宜常规手术。配备适宜类别、层次和数量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同时还应配备相应的公共卫生医师及开展工作需要的其他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配备能开展“六位一体”综合性服务所必须的基本医疗设备等。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业务使用面积400-600平方米。应设有疾病控制室、妇幼保健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室)、健康教育室(健康档案室)、诊断室、治疗室、输液室、化验室、药房。各室根据功能、任务和服务、人口需求,配备适宜类别、层次和数量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城郊结合部的还应配备相应的公共卫生医师及开展工作需要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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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镇街要成立建设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将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出台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制定农村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政府发展农村卫生服务年度工作目标,并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考核挂钩。同时,定期召开建设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专题会议,及时总结和部署新时期的农村卫生工作,解决发展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开展年度检查评比,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三)完善和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技术支持

区卫生部门要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和社区首诊制度。引导和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区级医院建立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按照双向转诊的临床标准和管理办法加强考核监督,确保双向转诊工作有序开展。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进社区首诊制,引导参保人员首诊在社区,根据病情实际情况,办理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向上级医院的转诊,使大多数的常见病在社区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