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探讨如何完善农村的金融服务。

“三农”信贷主要来源于国有商业银行之外

**市是一个地级市,农业特色突出,下辖的6个县(市)区和3个省级开发区中,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约60%,农用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约70%;全市农民年人均现金收入3091.50元,增收主要依靠工资性收入和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收入。该市的农业现代化发展较快,截止2008年3月末,共建成21个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和25个市级设施蔬菜生产示范小区。

**市的金融机构较多,现有工、农、中、建、农发行、城商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连山农村合作银行和农信社等10家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分布也较广,在信贷投向上,各金融机构也把支持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和市级设施蔬菜生产示范小区大部分都得到了信贷支持。从信贷总量上看,自2006年以来,各金融机构的农业信贷规模逐年增加,三年来累计投放农业贷款140.92亿元。

不过,从投放主体看,全市农业贷款投放主要以农行、农发行、邮储银行、连山农村合作银行和农信社为主。2008年初至10月末,**市累计发放农业贷款45.57亿元,农行、农发行、邮储银行、连山农村合作银行、农信社分别占总投放量的2.11%、22.10%、0.46%、29.87%、45.47%。

目前,**市的民间融资总量呈上升趋势。今年上半年,全市民间融资总量为6亿多元,较上期增加4257万元,增长7.6%。其中,县及县以下地区融资总量为5.5亿多元,占全市融资总量的91.9%;个人融资量约4.8亿元,占全市民间融资总量的79.6%。由于民间借贷具有手续简便、形式多样、费用较低等特点,因此备受老百姓青睐。

金融服务“三农”存在的四大问题

(一)涉农金融机构缺位,农业信贷投入不足

1、国有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功能逐渐弱化。出于防范风险和提高经营效益的考虑,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权限上收,县域网点基本演变成了“多功能储蓄所”,只存不贷,功能萎缩。

2、目前唯一的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业务范围较窄。农发行信贷业务只界定为对粮棉油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在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后又面临业务严重萎缩的问题。而对于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农户的扶持等属于国家政策性信贷支持的领域,又缺少政策扶持的制度安排,农发行成了名符其实的“收购银行”,限制了其支农作用的发挥。

3、邮储银行农业信贷业务发展缓慢。目前,邮政储蓄小额质押贷款和信用贷款都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如小额质押贷款质押物仅限于在邮政储蓄机构开立的、尚未到期的、与所办理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网点同属县(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定期存单,且必须开户30天后才能办理质押贷款业务。截至10月末,**邮储银行存款总额55亿元,但投在支农上的贷款微乎其微,农业贷款余额0.25亿元,仅占贷款总额的0.45%。

4、农信社发挥金融支农“主力军”的作用还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农信社在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上类似国有金融机构,潜在的风险因素仍然不少,加之结算手段落后,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二)现行信贷管理机制与农村经济发展不相适应

1、信贷投放缺乏自主性。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权全部集中到省分行,基层行只有申报权。而根植于**农村的6个县(市)级农信联社都与**市联社属于行政性的上下级关系,县域以下网点受省市级联社限制,贷款规模和授信额度较小,导致相当一部分优质农业项目不能得到当地农信社的支持。

2、贷款品种单一。农民贷款用途已由过去单一的购买生产资料,转变为投向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生产、农产品深加工、农业科技、农产品流通,以及消费的诸多环节;但金融机构提供的仅是农户生活生产贷款,而消费信贷、住房贷款等基本没有开展。

3、贷款额度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需要。传统农户贷款主要用于购买种子、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一般只需几百、几千元。而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户养殖业、种植业、合作组织或者农产品加工企业对贷款需求的额度不断增大,这一类贷款少则需要3万、5万,多则需要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以蔬菜温室大棚为例,建造一座50米长的高标准大棚就需要7万元。而**市县

域以下农信社贷款额度一般在5000到2万元左右,县以上最高为5万元。于是,为了“绕开”政策限制,个别农户联名贷款、将一笔大额贷款拆分为多笔小额贷款,不仅给农信社带来被动,有的甚至为了支农而违反了信贷政策。

(三)个别部门没有形成合力,给农业贷款投放带来不便

1、检查规范的时间存在问题。据调查,当前有

部分检查部门对农信社开展大规模、地毯式检查工作,不仅影响了农信社年终日常业务办理,更影响了其年底前集中对农户开展收息和布置来年工作,严重影响了农信社业务的正常开展。

2、地方综合部门贯彻中央支农精神滞后,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十七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指出,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是我们工作的重点,但有的上级检查部门无视金融机构与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只是照搬照抄以往政策和操作规程,导致贷款业务种类停滞不前。

3、个别地方政府与金融部门沟通较少。有的地方政府一年也不召开几次政、银、企碰头会或联席会,没有建立起支农项目、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的交流和服务平台。

(四)农村信贷资金经营中的问题

1、农户的信贷需求总体数量大,单户数量小,贷户分散。有的农户居住在偏远山区,不能及时到银行进行柜台还款,而银行上门收息收贷又难保证当日入帐,极易形成风险。

2、农业贷款周期与农业生产周期不协调。农业生产季节性强、周期长,而农业贷款一般为半年或一年的短期贷款,容易造成农户二次资金短缺,既影响农业生产,也给贷款还本付息带来一定风险。

3、农业贷款成本偏高,农户还款压力增大。举例来说。一农户贷款1年期1万元,有的银行一年利息863元。如果还款采取等额本息方式,那么该农户每月需还贷款本息905.25元,1万元本金并没有得到全年利用,贷款实际年利率高达15.66%。有的银行贷款一旦发生逾期,利息将自动记为原利息的1.5倍。如果1万元三年未还,贷款利息就将高达7千元左右。

另外,农副产品价格波动和猪牛羊等动物疫情都会农民带来意外损失,导致农户还款不确定性增加;农户贷款抵押难,担保难也已成为制约信贷支农的瓶颈;农业保险不完善、不配套,决定了农村的信贷资金的风险相对更大。

政策建议

1、拓展农发行的业务范围。农发行信贷支持重点应从流通领域向生产领域转移,促进粮棉产业化经营。同时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农户、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等。

2、发挥商业银行的支农作用。通过建立必要的政策和法律机制,引导商业银行为县域经济特别是农业和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服务,增加信贷投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多元化资金需求。

3、充分利用各种民间资金。在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在农村发展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

4.全面履行基层人民银行的职责。如强化“窗口指导”的指导力度,引导全市涉农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强化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力度;强化支农再贷款的支农力度;建立强化科学合理的利率定价机制力度;强化不良贷款清收和专项票据兑付力度。

与此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农村担保机制,规避农村金融风险,如政府出资建立农业信用担保机构、鼓励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发展农村互助担保组织等。而探索适合农业产业化特点的新方式,广泛建立多种形式的保险体制,也是必不可少的配套工程。

第二篇: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县域经济信贷资金投入普遍不足,严重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步伐,现有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着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诸多因素。因此,如何重构农村金融体系,有效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动作用,以增加农民的收入,就成为一个现实需要考虑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的战略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由综合性向单一性的转变、以及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反复、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受到削弱,己不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从总体上看,近几年农村金融体系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不但没有加强,反而有所下降。在县域经济的存款市场上,资金通过邮政储蓄和国有商业银行资金上存大量流向城市,使资金本来就短缺的县域经济发展雪上加霜。在县域经济的贷款市场上,商业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贷款投放明显减少,合作金融机构的贷款投放虽然有所增加但后继乏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邮政储蓄机构从农村大量抽走资金。近年来,由于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水平过高,,高于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利率,且无任何风险,储蓄规模迅速发展。

二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向大中城市转移,县及县以下机构网点大幅减少,保留下来的县及县以下机构网点通过资金上存,实际上已成为上级行的”储蓄所”

三是商业金融支农力度减弱。国有商业银行实行向大中城市转移的战略。一方面县及县以下机构存款上存;另一方面县及县以下机构贷款权上收,除个人消费信贷外,其他信贷一般授信权限很少,有的仅三五十万元,国有商业银行县支行几乎没有单笔贷款审批权。这种情形直接减少了国有商业银行对农村信贷资金的投放。

四是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弱化。自1998年3月起,为了配合粮食收购体制的改革,实现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农业发展银行将农业开发、扶贫等专项贷款以及粮棉企业加工和附营业务贷款划转到了有关商业银行,开始专营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工作。随着粮棉购销市场化进程加快,粮棉流通领域政策性经营空间缩小。农业发展银行粮棉收购贷款业务量出现大幅下降。而同时,亟需政策扶持的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却得不到应有的政策金融支持。

五是合作金融支农后劲不足。邮政储蓄的过快增长直接造成农村信用社资金来源减少。而且,农村信用社自身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历史包袱沉重,不良贷款占比高,风险较大;二是资本金严重不足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不完善、管理责任不落实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机制没有形成:三是服务方式、服务手段落后。这使得农村信用社无论在支农服务广度上和深度上都难以发挥更大作用。就是目前深受农民欢迎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多数农村信用社也都是靠人民银行再贷款支持。

二、对策建议

一是加大商业金融的支农力度。国家可以通过税收政策引导商业银行把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农业和当地社区。县城经济内中小企业占绝大多数,一些全国性的大金融机构按他们风险管理的程序很难找到合适的贷款对象,而在社区范围内通过对创业者、经营者的了解和对当地市场的了解及对生产经营的跟踪服务,许多中小企业和一些农业项目是可以贷款的。因而有必要对商业银行的结构进行改组。能对当地发放一定比例贷款的国有商业银行可以继续保留机构为当地服务,没有能力在当地放款且达不到一定比例的机构可以让他们撤掉网点,让出存款市场,也可以在这些银行县级机构的基础上改组成当地的社区银行,发挥社区银行贴近客户的优势改进县城金融服务。

二是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因地制宜改革农村信用社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把农村信用社真正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的组织形式大体可分为三类:大部分地区要继续巩固和发展乡镇信用社、县联社各为法人的体制;在人口相对稠密或粮食主产区,信用社资产规模较大、管理基础较好的地方,可实行全县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在经济比较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地方,可将农村信用社改建为县(市)银行机构。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应该采取有效的财政政策和资金政策逐步消化。

三是理顺邮储转存款利率,建立农村资金良性循环的机制。农村资金外流除国有商业银行县级机构的渠道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渠道是邮政储蓄。邮政储蓄存款以较高的利息转存人民银行,无风险的高息收入使邮储机构产生了较大的利益冲动,邮储存款增量成倍增长。为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应在开放邮储自主运用资金渠道的同时把邮储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利率降到与其他金融机构相同的水平。让市场资金运用的利率水平约束邮政储蓄的吸储行为。邮政储蓄自主运用的资金可以购买国债也可以购买政策金融债。特别是可以购买农业发展银行的债券,把农村资金运用到农业、农村。邮储机构与农村其他金融机构处于同一竞争水平后,相应能增强农村信用社的竞争能力,有利于农村信用社增加存款,增加信贷投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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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沼气项目的实施是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农牧业生产中产生的废弃物种类多、数量大。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既是宝贵的农业资源,又是严重的污染源。处理不好将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类健康,影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该项目的实施有效地处理并利用农业废弃物,达到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对合理利用农业资源,发展生产,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沼气项目的实施是开发农村,缓解农村能源短缺,改善生态环境的需要。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可充分利用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进行厌氧发酵,产生沼气,不仅能为农户提供清洁的生活能源,而且能改善环境,增收节支,而且对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稳定发展有着较为现实和长远的历史意义。

二、存在的问题t4y~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