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法建设管理工作的思考[定稿]

关于违法建设管理工作的思考

我们一般把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当事人擅自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称之为违法建设,简称违建。

一、违建形成的主要原因

1、历史遗留的违建

主要是指在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发布之前就已建好的违建,至今为止,还没有办理过任何规划审批手续,由于建设的较早(很多都有

二、三十年历史),所以基本视为“有证”的,只要不和城市规划建设相冲突,不是目前城市拆违的工作重点

2、有规划审批手续但不按规划审批要求建设的违建

这类违建主要有2种。一是未按照规划时间要求,提前建设的违建二是未按规划面积要求,超面积建设的违建。这种类型的违建,执法部门除了做出拆除决定外,也可以对违建当事人处以罚款和保留违建的决定。

3、没有申请规划审批,为谋求私利,新搭建的违建

这类违建主要有3种。一是为了扩大自己的居住范围,用来居住的违建二是为了增加收入,用来经营、租赁的违建三是为了增加征地拆迁补偿而搭建的违建

二、违建的社会危害性

1、影响城市的规划建设

很多违建是当事人为获得政府的征地拆迁补偿而建的。执法部门需要花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来拆除这类违建,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建设的进程。

2、影响市民的生活环境卫生

盖违建的人,一般素质比较低、文明意识比较差,所以凡是有违建的地方,你可以发现各类垃圾丢的遍地都是,严重影响了周边市民的生活环境卫生。

3、影响市民出行的交通秩序

违建占用的土地一般都是市民的公共用地,甚至有的占用的是公用道路。这类违建很多建在社区里,不仅侵占了市民在社区的休息、娱乐空间,更阻碍了车辆的通行,给市民的出行造成了巨大不便。

4、影响市民的人身安全

违建的房屋结构一般不太稳定,用的建筑材料也多数为不符合标准的劣质产品。所以,违建房的倒塌事件经常发生,严重影响了住在违建内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有的一楼违建也给小偷创造了通过攀爬进入二楼的“机会”,严重影响二楼住户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违建管理在实际工作中遇到问题

1、违建的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很多地区违建不是在萌芽中被遏制,而是变成了成片违建的“重灾区”,造成恶劣影响,才被拆除。这就说明现有的违

建管理制度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违建的巡查工作是否在管理区域内做到了全覆盖二是发现违建后,该由哪一级领导决定是否拆除三是对违建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是否严格落实

2、违建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

很多市民都不知道搭建违建是违法行为,不了解搭建违建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有的人甚至认为房子只要是自己盖的,自己住进去了就是合法的。

3、建设中的违建拆除程序相对复杂

城管执法人员在发现建设中的违建时,一般是先要求违建当事人立即停工并自行拆除;但是当事人如拒不自拆,继续建设,执法人员必须走强制拆除程序,层层汇报,得到区政府决定后,才能强制拆除。从发现违建到区政府做出强拆决定,一般要15天左右,在这个时间里,当事人已经将违建建设完毕。拆除已建成的违建,同将违建遏制在萌芽中相比,不仅执法成本增加了,当事人的损失增大了,也更加激发了执法人员同当事人的矛盾。

4、拆违过程中缺少执法保障

城管执法人员虽然被赋予拆除违建的执法权,但是没有控制违法当事人人身自由的权力。现实拆违中,违建当事人往往会采取暴力手段阻扰执法人员拆除违建,而执法人员没有有效的前置程序,防止当事人暴力抗法;只有当事人对执法人员造成伤害后,公安民警才对当事人进行控制。目前,

因为城管执法人员不属于公务员编制,暴力抗法的当事人往往不算是防碍公务,得不到有效的处罚,使违法当事人感觉到暴力抗法也没什么,兹生了他们的暴力抗法意识。因此,由于没有有效的执法保障,执法环境变得更加恶劣,大大增加了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的危险性。

5、有的违建在执法过程中不易拆除

像“楼顶违建”(住在楼房顶楼的住户在楼顶建设的违建)、“院内违建”(在自家院子内建设的违建)等,一旦当事人拒不自拆,也不配合拆违,他只要把自家的大门一关,执法人员不能强制进入当事人家中,违建就很难被拆除。

四、怎样解决违建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1、进一步完善违建管理制度,建立查违网络

一是加强属地化管理,明确街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组织各类拆违活动。街道城管科科长和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为主要责任人。街道城管科负责日常的违建巡查以及对当事人的教育、劝阻。在经教育无效后,由执法中队依照法律程序对违建进行拆除。二是在村、社区建立查违网络,村、社区的管理负责人为违建监管员,负责向街道城管科上报违建情况三是落实违建责任追究制度。成立违建考核小组,对巡查不到位、汇报不及时、不依法拆违的人,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2、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守法意识

一是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城管执法

的正面宣传,告知广大市民违建的危害性。二是在执法现场,对违建当事人进行教育,让他明白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三是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帮助市民们解决和违建有关的问题

3、进一步简化执法程序,及时拆除新搭违建

继续完善拆违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发现新搭违建时(建设中的违建),如果当事人在经教育后,不停止违法行为,继续搭建违建,城管执法人员可以现场拆除违建。具体执法程序可以是:当发现建设中的建筑物、构建物时,先向当事人开具《停工核查通知书》、拍照取证、调查询问;当确定为违建后,向当事人开具《自行拆除通知书》;如当事人拒不自拆,继续违建行为,执法人员在第二次拍照取证后,可以现场将违建拆除。

4、进一步加强执法保障,遏制暴力抗法事件发生

一是赋予城管执法人员控制违法当事人人身自由的权力。在拆除违建时,执法人员在违建周边拉上警戒线,将违建内的无关人员清理出警戒区外,再开始拆违。二是会同公安分局一起,实行联合执法,由公安民警对暴力抗法的当事人进行控制三是对拆违过程中暴力抗法的当事人,以防碍公务为由,进行查处

5、进一步实行联合制裁,降低违建当事人银行信用度在拆违中,如果遇到“楼顶违建”、“院内违建”等不易拆除的违建,执法部门可以要求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对当事

人的用水、用电、用气申请不予办理。同时,降低违建当事人的银行信用度,任何银行都禁止为违建当事人办理业务(包括贷款)。

第二篇:治理违法建设几点思考大全治理违法建设几点思考

发表日期:2012年08月14日作者:佚名来源:双清区纪委办公室访问次数:

704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圈入了城市规划,村民集体土地的价值成几何级数增加,规划区内村民的房屋亦陡然增值。村民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便想方设法在空地和原有的房屋上修葺新的建筑,导致违法建设层出不穷。近年来,双清区强力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违法建设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但要实现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存量违法建设逐步减少的目标任务仍十分艰巨。为此,区违法建设整治组组织人员进行了广泛调研,并多次召开专题调研会,充分听取各方面、各层次的意见,深入剖析原因,积极探寻整治违法建设的有效办法。

一、违法建设产生的原因

违法建设产生的原因是复杂和多方面的,主要有:

1、利益驱动。违法建设大多结构简易、成本低廉,每平方米造价约三四百元,而在拆迁时每平方米能补偿上千元,可谓暴利。在巨额利润的驱使下,老百姓为了在拆迁中获得更多的赔偿,便千方百计多建房,致使违法建设层出不穷。经济利益驱动是违法建设产生的主要原因。

2、安置滞后。项目建设“重拆迁、轻安置,先拆迁、后安置”的现象比较普遍,安置地迟迟不能交付,如双清区佘湖新城开发在2004年就已启动,但至今也没有安置几户,该区石桥乡株木村征地拆迁户领取安置过渡费已超过7年。拆迁户子女长大后需要房子,上年纪的人租不到房子,而安置地一直未能到位,迫使拆迁户只得修建违法建筑。该区石桥乡马鞍村95%以上的拆迁户都修了违法建筑。此外,一些地方控规时间长,如该区石桥乡有90%的村控规超过5年,最长的近10年,正常的建房手续长期得不到批办导致村民被逼无奈而进行违法建设。

3、基层控违拆违内生动力不足。村(社区)干部在当地威信较高,对本村的情况最熟悉,对村内的违法建设情况应该也是了如指掌,本应是制止违法建设的第一道关卡。但是,选票在村民手里,村民掌握着村干部的“帽子”,村干部怕得罪村民,不想管也不敢管,对村民搞违法建设也是睁只眼闭只眼,个别村干部甚至包庇纵容。乡镇(街道)是控违拆违的责任主体,但客观地讲,乡镇(街道)对控违拆违也是疲于应付。控违拆违工作非常辛苦,责任大,节假日也要上班,乡镇(街道)干部无人愿意从事这项工作,即便领导安排,不好推脱,也是被动应付、敷衍了事。乡镇(街道)城管办除了要控违拆违,往往还要负责市容环卫工作,人手不足。乡镇(街道)普遍反映,上面拨的控违拆违工作经费太少,经费缺口较大,经费支出捉襟见肘。受经费、人手制约,难以开展大规模的拆违行动。此外,开展拆违行动风险很大,一旦发生村民死亡事件,现场组织者和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将“帽子”不保。有些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认为,他不去组织拆违,还能保住“帽子”,真正发狠去拆违,很可能“帽子”不保。

4、措施不硬,震慑力不强。近年来,国家出台了新规定,不准行政强拆,对“钉子户”只能依程序实行司法强拆,但司法强拆因耗时长、花费大、程序复杂等原因而难以推行,目前该市还没有搞过一例司法强拆。由于基层控违拆违积极性不高,拆违力度不大,小敲小拆的多,整栋拆除的少,没有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以至不少违法建房户心存侥幸,认为只要“挺一挺”,将房屋主体工程完成就“保险”了,于是大量购进建筑材料,伺机进行抢建,而违法建设一旦建成,再进行拆除的难度非常之大。因投入巨大,当事人会采取暴力抗法、自残、唆使老年人装死等一切办法阻挠拆除行动,致使拆违难以推进。

5、关系不顺,合力不够。按照市政发[2010]5号文件规定,区政府对违法建设治理负总责,相关市垂直管理部门积极主动配合。建房审批权属市垂直管理部门,区里只有管事责,而无审批权。有的市垂直管理部门在处理违法建设案件时,为了追求部门利益或追求简便省事,往往采取以罚代法的方式来处理,最后罚的多拆的少。同时,职能部门存在职责不清、责任不明、互相推诿的现象,导致事无人管。如对危房加固批后违建问题,规划部门认为自己在对危房加固户进行验收后,危房加固户又超宽加层的,应由控违部门负责;而控违部门认为,危房加固批后违建应由审批部门进行监管。

6、现有的城市开发模式存在弊端。该市现有的城市开发模式基本上是沿路开发,虽然沿路开发能够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迅速拉起新城骨架和轮廓,但也有弊端,路拉通了,而周边的开发没有及时跟进,让违法建设者有机可乘。

二、破解违法建设治理难题的对策与建议

破解违法建设治理难题,要按照“堵疏结合,分类处理”的原则,做到“两个坚持,两个结合”,即坚持以经常性工作为主,保持对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坚持上下联动、四轮驱动(干部驱动、政策驱动、激励驱动、司法驱动),形成治理违法建设的强大合力;做到经常性工作与集中整治联合执法相结合;做到经常性督查与查办违法建设案件相结合,形成整治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具体有以下对策和建议:

1、变沿路开发为成片开发。双清区是新城建设的主阵地。邵阳大道拉通以后,原来的穷乡僻壤变成了炙手可热的黄金宝地。近年来,新城路网不断完善,开发建设日益升温,城市轮廓逐步显现,但现在的开发建设主要集中在马路两厢,没有整体连片推进,不仅给违法建设者以可趁之机,而且会造成以后的征地拆迁成本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因此,在决策层面,要创新思路,改沿线开发为成片开发,可先在相对成熟的地块进行试点。

2、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对农民而言,土地不仅是他们的衣食父母,也是他们的情感归宿。城市扩容后,被征地农民成为城市居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虽然短期内有征地拆迁款支撑度日,但他们对长远生活保障问题存在忧虑。正因为有这个顾虑,他们想抓住最后的“机会”,尽可能地多修一些违法建筑,以谋求利益最大化。对此,应考虑征地拆迁户今后的生计问题,给他们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可以参照外地的做法,在征地拆迁时给村里预留8-10%的生产发展用地,归村民集体所有,今后村民可以入股方式集体开发,以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问题。

3、加强疏导,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违法建设的发展势头在一定程度上与拆迁安置工作有关。拆迁安置工作做好了,有利于违法建设的治理;拆迁安置工作没做好,由于政府本身没有履行好职责,治理时就不能理直气壮,违法建设就难治理。所以,在拆迁安置时,要考虑拆迁群众的利益,尽可能地使拆迁户满意。同时,对于一些无房产、危房户的合理需求要充分考虑,对政策范围之内的建房需求,应统筹考虑和协调帮助办理相关手续。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落实拆迁安置地等问题。

4、对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偿。当前违法建设难以禁绝的根本原因是拆除违法建设有补偿,当事人稳赚不赔。这于理不合于法不符,有失公平正义。市政府已出台政策,对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偿。要坚决执行这一政策,让所有居民认识到违法建设不但不能得利,还要赔本,以彻底扭转群众认为搞违法建设就能一夜暴富的观念。只有破除违法建设者的收益预期,才能从根源上杜绝违法建设。各市重点项目指挥部在处置违法建设时,政策要统一,对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偿,谁赔偿就追究谁的责任。不能为了赶工期进度,对违法建设迁就,最后采取赔钱了事。这一政策要长期坚持,不能因领导同志的变更而松动。

5、摸清底子,分类处置。面对违法建设屡禁不止、执法环境恶劣的严峻形势,该们要摸清违法建设的底子,以便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各乡镇(街道)要配合国土、规划部门对辖区的房屋审批情况进行一次扎实细致的调查摸底,充分掌握违法建设情况。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类,比如是属于需求型的违法建设,还是投资型的违法建设;是在控规之前的违法建设还是之后的违法建设;是普通的违法建设,还是性质恶劣的违法建设;是普通群众的违法建设,还是党员干部的违法建设等等,要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处理。要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一次大规模的违法建设整治行动,对顶风作案、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依规查处,坚决予以打击。

6、加强日常防控,保持对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做好控违拆违经常性工作,尽可能地将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村(社区)是违法建设的第一道防线。各乡镇(街道)要与村(社区)签订违法建设监管责任状,纳入对村(社区)干部的考评内容,与津补贴发放挂钩。村(社区)干部要配合乡镇(街道)做好违法建设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苗头要及时进行上报。乡镇办是违法建设的第二道防线,区政府要与乡镇(街道)签订年度违法建设监管责任状,加大控违拆违在年度考核中所占的分值比例。乡镇(街道)要选派责任心强、工作扎实的干部从事控违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对一些重点区域要经常走动或者派人盯守,让违法建设当事人无从着手,无机可乘。对日常巡查敷衍了事导致辖区违法建设泛滥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区控违办下设的两个巡查中队要构建控违拆违第三道防线,对巡查发现的违法建设,要立即制止并及时通知乡镇(街道)控违人员。区违法建设整治小组要加强对控违拆违工作的督查,每月进行一次明检,不定期进行暗查,定期开展考核评比,兑现奖惩。

7、积极查办违法建设案件,有效震慑不法分子。在做好经常性工作的同时,认真查办违法建设案件。一是动真格、出重拳,对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违法建设,坚决将其拆除。积极推行司法强拆,对典型违法建设,司法部门要及早介入,依法依规办理。对走完司法程序而当事人不肯拆除的违法建设案例,法院要早审早判,坚决将违法建筑予以强制拆除。二是严厉打击党员干部参与包庇违法建设行为。凡发现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参与或包庇纵容违法建设的,纪检监察部门要从重从快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此外,对征地拆迁中相关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予以严厉查处。三是对暴力抗法、持刀行凶等违法犯罪行为,司法部门要及时介入,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四是要加强反面典型的宣传,以有效震慑不法分子,强化拆违工作的严肃性和坚决性

8、明确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违法建设整治涉及方方面面,必须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违法建设的合力。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实行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违法建设的日常防控,组织开展拆除行动,并做好矛盾调处工作;国土、规划部门要及时提供用地、工程规划建设审批情况,为违法建设的认定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持;控违办全力配合乡镇办开展大规模的强拆行动。要建立在区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一些事关多部门的重大工作部署进行商讨研究,对一些有争议的到底该由谁负责的具体事项,交联席会议商讨决定。在此应阐明一个观点,一项工作应由哪个部门负责,应按照“谁审批谁管理”的思路,明确职责,这也是市政发[2010]5号文件的精神实质。依照此理,前面所提的危房加固批后违建应属规划部门管理。

9、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从事控违拆违的干部,要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尽可能地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适当提高其福利待遇;要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作为考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一项重要内容,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干部要提拔重用,让其在经济上得实惠,政治上不吃亏,有想头,有劲头,有奔头。总之,违法建设有碍城市扩容发展,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必须大力整治。由于违法建设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在整治思路上要着眼长远、目标明确、统筹安排、综合治理。在政策制定落实上要摸清实情、分类处置、依规查处、严厉打击,务求违法建设蔓延势头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

第三篇:违法建设的成因与思考违法建设的成因与思考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区不断拓展,经营性建设用地全面进入市场,县城郊、工业园附近的村民为谋求更多的经济收入,把集体使用土地、划拨土地直接或间接非法转让和出租,或者无审批手续随意建设房屋,搭建房棚亭,形成了较为混乱的违法建设,从而导致城区规划功能紊乱,土地利用率低下,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现象屡禁不止。本人就当前我县城区违法建设成因及对策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形成违法建设的原因

1、利益驱使。近年来,由于县级城市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和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城乡结合部、工业开发区周边及各类市场、校园周边的一些村、社区大量土地被征用,不少企业在此安家落户、谋求发展。另外还有大量经营性建设用地走向市场和农村进城读书人员增多,这些都吸纳了数量众多的外来人员进城。一些居民为了增加收入来源,利用区域优势和外来人员租房需求量大的特点,纷纷抢占地皮违法搭建、扩建、翻建房屋,以赚取租金。

2、为了获得更多房屋拆迁补偿费。按照现行房屋拆迁政策规定,被拆迁人的合法房产不仅能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对于其违法搭建的部分,拆迁部门在实际操作中也视其建设的形成原因、形成时间、实际用途和建筑档次给予一定的经济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往往其补偿额高于违法建设成本,使违法搭建者意识到其中有利可图,进而变本加厉,违法搭建积极性越来越高。此类情况一般集中在城郊结合部和涉农街道。

3、规划及政策限制。为了适应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的需要,从不影响城市形象和降低以后发展成本等方面考虑,我县出台了一些控制城镇居民和城郊结合部农民建房的政策,对这部分人的建房进行了规划控制,由于这些控制和制约,又未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进行疏导,导致规划控制区内一些符合建房条件的,特别是家庭人口多且无法分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2、要引导青少年正确地运用网络,健康文明上网。通过举办征文、拒绝不健康上网签名仪式、实施青少年上网“脱瘾工程”等活动,大力宣传《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引导青少年健康文明上网。

3、要做好问题青少年的感化挽救活动一是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要强化教育,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等帮教活动,确保问题青少年看到希望二是认真做好辍学学生、流浪儿童和社会失业青年的帮教工作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也关乎国家的未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共青团组织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着力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营造优良的环境,全力维护青少年权益,努力提高青少年法制素质,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培养出社会主义合格的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