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今年,**县在对全县行业扶贫资金管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存在截留挪用扶贫资金、农民合作社不设账或设假账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规范和完善。

存在的问题

(一)截留挪用项目资金,账务核算欠规范。有些单位或个人挪用或截留扶贫资金,将项目资金拨入农民合作社账户后,借作他用,或代开发票截留部分扶贫资金,有的项目付款程序不合规,记账、对账不及时,甚至已经完工仍未拨付工程款。农民合作社会计核算不真实,公款私存问题普遍,有的将扶贫资金直接从村集体或合作社转到村支书或村会计个人账户,资金公私混用,会计核算不真实、不规范。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一)强化财务督查,严肃追责问责。对扶贫项目运行、收益分配等情况进行高密度、多频率、全覆盖式的督查检查,进一步强化村居集体经济监管,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农民合作社财务核算制度,强化村级会计核算培训,增强法治意识和规范意识,提高村级会计核算水平。同时,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等问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对党组织的信任度。

(二)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效益发挥。加强对扶贫项目的预算评审、招投标和审核验收等环节的管理,通过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资金拨付、项目实施、效益发挥入手,强化项目考核问责和第三方评估,实现对扶贫开发政策、资金、项目全方位、多频率、全覆盖式的督查检查。同时,以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实施为统领,结合当地实际,着力做好扶贫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做到与当地农业现代化的有机统一以及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机联系,避免出现“半拉子”、个人简历“短命”工程,形成长期稳定的经济效益,确保项目“接地气”、“真扶贫”。

(三)完善机制体制,提高资产收益。健全完善的扶贫工作推进、项目管理机制,扶贫、财政、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商,认真做好扶贫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等工作,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同时,健全贫困户与实施主体间的利益链接机制,将资产收益扶贫财政投入形成的资产收益权优先分配给贫困村和贫困户,明确项目实施主体担负的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探索实施“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扶贫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