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工会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将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工会参与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和劳动关系的责任将更为繁重,为切实做好当前形势下的国有企业工会工作,特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对国有企业工会支持和服务力度
要通过媒体大力宣传工会工作在推动经济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先进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开展法制意识教育,为加强国有企业工会建设营造强大的思想舆论氛围。通过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责任制度,推动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做到“眼光围着基层转”、“工作贴近基层干”,切实转变工会机关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通过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切实解决国有企业工会经费被长期截留、工会资产被随意侵占挪用等问题,保障国有企业工会工作的物质基础,为国有企业工会开展活动、履行职能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
2、创建企业工会工作新模式,增强工会组织活力要积极探索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会工作新模式。企业工会要理顺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作模式,真正代表和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要建立起科学、系统的工作机制,力争使各项工作有突破、有影响、有实效,在工会工作的活动方式上,要全面推动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和科学化进程,使工会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方式、运行机制和组织形式都能更加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职工。重点要依法指导职工签好劳动合同,通过与企业进行以工资为核心内容的集体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制度,通过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劳动关系预警制度、职工法律援助等制度,建立起维护职工物质利益和精神文化权益的机制。
3、要尽快制定出台新的《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我国现有的《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是在1986年制定的,它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目前形势的要求,需要尽快制定出台新的条例,明确“无论任何性质的企业,都要毫无例外地实行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新的《条例》应根据变化了的实际,对不同企业职代会的职权,职代会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关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选举和产生等一系列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增强可操作性。要强化和拓宽职代会职权,把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出售等重大改革方案和企业领导干部工资(年薪)纳入职代会的审议通过范围。
4、科学制定国企工会建设的任务和目标,积极开展标准化国有企业工会建设活动
任务和目标的制定要紧紧围绕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职工为本,深入组织职工,广泛动员职工,真心依靠职工,热忱服务职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企业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教育引导职工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要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工会工作的各个方面,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检验成效。要不断扩大为会员服务的领域,提高为会员服务的实效性,增强工会组织对会员的凝聚力和亲和力。
要会同党政有关部门,开展建设标准化国有企业工会活动,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制度建设。
5、健全工会工作组织,配齐工作人员
调查中我们感到工会干部精减是大势所趋,但应该有个限度,精减的幅度应与工会担负的职能相适应,要坚决制止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随意合并撤销工会组织的现象。工会主席应按党政副职一级干部选配,是党员的,进党委领导班子,设常委的进常委班子。
6、要确保工会经费的收缴
各地要主动争取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的支持,实行工会经费的代扣代缴。总工会也在积极运作,与各地方税务部门积极协商代缴代扣工会经费事宜,尽快出台相应的办法,依法督促企业行政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的比例及时足额上解工会经费。坚持依法管理工会资产,防止工会资产流失,健全和完善工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理顺产权关系,确保资产安全。
第二篇: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3)锡高新工会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思考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剧,我国经济全面与国际接轨,劳动关系也将打破地域、疆域的界限,呈现出国际一体化。这些变化的反映和解决,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同时也关系着我国的社会和政治稳定。如何把新型股份制国有企业的员工最大限度地组织到工会中来,代表和维护员工的利益,起到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将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重要支柱和主力军作用。
但是,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压力的加大,锡高新在生产经营运行机制、劳动关系、职工地位等方面都发生了一些变化,这些变化也使锡高新分工会工作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
一、在发展、经营生产过程中,企业领导轻视工会组织
领导对工会工作都不是十分重视。领导对工会工作也采取应付和实用态度,上级要求企业建立分工会组织,并赋予分工会一定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企业迫于上级的行政压力不得不按上级的要求去办。但是,相对于企业日常的其他行政工作,分工会工作的作用、地位、职能并不是明晰。在锡高新机构设置中,可能仍然有领导对工会工作仍存有“有之不多,无之不少”的偏见,片面追求生产、经营的经济效益,没有认识到工会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所发挥的作用。虽然,《工会法》有对工人的权益和组织作出规定,但企业内部,为精减机构,定编定员,分工会仍然成为第一个被合并、精减的组织,分工会干部全部转为兼职,有的身兼数职,分工会骨干和积极分子流失。基层工会干部由于兼职过多没有时间和精力研究和思考分工会工作,分工会成为了党群工作部里的一块应付差事的“牌子”,在某种意义上讲分工会工作被削弱了。
二、工会在企业中地位比较低,导致工会作用弱化
中国工会的社会地位比较低,影响了企业工会工作的开展,在我国。尤其是许多新建立、转制的企业,工会被认为是可有可无的组织。长期以来,工会一直在坚持党的领导和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两者之间找寻自己的工作位置。与许多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会一样,在新型国有企业,工人对工会实际能起的作用也并不抱太大的期望。
在工人们的眼中,工会组织干的主要工作是。劳动竞赛、计划生育、困难补助、问丧访病。在维护权益,福利分配和调解劳动纠纷方面的作用却没有深入的显现,在工会代表职工民主参与管理方面,不少职工认为,参与管理仅仅是出席
参加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并没有从心里头把工会当成是自己利益的维护者,工会脱离群众现象比较严重,不少职工认为,工会在工作心目中影响不大。因为工会不能帮助工人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因此,在许多国有企业,工人在工作、生活中出现了问题,几乎没有人会想到找工会组织帮助解决,而是找企业经理、董事、行政领导解决。《工会法》规定不得随意调动、罢免任期未满的工会主席、副主席。
三、职工队伍分化为不同群体,使工会工作对象变得复杂
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集体企业,职工的成份相对简单,职工的政治地位基本平等,经济收入差距很小,工会工作对象能够涵盖整个职工队伍。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职工队伍在悄无声息中分化,出现了不同利益的职工群体,表现在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有了明显的差距。主要包括:经营管理者群体、“白领”员工群体、普通职工群体以及打工者群体。职工队伍结构上发生的这些新变化,导致职工群体所处的地位不同,自身需求不同,为企业工会工作带来管理上困难。
四、职工收入差距的不断拉大,使工会维权工作难度加大
随着企业分配制度的改革,过去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已被彻底打破,现在国有企业实行的是经营者年薪制、股权制或期权制和职工的岗位等级制,同时资本、技术等要素进入分配领域,企业内部分配方式和工资档次呈现出多样化。在当前竞争异常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更加注重人才和知识,为了吸引和留住高级管理人才和科技人员,在分配上制定出一系列向管理、科技人员倾斜的政策,这使得企业内部不同职工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大多数从事一般工作的普通职工群体处于低收入状态,而这个群体一旦遇到天灾人祸,就会陷入困难或特困之中。在这样现实面前,工会无论从经济实力上,还是方法手段上,都没有力量解决职工就业、提高收入等根本问题。工会关心和维护弱势群体的具体利益,也只能是参与、协调和帮助;只能救助部分特困职工。维护的难度越来越大,经常出现“不能不维护,又不能多维护”的尴尬局面。
以上问题集中反映了现阶段新型国有企业工会对新时期工会工作发展规律的认识不足,对工作中遇到的现实和理论问题研究的不够,导致矛盾和问题的产生。笔者认为,国有企业工会要做好新时期工会工作,重点是加强和完善工会组织的建设,不断创新,促使工会组织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企业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的需要。
一、健全完善工会领导组织体系
工会的组织体系是工会开展各项工作和履行职能的组织基础。首先,要按照《工会法》第十条之规定,在企业25人以上的车间、队、站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在厂(公司)、处级单位建立工会委员会,形成自下而上多级别、多层次的企业工会组织。要重点对重组改制单位工会组织进行重建或改建,实现工会组织横到边、竖到底的网络构架。其次,在健全组织的同时,要发挥工会协管干部的职责,积极与各级党组织协商,按照精干高效、德才兼备和“四化”的标准,大力选拔那些年轻有为、热心工会工作、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专业人才或复合人才充实到工会干部队伍中来,为完成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工作任务提供良好的人才保证。第三,要完善企业工会接受地方工会和同级党委领导的有效机制,注重体现企业工会的优势和特色,发挥好企业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自主权,这样更有利于突出维护职能;企业工会要坚持双重领导、各有侧重、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以形成任务明确、各负其责、自主高效、协调运转的科学组织领导体系。
二、发挥工会组织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我国《公司法》中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有关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订重要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研究公司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公司工会和职工代表列席会议。”这充分说明了在我国现有经济体制下,工会地位的重要和特殊性。根据当前国有企业正处于重组改制、转轨变形的实际。国有企业要根据企业的实际,不断丰富和充实职代会内容,创新职代会组织形式,特别要探索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实现民主管理的途径和方式,重点处理好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党委会、工会和职代会之间的关系。同时要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把平等协商作为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的法定程序和关键环节,根据不同单位的具体情况,不断充实和调整集体合同的内容,使合同条款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与职工关心的经济利益紧密结合。加强对集体合同的履约监督,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在新时期,国有企业工会工作还要建立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与企业及有关部门建立联系会议制度。通过宏观参与机制的建立,使工会与行政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最终实现宏观维护的目的。此外,就是要深入基层和职工群众,了解新情况,分析新问题,拿出新思路,让工会的工作始终贴近实际,贴近职工,具有时代特色与活力。
三、不断创新,健全工会工作管理面
在新的历史时期,国有企业工会只有彻底摆脱旧的工作模式,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开展工作,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了不断发展,经济结构日益多样化,工会要
在多样化经济格局中发挥作用,必须在复杂的客观环境中,以变应变,找准位置,寻求最佳结合点,体现出变化的态势。要学会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型,确立工会的工作内容、活动方式、工作重点,体现出针对性、特色性、灵活性和实效性。要结合当前国有企业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独立性显著提高,工作内容和领域不断扩展和延伸,比如,代表职工与行政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劳动法律法规的监督,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工作,涉及的领域广,专业知识强,工会要想完成这些繁重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加快工会干部队伍专业化进程,更好地把握工作的主动性,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此外,工会要承担起维护客观上处于弱势地位的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必须运用法律武器,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维权。工会干部要学深、学透相关法律,达到每一条款都能够熟悉运用,成为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专家。通过深入基层,深入职工,了解情况,研究问题,提出对策,向党政反映职工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干党政所需、职工所求、工会所能的实事。
四、协调分配制度,积极推动工会工作和谐统一
在现阶段,国有企业工会组织要履行好基本职责,笔者认为,首先要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将职工劳动关系涉及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其次,针对社会实际,加强工会基本职责,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落实,认真研究工人队伍的结构状况,把维权工作突出来。
工作过程中,企业要认真调查了解企业不同职工群体的实际情况,了解他们不同的思想动态、收入来源、生活情况以及迫切需求,既要从宏观上把握职工群体的变化趋势,又要从微观上关注职工个体的具体状况;既要关心他们不同的经济利益,又要关心他们共同的政治权利,用多样化的工作方式贴近不同职工群体,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同时,要积极参与协调企业不同职工群体间的利益关系。目前,企业职工队伍分化为不同的职工群体已成为不争的实事,由于政治待遇、经济分配的差异,不同职工群体间时常产生矛盾,工会要按照经济上兼顾公平,注重效率;政治上相互平等的原则,来协调不同职工群体间的利益关系,帮助企业化解内部矛盾、理顺职工情绪,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企业的发展。此外,在国有企业中,工会组织更要为职工争取利益,出谋划策,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劳动合同制保护职工权益,把一线职工作为主要工作对象,把低收入职工、困难职工作为突出维护职能的重点。只有把这部分职工的利益维护好,工会的基本职责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工会组织才能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找准位置,发挥应有的作用。
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建立公司制企业,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目标。在国有企业内部建立起科学的治理结构,从根本上扭转国有企业政企不分,权责不明的局面,增强企业活力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国有企业工会要实践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清醒地认识和研究当前工会工作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迎接挑战,这样才能探索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企业工会工作新路子。
第三篇:国有企业工会工作面临的问题及改进对策国有企业工会工作面临的问题及改进对策
杨万德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国有企业也逐渐向国际化发展,逐步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给国有企业的发展及工会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面对新形势,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必须不断理清问题,加强改进,创新工作,才能实现社会经济及国有企业共发展的双重要求。
【关键词】
国有企业;工会工作;问题;对策
一、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工会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1.国有企业职工在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上发生显著变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国有企业也逐渐向国际化发展,逐步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在此背景下,国有企业职工被划分为不同利益群里,其政治地位与经济待遇较之以往发生了显著变化。一是管理者群体,他们位于企业最高层,实行年薪制或股权制。二是专业技术人才,他们是国有企业中坚力量,部分参与企业管理,享受较高经济待遇。三是普通职工,作为企业最庞大的群体,他们一般处于生产前线,靠具体的工作技能获取工资,处于企业基层,也是容易出现问题,较难管理的群体。四是临时工作人员,他们是国有企业根据生产要求,临时性招收的农民协议工、劳务工、季节工等,大多没有生产技能,靠具体劳动来获取报酬,也是最不稳定的一个群体。
2.职工就业方式呈现多样化,劳动关系协调难度增大
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打破了“铁饭碗”,企业职工实行聘任制,职位的不确定性造成了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与劳动者之间的矛盾日益增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国有企业对高素质的技术型人才的需求增大,对普通职工的需求减少,不断裁员,出现难以调和的矛盾。二是企业群体性劳动争议和突发性事件日渐增多,呈现出由个人劳动争议向群体性劳动争议转变,由具体利益受侵犯造成的劳动争议向因企业改革中利益调整引发的劳动争议转变的新特点。
3.经济体制的变革,增大了职工的收入差距,使工会维权工作难
度加大
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对高级管理人才和科技人员的需求增大。为了能够吸引和留住这些高素质的人才,企业在分配制度上发生了重大改变,对管理者和技术人员实行高额年薪制,而大多数从事一般工作的普通职工却处于低收入状态,二者之间的收入差距,使工会维权工作的难度增大。
4.国有企业实施改制、改革,使工会组织职能弱化
在国有企业机构改革中,企业的经营决策者对工会的职能存有偏见,认为工会就是带领职工和企业作对的,并没有认识到工会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所以在企业精减人员时,工会首当其冲,人员被大幅减少,有的甚至名存实亡。
5.企业持续重组和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与传统的工会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不相适应
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企业重组、改制的力度很大,企业发展速度很快,但由于企业对工会工作不重视,使企业工会无论在理论政策研究上还是在思维方式上都不能与国有企业发展相匹配。主要表现在工会干部队伍思想观念陈旧,工作方法与工作内容显得滞后,整体素质不高,难以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改进国有企业工会工作的对策思路
针对这些问题,国有企业工会必须在履行工会职责的基础上,不断的改进和创新工作思路与方法,进一步强化工会职能。
1.健全工会组织,强化工会维权职能
企业改制以后,企业分配制度和职工权益都发生了变化,工会组织要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首先要健全工会组织,并协调好工会与企业经营者、决策者之间的关系,这样才能更好的为职工谋福利。其次是工会要善于运用用法律武器为职工维权,并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协调好企业和职工的关系。
2.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工会干部的整体素质
国有企业工会组织要不断的为工会工作者提供学习、培训的机会,打下牢固的理论基础,并提高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工会工作实践的能力。工会工作者还要破除陈旧的思想观念,与时俱进,密切联系职
工群众,倾听职工的心声,反映职工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的整体素质。
3.抓好职工之家建设,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
企业工会不能只做职工的维权工作,还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使职工的个人发展与企业的发展有机的结合起来,在为企业发展积极工作的同时能够实现职工个人目标。这就要求工会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转变职工的思想观念,使职工的思想观念能跟得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4.创新工会沟通的方式
企业工会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向企业经营者、决策者反映员工的意见、满足员工得到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这就要求工会在沟通方式上进行创新,不能只用会议或座谈这样的正式沟通方法,还要注重非正式的沟通方法,如:舞会、聚餐等等。正式和非正式沟通方式互相结合,可以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相互了解、关心的融洽氛围。另外还要落实职工的知情权,使职工明确了解企业的需求,提高职工的满意度,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5.要创新工会工作方法,努力提高企业工会为职工服务的能力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工会只有彻底摆脱旧的工作模式,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开展工作,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在复杂的经济格局中,应以变应变,不断创新工会工作。在信息化时代,工会可以利用网络进行网上招聘或通过网络宣传国有企业工会职能,增加企业职工培训的机会,还可以通过网络信箱形式提高职工维权的保密性和时效性。
总之,国有企业要清醒的认识到工会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更要在实际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及职能。企业工会要认清自身面临的问题,不断的进行自我完善与创新,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的适应国有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参考文献
[1]张应琼.工会在和谐社会中的职能定位[j].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07(3).[3]陈跃昌.做好新形势下企业工会工作之我见[j].中国工运,2008(11)
第四篇: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着许多与以往不同的特点和变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的改革、改组、改制,企业内部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和队伍结构的大幅度调整,形成了新型国有企业。新型国有企业的建立和不断增多,使社会劳动关系发生了一系列新的变化。尤其是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剧,我国经济全面与国际接轨,劳动关系也将打破地域、疆域的界限,呈现出国际一体化。这些变化的反映和解决,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同时也关系着我国的社会和政治稳定。如何把新型国有企业的员工最大限度地组织到工会中来,代表和维护员工的利益,起到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将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重要支柱和主力军作用。
但是,近年来,在新的市场竞争形势下,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运行机制、劳动关系、职工地位等方面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这些变化也使国有企业工作产生了新的问题。
一、在发展、经营生产过程中,企业行政领导轻视工会组织
许多新生国有企业对工会工作都不是十分重视。领导对工会工作也采取应付和实用态度,上级要求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并赋予工会一定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企业迫于上级的行政压力不得不按上级的要求去办。但是,相对于企业日常的其他行政工作,工会工作的作用、地位、职能并不是明晰,甚至工会干部都不是很了解工会工作的内容。在企业机构改革中,一些企业党政领导对工会工作仍存有“有之不多,无之不少”的偏见,甚至个别企业行政领导认为“工会工作干的越少越好,省得添乱”的思想,片面追求生产、经营的经济效益,没有认识到工会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所发挥的作用。
虽然,《工会法》有对工人的权益和组织作出规定,但许多企业内部,为精减机构,定编定员,工会仍然成为第一个被合并、精减的组织,工会干部几乎全部转为兼职,有的身兼数职,工会骨干和积极分子流失。基层工会干部由于兼职过多没有时间和精力研究和思考工会工作,工会成为了党群工作部里的一块应付差事的“牌子”,在某种意义上讲工会工作被削弱了。
二、工会在企业中地位比较低,导致工会作用弱化
中国工会的社会地位比较低,影响了企业工会工作的开展,在我国。尤其是许多新建立、转制的企业,工会被认为是可有可无的组织。长期以来,工会一直在坚持党的领导和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两者之间找寻自己的工作位置。与许多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会一样,在新型国有企业,工人对工会实际能起的作用也并不抱太大的期望。
在工人们的眼中,工会组织干的主要工作是。劳动竞赛、计划生育、困难补助、问丧访病。在维护权益,福利分配和调解劳动纠纷方面的作用却没有深入的显现,在工会代表职工民主参与管理方面,不少职工认为,参与管理仅仅是出席参加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并没有从心里头把工会当成是自己利益的维护者,工会脱离群众现象比较严重,不少职工认为,工会在工作心目中影响不大。因为工会不能帮助工人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因此,在许多国有企业,工人在工作、生活中出现了问题,几乎没有人会想到找工会组织帮助解决,而是找企业经理、董事、行政领导解决。《工会法》规定不得随意调动、罢免任期未满的工会主席、副主席。
三、职工队伍分化为不同群体,使工会工作对象变得复杂
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集体企业,职工的成份相对简单,职工的政治地位基本平等,经济收入差距很小,工会工作对象能够涵盖整个职工队伍。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职工队伍在悄无声息中分化,出现了不同利益的职工群体,表现在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有了明显的差距。主要包括:经营管理者群体、“白领”员工群体、普通职工群体以及打工者群体。职工队伍结构上发生的这些新变化,导致职工群体所处的地位不同,自身需求不同,为企业工会工作带来管理上困难。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三)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政策性预防
2003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378号令),明确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通过统计等方式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这只是规定了国有资产的监管机构,而没有明确国有资产流失查处机构,也没有明确具体的查处权限和法律责任。国家应当制订专门的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国有资产流失查处的具体部门、权限、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对以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者,必须坚决追究经营者的责任,除令其赔偿外,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在政府各部门当中,明确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的查处机关和主管机关,建立合理的国有资产流失查处体制,是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的根本保证。
为了使政策的酝酿、决策、制定和贯彻执行的全过程都能起到有效的预防国有资产流失的作用,必须把握住以下几个环节:一是要保证政策制定程序的合法化、科学化和民主化;二是要保证政策内容要符合客观实际;三是保证要有与政策出台相适应的全面、完整、缜密的制度措施体系。