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

为深入搞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现无“三乱”建平目标,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县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县委十三届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作为纠风专项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大力度,完善措施,狠抓落实,防止反弹,力争实现全县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目标,为全县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二、治理任务和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政策。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的通知》(国发[1994]41号)为基本依据,除交通、公安、林业等部门外,其他部门、单位及其人员一律不准上路设站、收费、罚款和进行各种检查活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向下属下达罚款指标,不准将罚没收入与执法人员的工资、福利、奖励挂钩。允许上路执法的部门和单位,不得进行职权范围以外的检查活动,不准代其他部门搭车收费。要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确保101线、锦赤线、小叶线、老宽线等国省公路车辆的安全畅通。要严格执行“绿色通道”的规定,对运送蔬菜、果品、动物的车辆违章,先放行、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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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于拒不执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有关规定,未经允许私自上路设卡、收费、罚款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顶风搞“三乱”,造成恶劣影响的,在处罚当事人的同时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查处不力的部门和单位,也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治理公路“三乱”作为反腐纠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充分认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严防反弹和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目标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指挥、亲自上路检查,切实负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