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级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报告

为进一步压实落细市级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地见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要求,8月30日至9月8日,由市安全生产总指挥部牵头,对市级有关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巡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巡查主要针对2021年以来上级安全生产部署要求和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由市安全生产总指挥部牵头,依托安全生产驻区市督导组,组成12个巡查组,采取调阅资料、会议座谈、知识测试、现场抽查等方式,对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等30个市级部门及其下属的21家企业(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巡查,共发现问题隐患126项。

二、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被巡查的市级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部署要求,结合各行业领域特点,从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入手,在建机制、明责任、除隐患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安全监管基础呈持续巩固提升态势。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有些部门重视程度有所下降,安全监管力度有所弱化,作风仍然不严不实,工作落实依然不深不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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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及时、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对标对表安全生产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把解决表象问题与深层次问题结合起来,凝心聚力研究固根本、管长远的治本之策,在抓“长、常”上下真功、见实效。

二要进一步强化监管力量。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强化监管力量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人员,优化人员结构组成,并在培养专业人才上提供必要的支持,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

三要全面快速抓好问题整改。各部门(单位)要针对巡查反馈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及时限要求,逐条逐项予以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查找其他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及时消除安全监管上的死角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