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扶贫领域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机制建设情况调研材料

     近年来,常州市以规范村干部权力运行为重点,以促进村干部勤政廉政为目标,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蒋书记3月8日调研常州交办的课题后,我市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积极探索基层“三资”管理的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努力在基层“三资”监管长效机制上迈出新步伐。现将我市在扶贫领域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机制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督机制建设情况及特色做法

一是抓好“41个不准”的宣传教育,促进执行到位。为了加强对基层干部的行为规范,2011年,中央专门出台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对镇、村两级干部提出了“41”个不准的要求。这“41”个不准,相当于基层干部的“廉政准则”。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41个不准”的贯彻落实,通过编印小册子,在报纸、网站、电视台等各类媒体上宣传,严明纪律规定,务求基层干部熟知基本内容、把握基本要求、自觉规范行为。有的辖市区将“41个不准”作为基层干部任职考试和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冬训”,采取讲座、培训班、报告会等形式,组织各级干部学习,引导基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履职。

二是抓好基层民主制度的健全完善,促进规范到位。“三转”前,围绕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我市出台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系列制度》,明确了重大决策、“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意见规定》、《村级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规定》、《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的意见》、关于贯彻执行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补充意见等,逐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开展了制度执行力专项督查,督促各级认真落实。溧阳市还制定了村干部“五带头”、“十不准”等规定,并对原先的“双评制”、“票决制”、“参事制”、“述询评”等一系列制度进行完善,起到了非常好的实效。

三是抓好基层事务的监督管理,促进落实到位。“三转”以前,我市重点推进了基层“3+1”工作,即“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村务监督机构、“三资”信息化监管3个“全覆盖”和村级“勤廉指数”测评,这4项工作构成了基层惩防体系主要架构。通过巩固、规范和提升,民主监督机制逐步形成,有效地发挥了监督的作用。围绕党务公开,制作了《工作指南》,下发至全市,提供样板,开展了示范点创建;围绕村务监督机构,按照“五个有”的标准,指导各地健全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开展监督活动;围绕“三资”信息化监管,2011年就投入资金800多万元,在溧阳、武进、金坛3个市区建立了“三资”信息化监管系统,开展分级监管和信息预警,基本做到了辖市(区)、镇、村三级直通互馈,这3个市区还被农业部命名为“三资”监管示范县。部分县区建成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和网络监督平台;围绕“勤廉指数”测评,加强组织,周密部署,指导全市行政村全面完成测评工作;在公开化上,将“三资”监管系统与“村居廉线”、“网上村委会”、“网上城乡社区”整合,农村集体的各类信息如党务、村务和财务及经济合同等,进行网上公开。

四是抓好方式方法的开拓创新,促进参与到位。2012年,我市研发了覆盖全市1200个村(居),集信息公开、宣传教育、民生服务、权力监控、民意互动为一体的“村居廉线”网站。连续开展了“村居廉线”提升工程、增效工程活动,督促各级公开权力事项,听取群众意见建设,办理群众诉求,接受群众监督评议。与群众形成良性互动,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格局。成为我市精心打造的创新品牌,得到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领导的充分肯定。2013年,开展村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通过梳理职责权限、公开权力内容、规范运行程序、防控廉政风险、实施考评问责,促使村委权力行使更加规范透明。戚区还结合实际,开展了村书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五是抓好专项督查和挂牌督办,强化追责问责。“三转”以来,我市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专项督查和挂牌督办为抓手,加强对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向基层延伸监督触角。发挥再监督再检查作用,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主责部门落实监管职责。深挖问题线索、开展实地检查抽查、严肃查处违规问题。全市共完成省、市纪委挂牌督办件92件,处理46人。督促基层根据各自扶贫计划制定相应的扶贫资金专项管理办法,形成制度规范,保证帮扶资金的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专项督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下发3期专题通报,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溧阳、天宁分别结合严控公款消费、工作日午间饮酒专项检查等,开展“微腐败”治理,采用明察暗访、查阅账册等方法,对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的重点村开展巡查,及时发现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基础上,通过发送纪律检查建议书、整改通知书等方式,督促主管部门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源头治理。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在扶贫领域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机制建设方面,作出了积极的探索实践,但从近年来查办的案件和调研情况来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范围广,情况复杂,在实践中,农村集体经济各地发展不平衡,差距比较大,各地开展工作不平衡、缺乏有效和有力的长效机制的保障,农村财会队伍不稳定、民主监督不完备,“三资”运作不规范的局面还不同程度存在,监督机制的长态化、长效化建设有需要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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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抓好基层队伍与能力建设。加强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力量配备,提升纪委书记在工作推进中的话语权。继续抓好对镇、村会计持证上岗工作,镇级重点抓好对村会计、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培训。规范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乡镇纪检组织设置,充分发挥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乡镇纪检组织作用,建立和完善适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基层纪检监察体制、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增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全面打造“阳光工程”。完善提升“三资”监管平台功能,强化大额资金流量预警、费用支出预警、债权债务异常预警、经济合同变动预警等功能,提升“三资”信息化监管水平。逐步整合惠农资金信息平台、扶贫资金信息平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等“三资”管理平台功能,实现实时监控、预警纠纷、绩效评估、综合查询信息化。建立起市、区、镇三级的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市场体系,大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行动试点。将村级财务信息、惠农政策、村集体“三资”情况等通过微信公众号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推送,随时接受村民监督,让村民了解“家情”,摸清“家底”。

6.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源头防控。加强与农办、信访、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问题线索的收集共享、重点督办、综合分析等机制。运用大数据资源精准发现问题,准确把握问题新动向、新表现。综合部门移送、巡视巡察、明查暗访、信访核查、案件管理发现问题,分类建立问题库,综合分析研判,组织专项整治。对重点领域组织重点督查,对重点问题线索,开展市县两级纪委挂牌督办。分类运用典型案件和共性问题两种专题通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坚持查处与整改两手抓,在查办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侧重于问题剖析,更加侧重于治本建设。针对基层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主责部门健全和完善监管制度,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积极寻求治本之策,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用改革的办法和思路铲除权力寻租的空间和土壤,实现源头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