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党的二十大安全防范工作方案

党的二十大是在我们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新征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保安全、护稳定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根据自治区安委会部署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自治区第**次党代会提出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折不扣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统筹指导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市安全防范工作,依托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运行机制,做好安全生产领域稳大局保平安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不折不扣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十五条硬措施的学习宣贯,对标十五条硬措施各项要求,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立足解决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进一步细化分解,形成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硬措施并严格实施;持续推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地。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一批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强化基础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加强现场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深入开展地毯式、全方位、无死角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对照《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检查内容,突出易引发重大事故的环节,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改,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紧盯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曝光各部门大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每月至少通报1次典型执法案例。要抓好综合督导检查,市安委会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综合性督导检查,同时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组织开展大检查工作“回头看”。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加大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力度,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薄弱部位和环节驻点督导,严防盲区漏洞,确保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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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预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倒排工期、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密切协同配合。各县(区)、各负有安全监管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要求,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加强沟通对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步调一致、同频共振。

(四)加强督促检查。市安委会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情况列入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内容,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安全责任,推动各项责任措施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有效防控重大风,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