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畜饮水政策
【摘要】
:“十五”期间,x旗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我局以农牧区工作为重点,以解决农牧民饮水困难,提高农牧民生活质量,改善农牧民健康状况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十五”期间,x旗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我局以农牧区工作为重点,以解决农牧民饮水困难,提高农牧民生活质量,改善农牧民健康状况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利用、配置水资源,坚持把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同经济发展、产业开发、农牧民脱贫致富紧密结合起来,在“十五”。农村人畜饮水工程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本着“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先集中后分散”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目标,通力合作,使农村人畜饮水工程真正成为利民、富民工程,为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奠定基础。现将2000—2005年我旗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旗位于锡林郭勒盟南部,总面积3415平方公里,辖有4个镇,1个乡,1个苏木,有178个行政村,537个自然村,19个嘎查。总人口202244人,其中:农业人口164481人,牧业人口2967人。
x旗海拔高度1325~1802m之间,属中温带亚干旱大陆性气候,气候特点是寒冷期长,无霜期短,大风日多,降雨量少,多年平均气温1.4℃,多年平均无霜期96天,多年平均降雨量387.76mm,而多年平均蒸发量1844.4毫米。由于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加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入渗系数小,河川径流少,境内没有地表河流。水资源总量为13019.31万m3/年,其中地表水资源量3102.02万m3/年,地下水资源量9917.29万m3/年。地下水可开采量6444.90万m3/年。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用水以开采地下水为主,农牧区大部分人畜饮水以开采浅层水为主,水质硬度高,缺碘,含氟量高。近几年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经济快速的发展,生产和生活用水量大幅增加,工农业争水,城乡争水,使一些地区农牧民生活饮用水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近年干旱少雨气候频繁发生,加剧了水资源的危机,地下水位下降,水质恶化,传统的以开采浅层水为主的筒井取水形式已不能满足需水要求,严重缺水困扰着农牧民的生产生活。因此解决农牧区饮水困难问题,改善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牧民身体健康水平,已迫在眉睫。
二、2000――2005年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完成情况
1、人畜饮水解困工程项目批复情况
2000-2005年自治区共批复人畜饮水及防氟改水工程62处,分布在62个自然村,拟解决3.56万人,
4.10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和改水问题。其中。防氟改水工程1处,拟解决2100人,1600头只牲畜的改水问题;自来水工程。22。。处,拟解决。
1.676万人、1.648。万头(只)牲畜饮水问题;集中供水点40处,拟解决1.884万人,
2.452万头(只)牲畜饮水问题。批复工程总投资1302万元,其中:国家投资780万元,地方及群众自筹522万元。
国家投资实际到位756万元。(盟从2001年第一批人畜饮水工程费中扣除全盟水资源普查费10万元,扣盟农研所种薯场工程费6万元,从第二批工程费中扣盟农业局万寿滩良种场工程费8万元,三项共计24万元)。分年度批复资金计划详见附表1。
2、人畜饮水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根据自治区2000-2004年人畜饮水工程批复计划和资金到位情况,我旗2000-2004年共解决60个自然村,
3.28万人,
3.87万头(只)牲畜的缺水和改水问题。解决缺水自然村60个,解决3.07万人,
3.63万头只牲畜的缺水问题;解决改水自然村1个,解决0.21万人,0.24万头只牲畜饮用高氟水问题。共建自来水供水工程16处,使23个自然村,
1.63万人饮用上了自来水;建集中供水点工程37处,使37个自然村的1.65万人结束了从村外拉水吃的历史。
2000-2004年完成人畜饮水水源工程:共打深机井41眼,总进尺4058米,建地表拦蓄工程1处;配套安装深井潜水电泵46台套,功率250.9千瓦,安装调频供水设备9台套,功率109.5千瓦;铺设输水主管道37.20千米,支管道37.89千米,入户管道39.16千米,入户1996户;建检修井61眼,消防井10眼,建机井管理房52间758.62平方米,砌筑院墙360延长米,架设高低压线路3.02千米。共完成土方48.28万立方米,石方3.77万立方米,浆砌石体195.84万立方米。完成投资1176.2万元,其中:国家投资696.04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以劳代资480.16万元。
2005年自治区批复我旗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共解决2个自然村2700人,3400头只牲畜的饮水安全问题,批复投资98万元,其中:国家投资60万元,群众自筹38万元。该项工程目前尚未完工。分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详见附表2。
三、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具体做法
。“十五”期间,旗委、政府对国家实施的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十分重视,把解决农村饮水,保障农牧民基本生存和身体健康做为全旗农牧区重点工作来抓。我们按照自治区下达人畜饮水解困工程项目实施要求,为顺利、保质、保量完成工程的实施及工程建后的良好运行和管理工作,在建设管理过程中我们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制度。
1、行政领导责任制
为逐步改善干旱地区农牧民的饮水、改水问题,加强农牧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卫生设施体系,旗委政府把该项工作列为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发展社会经济的重要工作来抓。在项目建设前期,旗政府成立了以旗长任组长,分管旗长任副组长,水利、财政、计划、卫生、审计、乡镇领导为成员的“太仆寺旗人畜饮水解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旗的人畜饮水解困项目管理工作。同时,在水务局下设专门办公室,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从旗到乡镇到村,层层签定责任书,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组织保障体系。工程领导小组经常深入工程现场了解指导工程进展情况,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解决工程实际问题。各成员单位全力以赴,积极配合,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工程规划建卡制
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强项目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农牧区饮水解困工程规划,是解决农牧区饮水问题的前提条件。为此,我旗聘请专家对全旗地下水资源状况进行评估调查,摸清了地下水资源量,由卫生部门对全旗饮用水水质状况进行化验分析,结合全旗实际情况,组织专业人员编制完成了《太仆寺旗‘十五’人畜饮水解困项目总体规划》。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项目管理建卡制度,由水务、卫生部门派专人在乡村负责人的配合下,逐村逐户摸清饮用水的水质水量,建档立卡,明确工程措施,投资规模,效益户数人口数,为分期分批逐年解决饮水困难问题提供依据。
3、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
项目工程建设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施工、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招投标制,增加了透明度,确保了工程质量并降低了工程造价。同时工程项目全部实行合同管理制,对项目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建后管护等各个环节均签定合同,用项目合同制约当事人的责任、权力、义务。在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过程中,监理人员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对水源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水泵、管材等材料物资质量、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弥补工作中的漏洞,起到了很好的督查作用。
4、项目资金实行“三专一封闭”制
在饮水解困工程项目资金使用上,严格执行“三专一封闭”制,做到专项资金专人管理,专项使用,保证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也保证了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顺利实施。
5、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制
各项饮水解困工程完工后,由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及各有关技术规程要求、标准进行检查初验,实地核实各种数据,建立档案台帐,并提交验收申请和验收报告,从而保证了各项工程的工程质量。
四、饮水解困工程运行管理情况
“十五”期间,为不断完善我旗农牧区饮水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克服“重建轻管”的思想,真正使工程发挥长期效益,我们以保障农牧民生活用水为目标,以提供优质供水服务为宗旨,积极探索建立责、权、利明晰的管理体制和精简、高效、低成本的运行机制。
1、管理体制
工程竣工后,我们及时与项目受益村签定《人饮解困工程移交书》、《人饮解困工程管护责任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工程管护责任到人,对各项工程设施进行保护、维修,确保安全运行。明确了以国家投资为主体建设的单个受益村工程产权归集体所有,受益村村委会或用水户协会负责管理的管理体制;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修建的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和跨村工程,其产权归集体所有,工程由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工程委员会由县级水行政部门或委托乡镇水利管理站负责组建,成员由水利部门,受益乡和村代表组成,村级代表要通过用水户大会选举产生;以农户自用为主的小微型饮水工程,实行“自建、自有、自用、自管”,其产权归个人所有。
2、运行机制
工程建后运行中,由村管理委员会或用水户合作组织行使工程管理职能,由专人负责,同时在水务部门的指导下,就水源保护,工程运行等方面知识进行集中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对供水设施管护,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供水,降低运行成本。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水费收缴,财务收支帐目定期公布,接受用水户和社会的监督,创造良好的运行机制。
集中式供水工程经营管理方式分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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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是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兴建的乡、镇苏木所在地和跨村自来水供水工程。供水管理人员2~3名,收费标准2元/吨,用水少的地区适当增加。
3、水源保护
加强水源地保护,是保证工程持久发挥效益的重要环节。首先加强水源地周边地区的环境保护,限制有害化肥,农药的使用,杜绝有害物品堆放,加强污水排放管理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供水水源污染;其次要由卫生部门人员,对水源地水质进行定期检测化验,保证工程受益范围内生活饮用水达到《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