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为民服务实施方案
为建立有效的党员联系群众机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根据省、市的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县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保先进为民服务创和谐”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开展“设岗定责保先进为民服务创和谐”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和义务为依据,紧紧围绕为民服务与和谐社会创建这个中心,创新党员教育管理办法,科学设定岗位,落实责任措施,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使党员“有职有责、有岗有位、有位有为”,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带头发展经济、提供优质服务的积极性,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与和谐衡山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全面推行设岗定责活动的目标要求是。针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现状,与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有机结合,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方式,实施分类管理,党员设立岗位和定立职责,将“三个代表”要求具体到工作和生活等各个方面,从组织管理上为党员保持先进性搭建舞台、创造条件,建立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自我监督的有效机制,解决好过去党员“任务不明、职责不清、评议无据”的问题,切实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把广大党员培养成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先锋,真正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者和推动者,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全面推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的基本原则是:
(一)因地制宜,推动发展。要紧密结合各地各单位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员队伍的实际,对目标任务、实施办法、考核标准等提出具体要求。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最广泛、最充分地激发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投身我县三个文明建设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二)按需设岗、因事设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要紧扣“为人民服务、创和谐衡山”这个主题,针对当前工作的难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把党员能做会做、需要发挥作用的地方作为设置党员岗位的主要目标。既从党员发挥作用的需要出发,又符合党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合理合法。
(三)量才归位、强化服务,党员自愿。要根据每名党员的年龄、文化和实际能力,来确定党员岗位类别和责任,做到有效搭配,取长补短,充分发挥党员个人的优势和特长,更好地实践宗旨、服务群众。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
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党员的基本情况,党员设岗定责以党支部为单位,原则上实行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各级党组织可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实际情况,灵活、合理地设置党员岗位。
(一)机关党员
1、岗位职责。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鼓励机关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执政能力,树立群众观念,自觉转变作风,带动依法行政,做高效服务、勤政廉政、密切联系群众的表率。
2、岗位设置。设扶贫帮困岗、综治维稳岗、廉政监督岗、政策宣传岗、科技推广岗、政务公开岗、作风监督岗、优质服务岗等岗位。
(二)学校、医院党员
1、岗位职责。以教书育人,治病救人为重点,鼓励教师、医疗卫生单位党员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同时积极参加科技下乡、文化下乡、医疗下乡活动,在政治思想、师德医风、科学文化素质等方面以身作则、无私奉献。
2、岗位设置。设科技创新岗、志愿服务岗、文明安全岗、卫生监督岗、思想教育岗、新兵辅导岗、青年先锋岗等岗位。
(三)社区党员
1、岗位职责。以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能力为重点,鼓励社区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反映居民要求,热心为居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排忧解难,维护社区和谐,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抵制丑恶现象和不正之风,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
2、岗位设置。设政策宣传岗、信息咨询岗、治安防范岗、民事调解岗、民意收集岗、卫生保洁岗、扶贫帮困岗、法律服务岗、流动人员管理岗、文体活动岗等岗位。
(四)企业党员
1、岗位职责。以爱岗敬业,促进企业发展为重点,鼓励企业党员充分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积极化解矛盾,攻难克坚,大胆改革创新,团结和带领职工群众促进各项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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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推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是新时期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由县直机关工委、企业工委和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要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党委(党组、总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党支部书记具体抓落实,支委联系履岗党员,层层抓落实。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加强面上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帮助解决好热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党支部要把设岗定责活动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扎实做好工作。
(二)建立机制,规范管理。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在、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特别在制定岗位目标管理责任书时,要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根据岗位的具体职责提出共性要求和个性要求,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建立健全上岗党员管理制度。一是建立“一册一簿一表”制。“一册”即党员设岗定责名册,记载党员的基本情况及定岗定责情况;“一簿”即履职记实簿,记录党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一表”即履职考评表,记录党员职责完成情况及考核评比情况。同时,要建立活动台帐,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建立目标考核制。把设岗定责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重要内容;列为年度党建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列入班子绩效管理评价体系。
(三)督促检查,总结提高。要建立督导检查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各级党组织要对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的推行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运用典型带动、示范引导的办法,推进设岗定责深入开展。要建立奖惩激励制。县委组织部将把设岗定责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工作考核目标,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工作成绩突出的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奖励;工作不力、制度不健全、考核流于形式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党组织和相关责任人不能评为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