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五个一” 管理制度
科右中旗跃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汇编
二0一四年度
目
录
跃胜煤矿火工品申报、审批、汇报制度…………………………………………5跃胜煤矿民爆物仓库消防管理制度………………………………………………..6跃胜煤矿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7民爆物品入库验收制度………………………………………………………………….8保卫部门督查责任制……………………………………………………………………..9跃胜煤矿民爆器材装卸管理制度………………………………………………….10跃胜煤矿民爆物定员定量管理制度………………………………………………11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12民爆仓库守员制度……………………………………………………………………….13民爆仓库保管员责任制度…………………………………………………………….14安全隐患整改及事故应急预案……………………………………………………..15管理制度……………………………………………………………………………………..15民爆物品报废销毁管理制度…………………………………………………………16民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7跃胜煤矿爆炸物品发放清退制度………………………………………………….18跃胜煤矿井下放炮管理制度…………………………………………………………19跃胜煤矿火工品管理考核制度……………………………………………………..21跃胜煤矿爆破器材装卸运输制度………………………………………………….25跃胜煤矿爆破器材销毁处理制度………………………………………………….26跃胜煤矿爆破器材管理惩处和奖励制度……………………………………….27跃胜煤矿爆破器材发放清退制度………………………………………………….28
2跃胜煤矿“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制度……………………………………….30跃胜煤矿爆破管理制度………………………………………………………………..31跃胜煤矿火工品、放炮管理制度………………………………………………….34跃胜煤矿爆破材料丢失后处理办法………………………………………………36跃胜煤矿明爆物品使用清退管理规定…………………………………………..37跃胜煤矿地面炸药库火工品的管理制度……………………………………….38跃胜煤矿爆破器材及井下放炮管理制度……………………………………….42跃胜煤矿要害场所管理制度…………………………………………………………46跃胜煤矿放炮器管理制度…………………………………………………………….47跃胜煤矿爆破材料报废回收处理制度…………………………………………..49跃胜煤矿爆破材料使用确认制度………………………………………………….50跃胜煤矿炸药库验证检查制度……………………………………………………..51跃胜煤矿火药库安全检查制度……………………………………………………..52跃胜煤矿火药库防火安全保卫制度………………………………………………53跃胜煤矿雷管电阻检查编号制度………………………………………………….54跃胜煤矿火工品专业例会制度……………………………………………………..55跃胜煤矿火工品装卸运输制度……………………………………………………..56跃胜煤矿火工品装卸运输制度……………………………………………………..58跃胜煤矿火工品管理奖惩制度……………………………………………………..60跃胜煤矿火工品销毁处理制度……………………………………………………..62跃胜煤矿火工品库防火警卫制度………………………………………………….63跃胜煤矿炸药库管理制度…………………………………………………………….64
3跃胜煤矿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65跃胜煤矿爆炸物品仓库值班守护制度…………………………………………..66跃胜煤矿民爆物品出入库制度……………………………………………………..67跃胜煤矿民爆物品搬运装卸制度………………………………………………….68
4跃胜煤矿火工品申报、审批、汇报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民爆物品的规范管理,确保火工品的正常供应,现将火工品的申请、审批、电子数据信息汇报、火工品流向、流量、等规范如下:
1、供应部门必须提前15天将所申请的雷管、炸药的库存数量各要求申请购买的数量认真填写后,由矿长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物资供应部。
2、煤矿物资供应科集中统一上报派出所审批,同意购买后上报公安分局安危爆大队审核后,送分管局长审批同意后。再开出各单位电子数据购买证和道路运输证。然后上报公司(煤矿)统一购买,报旗公安局办理相关手续。
3、厂家到货后物资供应科,用手持机扫描将实物编码、条形码验收入库后,将电子数据导入电脑进行数据处理。单位购买数量从电脑上刷入单位的ic卡,再通过总库手持机出库条码扫描入各单位的ic卡。然后电子数据导入到自己手持后,实物进行扫描入库、电子数据与实物平衡说明程序一切正常。
4、运送货到后两天内,必须将运输证承运联,由收货单位签名后,回缴公安分局,ic卡的电子数据一同回缴,一切手续必须在15日内完成,不能跨月。否则电脑自动锁卡,解锁程序非常麻烦。
5、日消耗每周向矿供应科汇报。电子数据消耗数13天内向公安局汇报,汇报后在手持机上做上报确认,以免重复上报或延期上报锁卡。
5跃胜煤矿民爆物仓库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消防制度如下:
一、民爆物品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认真学习消防法,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二、严禁性质相抵触的炸药、雷管同库混装和超量储存。在装卸过程中必须按照民用爆炸管理条例规定的操作规程。
三、原则上禁止夜间作业,如需夜间作业,必须装有符合安全等级防爆照明灯。绝对禁止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白炽灯、手电筒照明。
四、做好爆破物品储存养护管理,特别应做好防热、防潮、防冻工作,做好温度、湿度检查工作。
五、仓库重地,谢绝参观,库区禁区内严禁吸烟、用火,严禁携带火种、手机进入储存仓库。仓库守护人员,应经常检查灭火器材、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正常使用。
六、任何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经常检查电器线路,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在消防隔离带内,严禁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七、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安全隐患。
八、发生或发现火灾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扑救,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报警,由矿调度指挥中心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6跃胜煤矿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一、分管负责人(安全副矿长)是民爆物品储存、配送、运输的主要责任人,对民爆物品储存、配送、运输的安全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在公司的领导下做好民爆物品储存、配送、运输工作。
三、严格遵守运输安全配送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带有安全隐患车辆装货运行。装货要平稳牢固严实。带好安全防护链,按规定速度行驶,保证运输车辆安全可靠运行。
四、火工品专管员理办好装运提货、交货的交验手续,按计划装运品种、数量、及流向登记,作好车辆出领入登记。
五、火工品专管员、做好矿井爆破器材使用、配送、退库的协调工作,做到不超储存。
六、严禁雷管、炸药及其它物品混装,或超高、超量装运。
七、承担民爆物品车辆进行同时安全性能测试,和消防器材的检查;建立好运行车辆性能评估档案,确保民爆物品运输安全。
民爆物品入库验收制度
一、涉爆从业单位民爆物品入库,必须按安全规范要求操作。
二、必须认真贯彻验收标准,做到送货员、验收员、保管员、押运员一起共同交验货物。
三、经常参加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验收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验收人员要准确掌握进出数量动态,做好验收记录。办好交验签名交接手续。
五、对质量不合格产品、来历不明、公安手续不齐的民爆物品一律不准入库。
六、严格遵守储备定额标准,对没有储存许可证的民爆物品严禁验收入库;严禁超限量储存。
七、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保卫部门督查责任制
一、涉爆从业单位保卫部门是本单位运输、储备、使用民爆物品工作的督查责任人,承担民爆物品管理制度建立,设施完善,监督检查,隐患整改的督查全部责任。
二、经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监督检查涉爆从业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对违规违章作业人员要及时给予纠正,对屡教不改者要及时给予以调离或调换工作岗位。
四、经常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种事故隐患,对重大隐患和发生民爆物品丢失,被盗事件及爆炸事故,要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和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
五、涉爆从业单位的运输、储备、使用民爆物品工作,保卫部门承担民爆物品的压运、消防等设施完善的监督检查,隐患整改落实督促工作。
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9跃胜煤矿民爆器材装卸管理制度
一、装卸人员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质和安全知识,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抛掷、拖拽爆破器材或在包装箱上踩踏跨越。装卸人员在作业时不应穿带化纤衣物或穿带钉子的鞋,不准携带火具、火种。
二、搬运、装卸时要做到处轻拿轻放,包装箱不许倒置或侧放。要分清品种、规格,核准数量。当有怀疑时,及时向负责人反映,并暂停作业,待问题弄清楚后,继续装卸。
三、不同性质的爆破器材,不准同时在同一地点装卸。一般情况下,爆破器材不宜在夜间装卸、搬运。
四、汽车装卸时,驾驶员不能离开驾驶室。遇暴风雨或雷雨时,禁止进行民爆器材的装卸作业,作业场所严禁明火、装卸电雷管,现场不准有带电的设备。
五、炸药装车时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米,严禁其它物品混装。码放规范整齐,存放数量严禁超公安部门的审批储存量标准。
六、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场所必需清理干净,不能遗留民爆器材。
10跃胜煤矿民爆物定员定量管理制度
一、热爱本职工作,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有关危险品专业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二、民爆仓库必须有警示标志牌,标明危险等级,定员人数,危险品名称及公安部门审核定量数量,以及危险特性。
三、仓库内的民爆物品,按不同品种、规格、生产厂家分别挂牌,有序整齐码放,库内严禁超量、超品种,超安全使用期限的变质民爆物品。
四、严禁同一仓库两车台同时装卸,装好的车辆至少离开100米后,才能继续装运。
五、每天检查仓库情况,包括温度计、湿度计、灭火器、门窗、门锁等。懂得消防知识,会使用灭火器。
六、每天盘点库存并与业务开票员对帐,出现差错及时汇报,不得隐瞒、造假帐,做到帐物相符。
七、爆破器材仓库实行双人双锁收发制度;双人值班制度。
八、做好出入人员签名登记,所有资料保存两年以上。
九、严禁超规定人员进入库区,谢绝参观。
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1、发放民爆物品时必须由使用单位(队、班组)填写申请领用单,并根据生产所需用量填写数量后,经值班领导审核签名后炸药库方可发料。领料人和保管员必须在领料单签名。
2、按照民爆物品使用安全规定操作,爆破员领用火工品必须分箱上锁,严禁混装、混运。放置雷管炸药箱时必须选择安全可靠的地点;严禁放在电器设备附近或道口。
3、消耗数量必须有当班队干或班长签名;并如实填写消耗数量。对没有用完的雷管、炸药必须及时退库,按规定办理好退库登记手续。并列入正式消耗台帐。
4、民爆物的入库、发放、消耗、退库及报废必须建立规范台帐。做到日清月结;台帐、实物、电子数据条码相符,做到准确无误。并及时按要求向派出所和物资供应部进行数据汇报。
5、为了规范管理,库管员有权对没有火工品领用资质人员、及火工品专用箱拒绝雷管、炸药。
6、民爆库房必须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严禁单独民爆物品。
民爆仓库守员制度
为确保民爆物品仓库的安全,保证仓库区内的民爆物品和设施万无一失,特制定民爆仓库库守员制度如下:
一、守护必须坚持预防为主,保证安全的原则,要熟记守护仓库的基本情况和安全防范情况,熟悉守护区域内的地形、地貌和建筑物的特点。在到达守护岗位后,要忠于职守,保持警惕,注意观察,严密警戒。确保守护的民爆仓库的安全。
二、库区内实行每天24小时值勤制,值勤时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坚守岗位,不准擅自离岗。
四、保持高度警惕性,认真查验出入库仓库人员的证件和车辆物品的出入手续,对拒绝或不能出示相关证件的人员禁止入内。
五、装卸民爆器材时,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在场。
六、加强仓库区域的安全检查和夜间巡逻,做好“四防”及治安防范工作,对执勤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认真做好交接值班记录,做到认真、细致、清楚、明确。
八、库区内严禁吸烟,严禁会客,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内。
13民爆仓库保管员责任制度
一、保管员严格遵守《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务院468号令》;按照国防科工委、公安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好民爆物品储存使用各项制度。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明确责任、忠于职守,确保民爆物品贮存发放安全可靠。
二、严格按照火工品管理标准办理入库、出库、领用、退库、报废台帐管理制度;必须做到台帐、实物、电子数据、日上报派出所数据四相符。
三、严格执行双人上岗制度,实行双人双锁发放管理制度。严禁单独发放民爆物品。民爆物品领用申请单必须由队长申请,值班矿长审核后保管员方可发料。发料领用单上必须有保管员、监督员、领用人、井下现场班长或队长签名。
四、每天下午5点半前,将雷管炸药库存数量、领用数量、消耗数量、退库数量、报废数量按时如实上报派出所和物资供应部;并在公司内部网页上公示。
五、认真做好交验货物台帐登记和交接班签名。做到各类台帐规范、手续齐全、登记完整;相关资料至少保存2年。
14安全隐患整改及事故应急预案
管理制度
火灾、雷击、盗窃、人为有意破坏及外部山场火灾事故都有可能导致企业民爆仓库发生爆炸事故。
一、造成火灾,爆炸隐患的主要原因是:
1、贮存民爆物品时,安全距离不够,或周围居民生活区日渐迫近储存仓库,阻止无效,且居民使用明火。
2、建筑物耐火等级低,消防设施不全。
3、防雷、避雷设施老化,陈旧、无力更新。
4、贮存民爆物品时,没有使用防爆设备或防爆设备老化无力更新。
二、事故隐患整治与评估
单位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予以处理,单位一时无法处置,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并申请对事故隐患进行初评估分级,切实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治,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事故处理应急处理
单位一旦发生灾难性事故,在发生事故后,企业应根据事故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要尽快组织抢救,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拍照、摄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伤亡事故现场的情况,如无特殊原因,必须经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
四、事故处理
根据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1、企业及其主管部门执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
2、组织防范措施的实施;
3、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
五、做好事故结案材料的归档管理,对每起事故,必须建立详细的、完整的事故档案,并按规定进行系统整理和编目保管,为今后工作提供参考。
15民爆物品报废销毁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理》,根据条例第四十三之规定;现将报废雷管、炸药销毁处理制度如下:
一、必须严格加强报废民爆物品的集中销毁管理办法。任何个人无权非法处理民爆物品。
二、在使用过程报废的民爆物品必须建成立管理台账,对数量、编号进行登记。
三、对报废民爆物品必须分装分放作暂时存放保管。达到一定数量时、报物资公司统计审报公安部门批准后集中处理。
四、集中处理时必须有矿工程师审批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处理的所的人员必须认真组织学习,并按规定操作。
五、集中处理时必须有当地公安机关全程监管、救护消防、安全保卫、物资供应联合参加处理。
六、处理结束必须清扫现场,确保安全后才能撤除警戒。
七、所有参加人员必须在报废雷管、炸药销毁处报告单上鉴名、相关资料送公安部门存档,自存资料保存二年以上。
16民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所有民爆物品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民爆物品安全管条例》及相关的专业资料。
二、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后,经过专业测试,达到规定要求,有由公安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才能上岗。
三、必须定期限参加业务复训学习,巩固好业务技能,服务于安全生产。
四、对所的参加民爆物品的从业人员要严格年审制度,对评价不合格者,不能从事民爆物品从业工作。
五、所有民瀑涉爆从业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六、必须建立员工培训学习计划和学习培训记录台帐。
17跃胜煤矿爆炸物品发放清退制度
一、炸药库保管人员发爆炸物品时,必须坚持先进后出的原则,发料员必须将所发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盘点清楚,及时销卡登记入账。
二、发料员必须对领料单据认真检查核实,凡没有签字盖章的单据一律不发,并要及时追查原因,以防问题发生,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准开白条领用爆炸物品,非生产需要炸药、雷管的单位,应提交申请,经公安部门批准后,库管人员方准发放。
三、炸药库发放炸药、雷管时,必须严格执行有领料单、放炮合格证制度,同时,必须携带背炮工具,如不符合要求的库管人员有权拒绝发放。
四、发放雷管必须按队或班进行编号管理,库管人员不得将无编号的雷管发放。
五、爆炸物品运送到工作面时,由班长或跟班队长清点验收、分别放在炸药、雷管箱内,并加锁管理,不准乱扔乱放,不准置于有电源的邻近处。
六、跟班队长或当班班长要对本班炸药、雷管实际用量进行核实签字,剩余的炸药、雷管全部退交炸药库,由库管员清点后在退库单上盖章或签字,同时库管员应将退库数量及时登记入账。不得存放在工作面或其它地方。
七、库管人员必须认真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更不准委托他人代办工作,当班出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18跃胜煤矿井下放炮管理制度
1.井下所有放炮作业都必须编制安全措施和爆破说明书,爆破器材、引爆雷管和炸药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放炮时必须由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在现场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
2.”一炮三检”放炮制度指在每次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要认真检查放炮地点及附近20m的瓦斯情况,只有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也无局部瓦斯积聚(体积超过0.5%,瓦斯浓度达到2%以上)时方准进行放炮作业。
3.”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指放炮员(持警戒牌)、班组长(持放炮命令牌)和瓦检员(持放炮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前,放炮员将所持放炮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进行警戒、检查放炮前的安全情况,无问题时将所持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检员。瓦检员接到放炮命令牌后,对放炮作业地点的瓦斯进行检查,符合规定时将自己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经现场安全员核实后,由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具体形式在作业规程或安全规程中明确规定),至少等5秒后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三人连锁”放炮中,缺少任何一人时不得进行放炮作业。
4.放炮后,只有在放炮地点的炮烟被吹散(一般放炮后15分钟)后,先由放炮员、班组长和瓦检员进入放炮地点检查瓦斯、煤尘、顶板、支护、瞎炮、残炮等情况,如果有问题立即处理。然后,方可撤回警戒人员,其他人员进入工作地点。
195.炮掘工作面必须实行全断面一次起爆,放炮使用的电雷管要编号,不同厂家不同品种的雷管不得混用。因瓦斯涌出量大实行全断面
一次起爆会造成瓦斯超限时,必须采用分次打眼,分次装药、分次放炮、分次运煤,每次放炮都必须执行”一炮三检”。
6.放炮员必须把炸药、雷管分装于专用炮药箱内加锁,严禁混装。每次放炮时必须把炮药箱移到警戒线以外安全地点。
7.放炮连接线、装配引药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炮眼封堵必须使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部分用炮泥封实,封泥长度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8.每次放炮前必须检查放炮地点及周围的安全情况,当有支架损坏、空顶、瓦斯浓度超限、炮眼异常等现象时,不准装药放炮。
9.放炮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放炮器,放炮器的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放炮母线连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必须由放炮员一人执行。
10.放炮时人员必须撤到安全距离以外,放炮员最后离开放炮地点,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后,放炮员和班组长必须检查放炮地点及附近的安全情况,有隐患问题时要立即处理。
11.放炮作业完毕后,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由放炮员点清交回火药库。
20跃胜煤矿火工品管理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我矿的火工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跃胜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机构:
组长。由矿长担任。
副组长:由安全生产担任
成员。由材料库、矿保卫组、火工品管理员及全矿涉爆人员。
办公室设在安全办,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管理制度:
1、矿每旬由生产副矿长,火工品管理小组组织一次矿井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兑现罚款。
2、每旬火工品管理小组,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上旬火工品管理情况,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炸药消耗定额的完成情况,制定合理的措施。
3、每年组织一至两次火工品管理人员即“四员”的复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四员”的业务素质和保安能力。
4、采、掘工作区每班组必须配备有两名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放炮员负责本班组的爆破任务及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5、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凡一个季度内出现三次不按规定管理火工品的单位,单位的主管区、队长,视情节给予相应
21有处罚,并予通报。
6、煤矿井下放炮,严格执行“十不准装药,十不准放炮”制度。
7、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瓦斯员、安全员和班长对放炮管理的安全检查制度。
8、严格执行放炮员上岗必须持放炮合格证,及携带瓦斯便携仪制度。
9、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炮前炮后洒水制度和放炮使用水炮泥制度。
10、各采掘放炮地点,必须悬挂有放炮爆破作业图表,配备炸药箱、雷管盒,并加锁。
11、各单位使用的炸药箱、雷管盒、哨子等物品使用期为一年,中途损坏自行修理,损坏严重者不按照规定制造、使用、损坏者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三、考核办法:
㈠、火工品的购买和储存:
1、材料库必须公司总库拖运,任何人不得私自变更供应渠道,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2、火工品由专车运输,车上有“危险”标志的黄旗和防火设施,司机按有关规定,听从押运员的指挥,按照指定路线专人专运,限速行驶,途中不得停留,否则罚司机500元。
3、火工品到矿后,由材料库和经营办火药库保管员验收签字,立即入库做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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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施工单位押运员严格执行条例和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押运,并亲自在规定时间内从库房押往施工地点,中途不得换人,并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否则发现一次不符合规定罚款500元。
5、仓库保管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帐、卡、物相符并交接清楚,库房人员不得脱岗、离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任何人不得携带矿灯进入炸药库,消防器材齐全。否则发现一次违反规定罚仓库保管员500元。
6、专库专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炸药、雷管必须按规定分别存放,并符合要求。库存量不能超过安全库存数量。
7、库房内必须悬挂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和爆破器材管理有关制度,并健立健全各种记录台帐。
8、所有的电雷管必须在专用的导通室内导通编号,没有导通编号的电雷管严禁发放。否则发现一次罚仓库保管员500元。
9、严格执行对号发放制度。否则,每错发雷管一发,罚当班炸药库值班员200元。
10、变质、过期、失效的雷管、炸药要及时清查,认真收回、清理、登记造册,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上报。
11、爆破器材库存数量、规格、品种要做到日清、旬结、帐、卡、物三相符。否则发现一次一项违反规定,罚仓库保管员500元。
(二)、火药的领发与清退
1、放炮员根据当班生产任务选用雷管炸药,填写在专用的火工
23品领料单上,经带火工品管理员审批班长、放炮员和安全员签字后,持放炮合格证及领料单到矿库房签实领用,没有执行上述程序的,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200—500元处罚的考核办法。
2、放炮员持放炮上岗证、便携仪和审批过的火药领料单到井下炸药库领取火工品,否则炸药库发放员严禁发放。库房保管员按照审批数量,如数发放,不得超发或少发,如出现超发或少发一次罚款100元。放炮员领取火工品后必须当面核查领取的数量及编号等,使用完火工品后要按规定时间及时清退,如不按时清退一次罚款200元。
24跃胜煤矿爆破器材装卸运输制度
1、火工品送矿井口时,必须派专人验收,逐箱清点,办理交接手续。
2、炸药雷管下井时,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口上下挂钩工、绞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m/秒,司机在启动和停止绞车时,不得使矿车发生震动。
3、禁止将火工品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巷道及其它人员集结的地方。
4、在生产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禁止运送火工产品。
5、装有火工产品的矿车,到达井口时,井口挂钩工要及时运到火药库卸车。
6、放炮员领取炸药雷管时,雷管必须存放在雷管箱内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在放炮员或在放炮员的监护下,由熟悉本规定的有关人员运送。
25跃胜煤矿爆破器材销毁处理制度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2)爆破作业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统一归通风区管理。(3)放炮员是现场放炮行为的责任主体,必须亲自连接雷管脚线和母线,进行网络测阻、放炮、验炮等工作。
45跃胜煤矿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本矿井全体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