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区委政法委的情况报告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区委第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在区各乡镇办事处、行政村张贴巡察公告份,悬挂巡察意见箱个,巡察组分别听取了区委政法委和派驻政法委纪检组工作情况汇报,发放民主测评表份,个别谈话人次;明察暗访次,查阅资料余件,发放调查问卷份。巡察共发现个问题,其中政治建设方面个,思想建设方面个,组织建设方面个,作风建设方面个,纪律建设方面个,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个。现将巡察综合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班子执行力和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思想,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不规范,有时以业务会代替班子会,研究部署多,后续督促检查不够,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缺乏创新意识,工作中习惯于老经验、老办法、老套路,不能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面对机遇,开拓创新的举措少。如在每年的重要节点维稳工作中,多还是使用传统的人盯人的办法来稳控,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效果还不明显。

  2.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区委政法委相关制度制定缺乏实用性,未定期补充更新,已有相关制度落实也不到位。印发的《政法委机关干部管理制度》,落款时间为2010年9月2日,近几年再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完善更新。“三重一大”、“公务用车”、“三公经费使用”、“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及落实情况档案材料缺失。

 3.组织生活会不规范。一是党支部班子、党员对照检查材料照抄照搬,区委政法委近几年年度组织生活会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等内容雷同;个别党支部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中“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及今后努力的方向”等内容有大段雷同;普通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存在网络抄袭、不认真撰写的情况二是民主评议党员表填写不规范,政法委党支部近几年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表填写不完整,部分表格存在缺少自我认定、领导签字及未盖章的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有效。一是领导干部自主学习意识不强,主动探究能力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对于上级文件精神学习不全面、不及时。如未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在全国政法会议上的讲话。二是学习形式单一,质量不高,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区委政法委党支部以集中学习为主要形式,政法委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大多以传达会议、讲话精神为主,没有结合实际开展集体研讨和互动交流,自觉运用新思想、新方略指导实践的意识不强;每周支部理论学习形式单一、质量不高,而且经常会遇到机关会议、干部外出等原因造成参学率低,不能够严格按照学习计划执行,后期补学工作也未开展。三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执行不到位。“两学一做”活动开展不扎实;相关组织学习档案不全,学习记录、学习材料、学习签到表等材料有缺失。

  5.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不力。一是对意识形态是一项极端重要工作认识不到位。意识形态基本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学习不够,认识理解不深刻,如党支部班子成员述职材料中未体现出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一年两次工作总结等材料缺失。二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如“政法网络应对和依法处置协调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预案”、“意识形态工作学习方案”等相关制度及档案材料缺失。三是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不够全面深入。如定期分析研判报告、“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工作机制”为有效制定落实。四是互联网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薄弱。如“加强舆情正面宣传引导制度”、“阵地管控及舆情处置制度”、“两微一端”、“网评工作”及舆情处置工作制度落实不彻底。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三会一课”、“三项制度”等落实不深入。未严格执行党小组会议制度,近两年未召开过党小组会议,其他相关档案材料缺失;党员大会档案材料不全,存在会议通知、学习材料、领导讲话材料、会后信息简报、会议签到表缺失情况,且有签到人数不足问题;党支部学习活动内容雷同。二是党员管理不规范,政法委党支部存在按季度收缴党费的问题,通过测评发现,个别党员不清楚自己的入党时间和自己的党费缴纳金额三是党员发展不到位。党支部组织培养发展党员不积极。近几年区委政法委党支部没有制定发展党员相关计划和方案,未开展有效动员,未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7.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领导分工不细,班子成员职责划分模糊,使部分工作落实存在滞后情况;部分干部不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工作主动性不高,造成相关工作开展不力,如档案管理不到位,材料有缺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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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党的纪律建设方面。运用好“四种形态”的前两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不断提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能力,科学分类、宽严相济、精准得当,逐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规范请销假程序。积极对潜在的矛盾和问题进行深层次的研判,不断提高化解基层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不断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提升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严肃财务管理纪律,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财务报销、固定资产核算等相关制度。

6.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区委政法委党支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实际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责任,监督落实。区委政法委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督促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