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管理制度(全)
厦门汇景集团有限公司
品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现场管理工作关系到汇景购物广场形象、公司的销售业绩和企业形象,为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使本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规范品牌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管理人员行为的角度出发,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本条例的原则:
1、商场品牌管理制度依靠公司每一位员工共同遵守。现场工作人员作为品牌管理主体,公司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在本岗位职责内,在机场、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内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务必做到品牌现场有人管理,现场责任有人承担。
2、本条例之规定以商场品牌管理为日常工作对象,以规范现场秩序,规范现场工作人员行为为内容,以现场内部管理为主体,以现场和各职能部室之间互相配合和监督为补充。
第三条。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条例之相关规定。
第四条。现场管理人员为品牌现场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
第五条。现场管理为走动式管理与定位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现场管理人员应熟知机场、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
第七条。本条例由总则、商场现场管理条例、商场人事管理条例、商场环境管理条例、商场票流管理条例、商场商品管理条例、商场安全管理条例、商场装修管理条例共八章组成。
第二章商场现场管理条例
第八条。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商场的日常管理及各项考核工作。
第九条。贯彻执行机场、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商场正常的售卖秩序。
第十条。完成机场、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要求及经济指标。
第十一条。负责商场内部人员调配、业绩考核等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实习管理人员实习期间评定工作。
第十三条。组织实施商场员工的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配合机场、公司各职能部门做好商场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与供应商保持联系,及时落实商品换季及补货工作。
第十六条。协助组织各品牌供货商实施商场内部营销活动。
第十七条。向公司反馈相关品牌营销活动效果。
第十八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好内部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第十九条。协调商场内部各个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二十条。拟定商场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考核与实施。
第二十一条。协调好与机场、公司各职能部室及其它商场的日常工作关系。
第二十二条:定期收集整理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落实。第二十三条:定期组织品牌店店长开会,,每月至少组织二次店长会议。
第二十四条。及时向员工传达机场、公司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的须知及内容。
第二十五条。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二十六条。及时、妥善处理现场发生的突发性事件。
第二十七条。及时、妥善处理一般性、较复杂的顾客投诉。
第二十八条。及时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十九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店员工日常行为的检查管理工作,包括仪容仪表、迎言送语、站姿站位、个人卫生等。
第三十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店的卫生、商品陈列、价签摆放的督导检查工作。
第三十一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店员工的考勤、外出、就餐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店员工行为规范及基本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三条。负责商场各品牌店员工进场、退场的组织工作。
第三十四条。负责对合作品牌供应商在现场的行为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五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店商品的进、销、存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三十六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商品质量、商品标识及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店《打折(变价)申请表》的审核与签批工作。
第三十八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店促销手续的上报及促销用品、宣传用品的管理工作。第三十九条:负责机场、公司各阶段促销活动在本商场的组织落实工作。
第四十条。负责本商场日用品的领用。
第四十一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店员工用品、杂物杂品的存放及试衣间的管理。
第四十二条。组织并落实本商场的消防安全及保卫工作。
第四十三条。负责商场货品的安全监督工作。
第四十四条:负责商场其它安全工作
第四十五条。负责监督收银员对收银机的管理工作并督促其做好每日的卫生清洁;除收银员正常工作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收银机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第四十六条。负责监督收银员对顾客提示牌的保管工作,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第四十七条。负责提醒并监督收银员认真清点和妥善保管所受理的现金和票据,并按规定鉴别真伪。
第四十八条。负责对收银员私自押款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四十九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商场人事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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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第九十九条。装修现场如发出噪音、产生灰尘,影响到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时,有权予以制止,并责令停工。
第一百条。对装修现场施工所需的临时接出的电线、易燃品必须有效监控,以确保现场及人员的安全。
第一百零一条。禁止供应商在营业时间进料,督促供应商在非营业时间及时清运施工余料和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