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调研和信息宣传工作的考核意见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全市房管系统信息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建立高效、快捷的房管动态政务信息报送体系,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撰写调研文章,加强信息宣传报道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调研和信息宣传工作水平,为各级领导实现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行业信息,提升房管部门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决定对调研和信息宣传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奖励,特制定本考核意见。
一、考核办法
1、考核实行计分制,调研宣传文章按篇计分,信息按条计分。
2、计分标准:
①被区级、市局有关媒体(报刊、电视、网站等)采用,一篇调研文章计10分,一条信息计5分;
②被市级有关媒体(报刊、电视、网站等)采用,一篇调研文章计20分,一条信息计10分;
③被省级有关媒体(报刊、电视、网站等)采用,一篇调研文章计40分,一条信息计20分;
④被国家级有关媒体(报刊、电视、网站等)采用,一篇调研
文章计60分,一条信息计30分;
⑤被市委、市政府领导或市局领导批示的另加20分,被省委、省政府领导或省住建厅领导批示的另加40分,被国家领导或住建部领导批示的另加80分;
⑥同一调研信息,被多个媒体征用,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分计算。
3、得分情况作为科室和个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二、奖励标准
1、按照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进行奖励。
2、按得分多少进行奖励,每分奖励20元。
3、年终设立信息宣传集体和个人奖,年度考核总分第一的科室和个人,每50分奖励400元。
三、组织实施
1、各科室每年至少报送调研文章1篇,每月报送局办公室信息宣传稿件数如下:办公室3条(篇)、物业管理科3条(篇)、房改办2条(篇)、权属登记科2条(篇)、开发管理科2条(篇),拆管办、白蚁防治所、测绘队各1条(篇),财务科每季度至少报送1条(篇),未完成的不得参加考核奖励。
2、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统计汇总和相关协调工作。
3、每月由局办公室公布信息宣传稿件采用情况。
4、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局长室研究确定。
5、本办法自2012年2月6日起执行。
扬州市邗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2年2月6日
主题词:调研考核意见
抄送。存档。
第二篇:关于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局直各科室、药检所:
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宣传工作不仅担负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部门职责和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食品药品监管的举措、成果、经验以及教育人、鼓舞人等重要职责,同时也担负着使社会各界更好的了解、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促进食品药品监管水平的提高,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创造良好舆论环境的重要任务。
当前,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宣传的氛围很浓厚,各级领导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密切关注,各新闻媒体也作为跟踪报道的焦点。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社会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认知度还不是很高,特别是在药品价格、药品广告等方面还存在许多模糊认识,在这种情况下,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宣传工作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根据县局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2006年信息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6年县局信息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心,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和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以加大对外宣传工作力度为重点,积极宣传食品药品监管的举措、成果、经验和做法,为我县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是积极围绕食品药品监管的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把新闻宣传的重点放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工作部署、本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重大典型案件、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及建议等方面。
二是强化专题性、问题性信息的编报,特别要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医疗机构用药规范、药械市场秩序整顿、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等方面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潜心分析、归纳提炼,及时为上级领导和部门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高质量信息。
三是强化网上信息共享。力争上半年建立县局政务网站,实现省局、市局和县局网站互联,监管信息共享,搭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社会各界沟通交流的平台。
四是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主动提供新闻线索,力争在2006年的宣传报道要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的大版面宣传实现突破,在《中国医药报》、省、市局网站和信息的采用量上有较大提高。
三、具体措施
1、加强信息宣传队伍建设。紧紧抓住人才培养、选拔、使用三个环节,着力培养、锻炼一批热爱信息宣传工作、新闻敏锐性强、有较好文字功底的通讯员,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食品药品监管通讯员队伍。并派他们参加省、市、县各种信息宣传工作培训,寻求专家指导,提高采编能力,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使他们进一步拓宽知识面,开阔眼界,提高综合素质,从而更好地担负起宣传报道工作的重任。
2、健全和完善宣传机制。
一要创新宣传工作思路。要牢固树立“宣传也是监管,舆论也是环境”的观念。进一步创新宣传工作思路,本着有利于塑造和展示我局良好形象,有利于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原则,通过切实的宣传手段和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改变过去被动宣传多、主动宣传少,会议宣传多、深度宣传少的不利局面,增强宣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系统性。
二要建立信息宣传责任分解制度、月通报制度和目标考评制度。把信息宣传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信息宣传工作情况,每月进行通报,年底进行总结。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年终科室、个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努力在全局营造宣传工作人人有目标、人人有责任的良好氛围。
三要严格落实信息宣传奖励制度(见附件)。对宣传工作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不仅给予精神奖励,还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进一步调动起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动员全体人员参与到宣传工作中来,逐步形成人人重视、全员参与的大宣传格局。
四要完善宣传协调机制。要主动出面协调新闻报纸等媒体单位,主动提供新闻线索,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记者的“外脑”作用,努力拓宽宣传渠道。
五要完善信息宣传保障机制。要加大资金投入搞宣传,借助各种载体,拓宽宣传范围,充分发挥摄像机、照相机等已有设备的作用,对各项重点工作的影像资料进行系统化积累,切实增强宣传报道的新闻性、时效性,提高采用率。
四、组织领导
加强信息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之一,要摆上县局重要议事日程,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予以倾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努力构建齐抓共管、良性互动的大宣传格局。县局决定成立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充分发挥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作用
,确保信息宣传工作为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服好务,努力把我县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宣传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附:
1、县局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县局信息宣传奖励制度
二oo六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信息宣传意见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2006年4月18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1: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息宣传奖励制度
1、为不断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宣传工作力度,调动积极因素,发挥整体优势,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提供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信息或相关新闻线索,努力形成全员参与信息宣传工作的良好格局,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宣传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正面宣传,及时有效”的原则。
3、县局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对内、对外新闻宣传信息的组织、策划、实施和与各新闻媒体的联络。为确保正确的宣传导向和报道的质量,宣传信息稿件应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由分管领导阅批,决定是否刊发或播出。各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向新闻媒体报送报道材料。
4、稿件被《人民日报》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新闻媒体采用的,根据发表版面及位置,县局奖励200—500元。
5、稿件被《大众日报》、《中国医药报》和省人民广播电台、省级电视台等新闻媒采用的,根据发表版面及位置县局给予奖励100—200元。
6、稿件被《####日报》、####广播电台、####市电视台等市级新闻媒采用的,根据发表版面及位置,县局给予奖励50—100元。
7、稿件被《##宣传》、##广播电台、##县电视台等县级新闻媒采用的,根据发表版面及位置,县局给予奖励20—50元。
8、为加强信息的上报工作,提高全体人员投稿的积极性,各科室应积极给省、市局网站提供和上报信息,凡在省、市局网站上挂的信息,每条给予奖金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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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⒑县纪委适时向各单位印发“反腐倡廉信息报送要点”,定期对各单位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将及时督查并通报全县。
⒒将反腐倡廉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机关效能建设考核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行严格考核,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⒓县纪委按年度对反腐倡廉信息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和经验交流,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推广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不断把反腐倡廉信息宣传工作提高到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